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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彦志:换届选举呼唤公民意识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冯彦志撰文说,公民是一种法律概念。公民意识是一种现代意识,是在现代宪政体制下形成的具有普遍性的民众意识。这种意识体现为一方面将自己和他人视为拥有自由权利的人,具有个人尊严和个人价值,另一方面能够勇于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自由权利、尊严和价值的意识。这种意识包含了公民对于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主要包括爱国意识、守法护宪意识、自由平等的信念、权利与义务的意识等。我国有着2000多年封建专制历史。在封建专制制度下,就只有臣民的概念,却没有公民的概念。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翻身作了主人,但是受封建主义传统的影响,加上“文革”十年民主法制的严重破坏,我国的公民意识比较缺失。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公民意识有所改善,特别是我国在2004年第一次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这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民主宪政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中国人权发展的里程碑。党的十七大又提出了公民意识的概念,充分表明公民意识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和战略性要素,抓住了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环节,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必须把公民意识贯穿选举工作的始终,真正让公民行使好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政治,让公民意识在选举工作中得到强化和升华,自觉行使好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主动登记选民资格,关注候选人的信息并推选自己放心的代言人,认真投下庄严神圣的一票。选举的组织者要依法尊重和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极大地调动广大公民政治参与热情,增加选举工作中的透明度、开放度,扩大公民的知情权,让公民亲身感受到民主选举是个好东西,并使公民参与政治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杨 涛:实现农民平等选举权条件趋于成熟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杨涛撰文说,农民享有平等选举权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体现,是确保农民参与政治生活、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也为我国宪法所保障。事实上,平等选举权是世界各国的通例,尽管在各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中,有过各阶层不平等行使选举权的历史,比如独立战争后的美国也曾经出现过“四分之一选举权”的制度,但在上个世纪,西方主要的法治国家都实现了平等选举权。文章回顾了我国选举法的修改过程,认为将农民选民的实际选举权规定为城市选举的八分之一或者四分之一,是有其历史背景。然而,如果说当时规定农民的选举权少于城市居民的选举权具有相对合理性的话,那么今天仍然规定农民的选举权是城市居民的四分之一就很难再说得过去,因为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首先,是城乡人口比例发生了重大变化。有资料反映,我国居住在城市和农村的居民人数比例已经由1953年的13:87,1979年的18:82,1995年的30:70,发展到2005年的42:58。从1995年至今,我国城乡居民人数比例平均每年长消一个百分点以上。按目前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势头,到2015年我国的城乡居民人口构成比例可能会达到甚至超过50:50,而到2020年,将很可能会有高达60%左右的人居住在城市里。如果我们仍然坚持农民的选举权是城市居民的四分之一,那么占人口相当部分的农民就会只有极少数的代表,人代会就无法体现农民利益博弈。其次,所谓的农民素质低的论调事实上也逐渐失去了市场。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和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文化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更重要的是,人们意识到农民代表身份并非一定就是农民,只要其愿意为农民说话,农民愿意选举他为代表就可以,因此,农民代表也完全有能力行使好民主权利。
曾雄军:非正式候选人当选人大代表具有制度意义 湖南省涟源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日前顺利完成,在当选的325名市人大代表中,其中1名是以非正式候选人身份当选。据了解,当选代表叫邱先祥,在该市桥头河镇龙建片选区于2007年10月22日选举市人大代表时以非正式候选人身份胜出,在6249张选票中,他以过半数票顺利当选,而另外两名正式候选人却落选,其中一名还是上届市人大代表。湖南省涟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曾雄军撰文说,在中国基层民主选举中开此先河者,应为湖北省潜江市的姚立法。姚立法就以“非正式候选人”的身份参加选举,两次参选受挫,第三次以压倒多数的选票击败正式候选人当上市人大代表,被媒体称为“姚立法现象”。不过,在姚立法之后,能够循此“非正式候选人”途径选举为人大代表的,确属凤毛麟角,“这起政治生活中的不寻常事件是对选举政治的推进”。确实,当人们回首姚立法的艰难参选,再来看邱先祥的顺利当选,中国基层民主选举的推进轨迹着实显而易见。笔者认为,由于长期以来,正式候选人确定的不民主,在基层选举工作中两种现象十分普遍:一是选举疲劳,政府面对选举工作时显得十分紧张,生怕预定的人选落选,同时更怕一些不听招呼的人当选,今后工作难以开展;另一方面却是选举厌倦,选民对选举呈抵触情绪,选民对候选人不认识或不了解,另选他人意义不大,你不选别人会选,同时在差额选举中普遍存在的陪选现象会使选民拒绝投票,“你们已经定了,不要来‘秀’我了。”选民对候选人不了解或不认识,但选举工作人员却要选民划圈,选民要么是当糊涂选民,要么是无言抗拒,也就是拒绝投票。这样选出的人大代表能代表多大的民意值得我们认真的思考。同时由于缺乏竞争机制,一方面一些优秀的候选人由于选民的不熟知而落选,另一方面一旦一些非预料的人选当选,会引发一些非正常上访。在这种情况下,非正式候选人当选人大代表更具制度意义。
王永生:强化经济工作监督促进地方经济建设 兰州市安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生撰文说,发展经济是全党工作的中心,也是地方各级人大工作的中心。地方人大搞好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内在需要,也是法律赋予的职权,更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必然要求。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突出经济法规的贯彻实施和依法治理的落实。要监督政府认真贯彻施行国家颁布的一系列经济法规,依法对经济工作管理、指导、协调、服务,促使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2)加强财政税收和预决算的监督。在每年的工作安排中,应将财政收入进度执行情况放在重要位置,搞好调查研究,听取各职能部门在增加财政收入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政府解决财政税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改变传统的重预算、轻决算的思想,不但要继续对预算的监督方面加大力度,而且要重视对财政决算的监督,注意发现问题,使政府工作在改进中不断前行。(3)要不断创新经济工作监督方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建立,企业已成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政府对经济工作管理方式也发生了新的转变。在这种情况下,地方人大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也应随之转变,要按照创新的要求,不断探索和充分发挥人大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中的规范作用、推动作用、促进作用和保障作用,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搞好服务、优化环境。文章认为,经济工作监督中应该处理好的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地方人大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与政府工作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服务经济工作同搞好监督的关系;三是要处理好抓大事与办实事的关系。
景忠义: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应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渭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景忠义撰文说,党的十七大强调,我们党要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人大的履职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五个加强”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从组织制度、运行机制、议事程序、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要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以求真务实作风和开拓创新精神推进各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学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弄虚作假,倡导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刘建民:要坚定不移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庆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建民撰文说,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一要依法行使好权力。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合法性、科学性、重大性的原则,合理界定重大事项,围绕法律实施中的重要事项、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和维护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干部的选举和任免工作,同时加强任期内的监督,全面掌握干部依法履职情况,保证任用干部始终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个高度出发,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抓好各级代表培训,定期通报工作情况,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尽力为代表知情参政创造条件。同时,要丰富民主形式和代表活动内容,鼓励他们履职议事,建言献策,积极参加人代会及人大组织开展的视察、调研、检查等各种活动,列席一些重要会议,集中民智,反映民情,真正使他们成为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国家主人。三要发展基层民主。拓宽民主渠道、发展基层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选择。要继续扩大公民对基层事务的有序参与,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实践,不断提升民主管理水平。要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力求在科学发展中不断扩大基层民主,推进社会和谐。
邵维杰: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 崇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维杰撰文说,党的十七大为新时期做好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转化为推进人大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理清人大工作思路。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从制度上保证依法集体行使职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自觉将党委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决策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保证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领导权和决策权的实现。二是要注重监督实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选择有关具体法律进行检查,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和反馈执法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上来,督促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围绕城乡居民收入、基础教育、扩大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关系民生问题,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探索干部任后监督的方式方法,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监督,不断提高被任命干部领导能力,促进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执政为民。三是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的要求,引导人大代表发挥在促进发展的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模范带头作用,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良好的服务。进一步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理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杨 涛:实现农民平等选举权条件趋于成熟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杨涛撰文说,农民享有平等选举权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体现,是确保农民参与政治生活、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也为我国宪法所保障。事实上,平等选举权是世界各国的通例,尽管在各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中,有过各阶层不平等行使选举权的历史,比如独立战争后的美国也曾经出现过“四分之一选举权”的制度,但在上个世纪,西方主要的法治国家都实现了平等选举权。文章回顾了我国选举法的修改过程,认为将农民选民的实际选举权规定为城市选举的八分之一或者四分之一,是有其历史背景。然而,如果说当时规定农民的选举权少于城市居民的选举权具有相对合理性的话,那么今天仍然规定农民的选举权是城市居民的四分之一就很难再说得过去,因为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首先,是城乡人口比例发生了重大变化。有资料反映,我国居住在城市和农村的居民人数比例已经由1953年的13:87,1979年的18:82,1995年的30:70,发展到2005年的42:58。从1995年至今,我国城乡居民人数比例平均每年长消一个百分点以上。按目前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势头,到2015年我国的城乡居民人口构成比例可能会达到甚至超过50:50,而到2020年,将很可能会有高达60%左右的人居住在城市里。如果我们仍然坚持农民的选举权是城市居民的四分之一,那么占人口相当部分的农民就会只有极少数的代表,人代会就无法体现农民利益博弈。其次,所谓的农民素质低的论调事实上也逐渐失去了市场。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和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文化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更重要的是,人们意识到农民代表身份并非一定就是农民,只要其愿意为农民说话,农民愿意选举他为代表就可以,因此,农民代表也完全有能力行使好民主权利。
曾雄军:非正式候选人当选人大代表具有制度意义 湖南省涟源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日前顺利完成,在当选的325名市人大代表中,其中1名是以非正式候选人身份当选。据了解,当选代表叫邱先祥,在该市桥头河镇龙建片选区于2007年10月22日选举市人大代表时以非正式候选人身份胜出,在6249张选票中,他以过半数票顺利当选,而另外两名正式候选人却落选,其中一名还是上届市人大代表。湖南省涟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曾雄军撰文说,在中国基层民主选举中开此先河者,应为湖北省潜江市的姚立法。姚立法就以“非正式候选人”的身份参加选举,两次参选受挫,第三次以压倒多数的选票击败正式候选人当上市人大代表,被媒体称为“姚立法现象”。不过,在姚立法之后,能够循此“非正式候选人”途径选举为人大代表的,确属凤毛麟角,“这起政治生活中的不寻常事件是对选举政治的推进”。确实,当人们回首姚立法的艰难参选,再来看邱先祥的顺利当选,中国基层民主选举的推进轨迹着实显而易见。笔者认为,由于长期以来,正式候选人确定的不民主,在基层选举工作中两种现象十分普遍:一是选举疲劳,政府面对选举工作时显得十分紧张,生怕预定的人选落选,同时更怕一些不听招呼的人当选,今后工作难以开展;另一方面却是选举厌倦,选民对选举呈抵触情绪,选民对候选人不认识或不了解,另选他人意义不大,你不选别人会选,同时在差额选举中普遍存在的陪选现象会使选民拒绝投票,“你们已经定了,不要来‘秀’我了。”选民对候选人不了解或不认识,但选举工作人员却要选民划圈,选民要么是当糊涂选民,要么是无言抗拒,也就是拒绝投票。这样选出的人大代表能代表多大的民意值得我们认真的思考。同时由于缺乏竞争机制,一方面一些优秀的候选人由于选民的不熟知而落选,另一方面一旦一些非预料的人选当选,会引发一些非正常上访。在这种情况下,非正式候选人当选人大代表更具制度意义。
王永生:强化经济工作监督促进地方经济建设 兰州市安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生撰文说,发展经济是全党工作的中心,也是地方各级人大工作的中心。地方人大搞好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内在需要,也是法律赋予的职权,更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必然要求。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突出经济法规的贯彻实施和依法治理的落实。要监督政府认真贯彻施行国家颁布的一系列经济法规,依法对经济工作管理、指导、协调、服务,促使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2)加强财政税收和预决算的监督。在每年的工作安排中,应将财政收入进度执行情况放在重要位置,搞好调查研究,听取各职能部门在增加财政收入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政府解决财政税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改变传统的重预算、轻决算的思想,不但要继续对预算的监督方面加大力度,而且要重视对财政决算的监督,注意发现问题,使政府工作在改进中不断前行。(3)要不断创新经济工作监督方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建立,企业已成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政府对经济工作管理方式也发生了新的转变。在这种情况下,地方人大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也应随之转变,要按照创新的要求,不断探索和充分发挥人大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中的规范作用、推动作用、促进作用和保障作用,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搞好服务、优化环境。文章认为,经济工作监督中应该处理好的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地方人大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与政府工作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服务经济工作同搞好监督的关系;三是要处理好抓大事与办实事的关系。
景忠义: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应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渭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景忠义撰文说,党的十七大强调,我们党要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人大的履职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五个加强”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从组织制度、运行机制、议事程序、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要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以求真务实作风和开拓创新精神推进各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学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弄虚作假,倡导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刘建民:要坚定不移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庆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建民撰文说,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一要依法行使好权力。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合法性、科学性、重大性的原则,合理界定重大事项,围绕法律实施中的重要事项、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和维护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干部的选举和任免工作,同时加强任期内的监督,全面掌握干部依法履职情况,保证任用干部始终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个高度出发,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抓好各级代表培训,定期通报工作情况,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尽力为代表知情参政创造条件。同时,要丰富民主形式和代表活动内容,鼓励他们履职议事,建言献策,积极参加人代会及人大组织开展的视察、调研、检查等各种活动,列席一些重要会议,集中民智,反映民情,真正使他们成为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国家主人。三要发展基层民主。拓宽民主渠道、发展基层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选择。要继续扩大公民对基层事务的有序参与,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实践,不断提升民主管理水平。要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力求在科学发展中不断扩大基层民主,推进社会和谐。
邵维杰: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 崇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维杰撰文说,党的十七大为新时期做好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转化为推进人大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理清人大工作思路。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从制度上保证依法集体行使职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自觉将党委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决策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保证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领导权和决策权的实现。二是要注重监督实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选择有关具体法律进行检查,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和反馈执法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上来,督促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围绕城乡居民收入、基础教育、扩大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关系民生问题,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探索干部任后监督的方式方法,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监督,不断提高被任命干部领导能力,促进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执政为民。三是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的要求,引导人大代表发挥在促进发展的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模范带头作用,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良好的服务。进一步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理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