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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入世”直接表现为市场主体生存与竞争环境的改变,与此相随的就是对中国企业生存智慧的考验,而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又在相当大程度上受限於外部法律环境。对於银行而言,迫切需要法律在其财产权制度、公司治理机制、债权流转与保护、担保权益落实、公平竞争环境维护、破产退出路径等诸多方面作出及时而富於创新精神的回答。从某种程度上讲,法律制度的安排将决定未来的竞争格局和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