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和文学女青年恋爱
预定6月19日出版的马瑞尼斯新书《奥巴马的故事》(Barrack Obama: The Story),首度透露了奥巴马与两位初恋女友的恋情以及她们 的真实身份与背景。由于马瑞尼斯并不是一个专门挖人阴私的八卦记者和“狗仔”,而是一个素负盛名的正派资深媒体人,奥巴马破例在白宫接受他长达90分钟的专访,谈话内容包括其大学时代的恋爱。而奥巴马的两位早期女友亦都跟他合作,把她们当年和奥巴马的通信、日记复印本都交给马瑞尼斯分享。
奥巴马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先就读南加州洛杉矶附近一所较小的大学——西方学院(Occidental College)。他在这所学校认识了第一个女友爱丽克丝·麦克尼尔(Alex McNear)。
20岁的奥巴马于1981年秋天转学至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三年级。在哥大附近的西109街142号老公寓租了小房间,入冬后因屋内暖气不足,奥巴马和室友常到西114街哥大巴特勒(Butler)总图书馆有暖气的房间过夜。1982年暑假,麦克尼尔专程到纽约找奥巴马,他们在一家意大利餐馆吃饭,在纽约街头漫步,谈人生、理想、文学,诗人艾略特(T.S.Eliot)、法国解构大师兼后现代文学评论家德里达(Jacques Derride)。
9月开学后,麦克尼尔回到加州,她和奥巴马依然靠书信来往,但“离久情疏”(out of sight,out of mind),这对同龄情人的关系渐渐淡了。
麦克尼尔是热爱文学的女青年,其母曾做过《花花公子》杂志的小说主编,她和奥巴马的通信,文学重于爱情。
麦克尼尔日后嫁给从加拿大多伦多流落到纽约的塞尔维亚(Serbia)过气拳击手鲍布·包兹克(Bob Bozic)。包兹克曾企图向纽约一家银行抢劫6万美元而被判缓刑。麦克尼尔和包兹克生了一个女儿,现已20岁。她和包氏离婚后,嫁给儿童心理学家罗比·史坦因(Robby Stein),现住长岛塞格港(Sag Harbor)的一栋价值200万美元的豪宅。包兹克则在纽约格林威治村老酒馆法尼里(Fanelli)当保镖。
第一个真爱
1983年圣诞前夕,已从哥大毕业半年的奥巴马到纽约东13街240号楼上参加一个“你自己带酒来”(BYOB)的派对。他在派对上和一位有澳大利亚口音的吉妮维薇·库克(Genevieve Cook)长聊,边聊边喝库克带来冲泡咖啡用的贝雷(Bailey’s)爱尔兰烈性甜酒(Irish creme),两个人聊得非常起劲。
原来库克的父亲是澳大利亚外交官,做过驻越南大使,母亲是艺术史家。吉妮维薇10岁时父母离异,母亲改嫁美国外交官兼律师菲列普·翟士浦二世(Philip C.Jessup Jr.),吉妮维薇即跟母亲到美国。翟士浦二世出身美国新英格兰世家豪门,其父菲列普·翟士浦是美国近代外交史和中美关系史上的大名人。1949年中国解放前夕,美国国务院公开发表1000多页的《中美关系白皮书》(The China White Paper),书中对蒋介石当局多有谴责。《白皮书》的主导人就是翟士浦。上世纪50年代共和党反共打手麦卡锡参议员(Joe McCarthy)制造白色恐怖浪潮,曾刻意打击巡回大使翟士浦;杜鲁门提名翟氏出任驻联合国代表,未获参院批准。肯尼迪上任后任命才他为国际法庭大法官,1986年辞世。
奥巴马与库克在圣诞夜倾心相谈后几天,两人即首度约会,先在一家餐厅吃饭、逛街,当天晚上库克宿于奥巴马的西114街622号楼公寓,并展开了他们一年多的亲密关系。从1984年1月开始,他们每周四晚上和周末相聚,直到1985年5月分手。
库克就是奥巴马回忆录中提到的“纽约女友”。作者马瑞尼斯说他们“一见钟情”(love of first sight),库克是奥巴马的“第一个真爱”(First true love),他们都很享受性爱的乐趣。库克从十三年级(即高三)开始写日记,她在日记中坦承很喜欢奥巴马在做爱时所散发的温情(sexual warmth)。但库克向奥巴马说 “我爱你”时,奥巴马仅答以“谢谢你”,而未回以“我也爱你”,使库克感到奥巴马对她的爱不是火热的爱,而只是感激的爱。她也摸不到奥巴马的真性情,总觉得奥巴马一直有一层“膜”在掩护自己。
库克生于1958年,比奥巴马大3岁,两个人是“姐弟恋”。奥巴马生于1961年,身高1.84米,比库克高。库克在1983年圣诞派对上认识奥巴马时,还在哥大附近的班克街学院(Bank Street College)读书,后转到宾州史瓦斯摩尔(Swarthmore)学院,最后仍在班克街学院获教育硕士学位。
奥巴马1983年夏天自哥大毕业后,工作并不顺利,先在“商业国际”(B.I)公司做了一年,于1984年12月辞职,并搬离曼哈顿西114街,而住进布鲁克林公园坡地(Park Slope)库克的公寓。其时库克在当地一家小学教书。奥巴马喜欢下厨做菜,库克送他一本《烹饪的乐趣》(The joy of cooking),奥巴马最擅长做姜汁牛肉和尤鱼三明治。他有好几个巴基斯坦的朋友,大伙儿经常在一起聚餐、聊天,如同流动的飨宴,奥巴马很少喝酒和吸食禁药。
为肤色所惑
奥巴马在其脍炙人口的回忆录《我父亲的梦想》(Dreams from my father)中曾提到他和女友在纽约一起看一出黑人戏剧后,与女友因黑白问题发生争吵。但“纽约女友”库克说她只和奥巴马看过一次舞台剧,不过不是黑人剧。马瑞尼斯在白宫访问奥巴马时,奥巴马承认那是发生在芝加哥而非纽约。也就是说,奥巴马搬到芝加哥后,先结识了一位白人女友,以后才认识女黑人上司兼女友的米歇尔(即现在的妻子)。
在奥巴马和库克相恋的17个月里,他们曾有过短暂的同居。同居的结果并不理想,尽管库克在日记上说,她在找奥巴马时,喜欢闻他房间里百味杂陈的味道:烟味、汗臭味、去除体臭喷剂味,她也欣赏奥巴马打赤膊、吸烟、吃葡萄干、睡觉、呼吸的姿态,但同居却会因24小时近距离接触而产生矛盾摩擦,库克在日记上常记载她因看不惯奥巴马的一些生活习性,而感到不悦和发怒。
奥巴马与库克恋爱时,常为自己的身份、背景、认同、工作和前途而困扰和迷惘,他不断思索,阅读大量黑人作家书籍,其中包括东妮·莫里逊(Toni Morrison)、玛雅·安琪萝(Maya Angelou)。影响他最大的是拉夫·艾里生(Ralph Ellison)的名著《无形的人》(Invisible Man)。奥巴马有时觉得自己“太白”、“身上没有一根黑骨头”;有时又觉得自己“不黑不白”,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一族类?思想上,奥巴马亦一直认为自己是“国际人”,而非纯美国人,因此他结交了很多异国朋友。大学毕业后,他开始认真思考他究竟是什么人?将来要做什么?
奥巴马在1984年圣诞节左右飞回他出生的夏威夷探亲访友。回夏威夷前,库克在高级百货公司“沙克斯第五大道”(Saks Fifth Avenue) 买了一件昂贵的白色毛衣给奥巴马当作圣诞礼物,以取代奥巴马常穿的外公穿过已有破洞的老毛衣。奥巴马对库克花那么多钱,感到很过意不去。
1985年1月中旬,奥巴马从夏威夷回到纽约后,在纽约公共利益集团上班,待遇很差,薪水还不到他前一个工作的一半。1983年4月29日,哈罗德·华盛顿(Harold Washington)当选芝加哥市长而成为该市有史以来第一个黑人市长后,奥巴马即开始注意“风城”(Windy City,芝城别号)的政治动态。他在1985年春夏之交决定离开纽约到芝加哥去闯天下。
1985年5月中旬左右,奥巴马和库克的爱情告一段落,两个人对“如何分手”有各自不同的说法。双方都说:“我离开他(她)”。奥巴马于1985年初夏,告别纽约前,花了2000美元买了一部蓝色本田Civic小车,准备开到芝加哥去。他把库克送给他的白色毛衣放在行李中,以便在寒冷的芝城御寒。库克后来与一个埃及裔会计师结婚,现住纽约。
(编辑/唐馨)
预定6月19日出版的马瑞尼斯新书《奥巴马的故事》(Barrack Obama: The Story),首度透露了奥巴马与两位初恋女友的恋情以及她们 的真实身份与背景。由于马瑞尼斯并不是一个专门挖人阴私的八卦记者和“狗仔”,而是一个素负盛名的正派资深媒体人,奥巴马破例在白宫接受他长达90分钟的专访,谈话内容包括其大学时代的恋爱。而奥巴马的两位早期女友亦都跟他合作,把她们当年和奥巴马的通信、日记复印本都交给马瑞尼斯分享。
奥巴马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先就读南加州洛杉矶附近一所较小的大学——西方学院(Occidental College)。他在这所学校认识了第一个女友爱丽克丝·麦克尼尔(Alex McNear)。
20岁的奥巴马于1981年秋天转学至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三年级。在哥大附近的西109街142号老公寓租了小房间,入冬后因屋内暖气不足,奥巴马和室友常到西114街哥大巴特勒(Butler)总图书馆有暖气的房间过夜。1982年暑假,麦克尼尔专程到纽约找奥巴马,他们在一家意大利餐馆吃饭,在纽约街头漫步,谈人生、理想、文学,诗人艾略特(T.S.Eliot)、法国解构大师兼后现代文学评论家德里达(Jacques Derride)。
9月开学后,麦克尼尔回到加州,她和奥巴马依然靠书信来往,但“离久情疏”(out of sight,out of mind),这对同龄情人的关系渐渐淡了。
麦克尼尔是热爱文学的女青年,其母曾做过《花花公子》杂志的小说主编,她和奥巴马的通信,文学重于爱情。
麦克尼尔日后嫁给从加拿大多伦多流落到纽约的塞尔维亚(Serbia)过气拳击手鲍布·包兹克(Bob Bozic)。包兹克曾企图向纽约一家银行抢劫6万美元而被判缓刑。麦克尼尔和包兹克生了一个女儿,现已20岁。她和包氏离婚后,嫁给儿童心理学家罗比·史坦因(Robby Stein),现住长岛塞格港(Sag Harbor)的一栋价值200万美元的豪宅。包兹克则在纽约格林威治村老酒馆法尼里(Fanelli)当保镖。
第一个真爱
1983年圣诞前夕,已从哥大毕业半年的奥巴马到纽约东13街240号楼上参加一个“你自己带酒来”(BYOB)的派对。他在派对上和一位有澳大利亚口音的吉妮维薇·库克(Genevieve Cook)长聊,边聊边喝库克带来冲泡咖啡用的贝雷(Bailey’s)爱尔兰烈性甜酒(Irish creme),两个人聊得非常起劲。
原来库克的父亲是澳大利亚外交官,做过驻越南大使,母亲是艺术史家。吉妮维薇10岁时父母离异,母亲改嫁美国外交官兼律师菲列普·翟士浦二世(Philip C.Jessup Jr.),吉妮维薇即跟母亲到美国。翟士浦二世出身美国新英格兰世家豪门,其父菲列普·翟士浦是美国近代外交史和中美关系史上的大名人。1949年中国解放前夕,美国国务院公开发表1000多页的《中美关系白皮书》(The China White Paper),书中对蒋介石当局多有谴责。《白皮书》的主导人就是翟士浦。上世纪50年代共和党反共打手麦卡锡参议员(Joe McCarthy)制造白色恐怖浪潮,曾刻意打击巡回大使翟士浦;杜鲁门提名翟氏出任驻联合国代表,未获参院批准。肯尼迪上任后任命才他为国际法庭大法官,1986年辞世。
奥巴马与库克在圣诞夜倾心相谈后几天,两人即首度约会,先在一家餐厅吃饭、逛街,当天晚上库克宿于奥巴马的西114街622号楼公寓,并展开了他们一年多的亲密关系。从1984年1月开始,他们每周四晚上和周末相聚,直到1985年5月分手。
库克就是奥巴马回忆录中提到的“纽约女友”。作者马瑞尼斯说他们“一见钟情”(love of first sight),库克是奥巴马的“第一个真爱”(First true love),他们都很享受性爱的乐趣。库克从十三年级(即高三)开始写日记,她在日记中坦承很喜欢奥巴马在做爱时所散发的温情(sexual warmth)。但库克向奥巴马说 “我爱你”时,奥巴马仅答以“谢谢你”,而未回以“我也爱你”,使库克感到奥巴马对她的爱不是火热的爱,而只是感激的爱。她也摸不到奥巴马的真性情,总觉得奥巴马一直有一层“膜”在掩护自己。
库克生于1958年,比奥巴马大3岁,两个人是“姐弟恋”。奥巴马生于1961年,身高1.84米,比库克高。库克在1983年圣诞派对上认识奥巴马时,还在哥大附近的班克街学院(Bank Street College)读书,后转到宾州史瓦斯摩尔(Swarthmore)学院,最后仍在班克街学院获教育硕士学位。
奥巴马1983年夏天自哥大毕业后,工作并不顺利,先在“商业国际”(B.I)公司做了一年,于1984年12月辞职,并搬离曼哈顿西114街,而住进布鲁克林公园坡地(Park Slope)库克的公寓。其时库克在当地一家小学教书。奥巴马喜欢下厨做菜,库克送他一本《烹饪的乐趣》(The joy of cooking),奥巴马最擅长做姜汁牛肉和尤鱼三明治。他有好几个巴基斯坦的朋友,大伙儿经常在一起聚餐、聊天,如同流动的飨宴,奥巴马很少喝酒和吸食禁药。
为肤色所惑
奥巴马在其脍炙人口的回忆录《我父亲的梦想》(Dreams from my father)中曾提到他和女友在纽约一起看一出黑人戏剧后,与女友因黑白问题发生争吵。但“纽约女友”库克说她只和奥巴马看过一次舞台剧,不过不是黑人剧。马瑞尼斯在白宫访问奥巴马时,奥巴马承认那是发生在芝加哥而非纽约。也就是说,奥巴马搬到芝加哥后,先结识了一位白人女友,以后才认识女黑人上司兼女友的米歇尔(即现在的妻子)。
在奥巴马和库克相恋的17个月里,他们曾有过短暂的同居。同居的结果并不理想,尽管库克在日记上说,她在找奥巴马时,喜欢闻他房间里百味杂陈的味道:烟味、汗臭味、去除体臭喷剂味,她也欣赏奥巴马打赤膊、吸烟、吃葡萄干、睡觉、呼吸的姿态,但同居却会因24小时近距离接触而产生矛盾摩擦,库克在日记上常记载她因看不惯奥巴马的一些生活习性,而感到不悦和发怒。
奥巴马与库克恋爱时,常为自己的身份、背景、认同、工作和前途而困扰和迷惘,他不断思索,阅读大量黑人作家书籍,其中包括东妮·莫里逊(Toni Morrison)、玛雅·安琪萝(Maya Angelou)。影响他最大的是拉夫·艾里生(Ralph Ellison)的名著《无形的人》(Invisible Man)。奥巴马有时觉得自己“太白”、“身上没有一根黑骨头”;有时又觉得自己“不黑不白”,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一族类?思想上,奥巴马亦一直认为自己是“国际人”,而非纯美国人,因此他结交了很多异国朋友。大学毕业后,他开始认真思考他究竟是什么人?将来要做什么?
奥巴马在1984年圣诞节左右飞回他出生的夏威夷探亲访友。回夏威夷前,库克在高级百货公司“沙克斯第五大道”(Saks Fifth Avenue) 买了一件昂贵的白色毛衣给奥巴马当作圣诞礼物,以取代奥巴马常穿的外公穿过已有破洞的老毛衣。奥巴马对库克花那么多钱,感到很过意不去。
1985年1月中旬,奥巴马从夏威夷回到纽约后,在纽约公共利益集团上班,待遇很差,薪水还不到他前一个工作的一半。1983年4月29日,哈罗德·华盛顿(Harold Washington)当选芝加哥市长而成为该市有史以来第一个黑人市长后,奥巴马即开始注意“风城”(Windy City,芝城别号)的政治动态。他在1985年春夏之交决定离开纽约到芝加哥去闯天下。
1985年5月中旬左右,奥巴马和库克的爱情告一段落,两个人对“如何分手”有各自不同的说法。双方都说:“我离开他(她)”。奥巴马于1985年初夏,告别纽约前,花了2000美元买了一部蓝色本田Civic小车,准备开到芝加哥去。他把库克送给他的白色毛衣放在行李中,以便在寒冷的芝城御寒。库克后来与一个埃及裔会计师结婚,现住纽约。
(编辑/唐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