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按省政府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吉政办明电〔2012〕7号的要求,为全面推进全省农机系统安全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前郭县农机局认真安排,切实做好农机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县农机安全和“四防”安全隐患进行彻底、全面、集中地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我县农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大好局面。
二、建设目标和工作步骤
(一)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农机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排查农机安全和“四防”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坚持“自下而上、循序渐进、突出试点、以点带面”的原则,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利用3年时间,建立覆盖我县农机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和局直各单位要完善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通过建立农机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以预防农机事故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执法水平,推动农机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二)工作步骤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自2012年2月20日开始,至2014年12月底结束。县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2月20日至12月31日)
围绕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人货混装、非法改装、报废车上路、超速行驶、带病作业等安全隐患,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方案,明确排查隐患任务且落实,搞好自查自报自纠。
第二阶段,排查和强化治理阶段(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单位要对查处的隐患逐项造册登记,并明确完成整改的具体时限。各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和局直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管辖范围,对所管辖企业、单位(包括个体生产经营网点)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抽查和组织实施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工作,结合检验工作进行隐患排查;做好农机安全教育、检查,开展农机具库棚、维修、储油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机具、设施的安全技术状态良好,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总结验收、规范完善阶段(2014年1月1日至12月底)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对治理行动全面验收。对治理行动组织不认真、内容不落实、检查不到位的单位以及未完成隐患整改的企业,尤其是治理行动开展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及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各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和局直有关单位要周密部署,加强隐患的排查,确保安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和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相关信息沟通,把隐患治理作为贯穿全年农机安全、农机监理工作的主线,重点检查乡村道路、场院、乡镇农贸市场农机安全状况,特别是拖拉机运输车辆事故预防。严禁没通过年检的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控制“黑车、非驾”的现象发生。侧重狠抓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载、非法载客、超员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杜绝用拖拉机接送学生、婚丧嫁娶、赶集等违法载客现象的发生。各单位要制定排除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常年开展平安维稳和隐患排查工作。各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和农机监理所要加大打击酒后驾驶、人货混装、非法改装、报废车上路、超速行驶、带病作业、无牌无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法载人等违章现象。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不遗余力地查处“三超车”、拖拉机载客行为。
各单位要加强“四防”安全工作。要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组织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过程、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彻底解决影响本单位消防安全环境的各种隐患。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宿制度。值班值宿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农机局成立全县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责任制。局直各单位和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制定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各阶段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有序进行。
(三)落实农机安全责任主体。局直各单位和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及其所管辖的农机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立即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各单位法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有全面责任,要亲自安排部署本单位隐患自查自检工作,把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不放过一个死角、死面。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落实整改,认真抓好整改治理。
(四)落实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做到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治理体系建设在本行业(领域)任务落实、内容落实、责任落实,取得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和排查走过场、治理不彻底等形式主义。
(五)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农机安全长效机制。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农机安全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隐患登记、整改、上报、统计、检查等措施。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农机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促进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县农机安全和“四防”安全隐患进行彻底、全面、集中地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我县农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大好局面。
二、建设目标和工作步骤
(一)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农机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排查农机安全和“四防”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坚持“自下而上、循序渐进、突出试点、以点带面”的原则,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利用3年时间,建立覆盖我县农机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和局直各单位要完善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通过建立农机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以预防农机事故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执法水平,推动农机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二)工作步骤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自2012年2月20日开始,至2014年12月底结束。县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2月20日至12月31日)
围绕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人货混装、非法改装、报废车上路、超速行驶、带病作业等安全隐患,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方案,明确排查隐患任务且落实,搞好自查自报自纠。
第二阶段,排查和强化治理阶段(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单位要对查处的隐患逐项造册登记,并明确完成整改的具体时限。各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和局直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管辖范围,对所管辖企业、单位(包括个体生产经营网点)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抽查和组织实施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工作,结合检验工作进行隐患排查;做好农机安全教育、检查,开展农机具库棚、维修、储油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机具、设施的安全技术状态良好,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总结验收、规范完善阶段(2014年1月1日至12月底)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对治理行动全面验收。对治理行动组织不认真、内容不落实、检查不到位的单位以及未完成隐患整改的企业,尤其是治理行动开展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及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各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和局直有关单位要周密部署,加强隐患的排查,确保安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和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相关信息沟通,把隐患治理作为贯穿全年农机安全、农机监理工作的主线,重点检查乡村道路、场院、乡镇农贸市场农机安全状况,特别是拖拉机运输车辆事故预防。严禁没通过年检的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控制“黑车、非驾”的现象发生。侧重狠抓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载、非法载客、超员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杜绝用拖拉机接送学生、婚丧嫁娶、赶集等违法载客现象的发生。各单位要制定排除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常年开展平安维稳和隐患排查工作。各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和农机监理所要加大打击酒后驾驶、人货混装、非法改装、报废车上路、超速行驶、带病作业、无牌无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法载人等违章现象。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不遗余力地查处“三超车”、拖拉机载客行为。
各单位要加强“四防”安全工作。要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组织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过程、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彻底解决影响本单位消防安全环境的各种隐患。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宿制度。值班值宿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农机局成立全县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责任制。局直各单位和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制定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各阶段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有序进行。
(三)落实农机安全责任主体。局直各单位和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及其所管辖的农机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立即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各单位法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有全面责任,要亲自安排部署本单位隐患自查自检工作,把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不放过一个死角、死面。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落实整改,认真抓好整改治理。
(四)落实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做到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治理体系建设在本行业(领域)任务落实、内容落实、责任落实,取得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和排查走过场、治理不彻底等形式主义。
(五)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农机安全长效机制。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农机安全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隐患登记、整改、上报、统计、检查等措施。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农机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促进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