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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日起,我国对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进行了结构性的调整,调动了企业出口积极性,优化了出口商品结构。促进了外贸出口快速增长。在调整后的政策中,对农产品及深加工等国家引导和扶持的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有所提高。然而,由于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的特殊性,在运行中仍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