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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住房水平还不算高,尚未达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要求.居住水平的数量增长和质量提高的计算口径全国各地应该统一.为了保证从"居住者有其屋"到"居者优其屋"的过渡,实现全面小康水平的目标,就要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以及住房保障体系的资金筹措等方面作更深的研究,以求找到更好的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