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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启、胡礼垣作为中国早期的启蒙思想家,在《新政真诠》中第一次提出了"公平"思想,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平的涵义、公平的标准等。何启、胡礼垣认为,公平主要是指"政令公平",即处理政务要不徇私、不偏袒;公平的标准在于"民之信"即民意。何启、胡礼垣的公平思想对资产阶级革命派产生了较大影响,对晚清政府的影响甚微,个中原因除了其公平思想较为激进之外,主要还在于晚清政府在中国早期现代化启动时期仍然处在"未醒"状态,滞缓了中国的早期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