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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通过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拟建工程项目防灾减灾及建设用地审批提供依据
【关键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面沉降;地裂缝
华北油田北部矿区(廊坊)集资房建设工程B区建设项目位于廊坊市万庄镇华北油田墨其营基地东北角,纬一路南侧,综合服务处中学西侧,总投资1200万元。项目拟征地3.623ha(约54.321亩),建筑总占地面积2.72 ha,總建筑面积66092.6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223.68 m2,地下建筑面积6869.01m2。道路占地面积3600m2,绿化占地面积1800m2。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一)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本区为平原区,通过对已收集资料的整理分析及野外调查确定评估区所在区域地质灾害类型有地面沉降、地裂缝。
1.地面沉降
地面沉降是指在自然和人为作用下地面发生沉降的地质现象,是一种区域性、缓变型地质灾害。地面沉降可造成地面标高降低,区域内排水、排洪排沥困难,供水管道设施遭到破坏,以及导致地裂缝发生、建筑物开裂等危害。据有关资料研究表明,在细颗粒松散土层分布区内,大量超采深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位降幅较大是导致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
2.地裂缝
地裂缝是在内外动力作用下岩土层发生变形,当力的作用积累超过岩土层内部的结合力时,岩土层发生破裂,其连续性遭到破环,形成裂隙,进而出露地表,成为地裂缝。可使各类地面建筑物损环,部分给排水和煤气管道切断。
根据目前掌握资料, 1976年唐山地震后,河北平原大规模发生地裂缝,廊坊南部地区主要散布于冲湖积平原和湖积、海积平原之上,永定河冲洪积平原很少出现,廊坊城区及永清县城以北未发现地裂缝。
评估区地裂缝现状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1.地面沉降
评估区位于廊坊地面沉降中心区的北西部,2005~2010年地面沉降速率按23.9mm/a推算,2010年累计沉降量为639.5mm。
据2004年廊坊环勘院对开采井实地调查,发现多处井管抬升,这一现象表明城区深层地下水确实引发地面沉降;廊坊城区地面沉降中心区降中~大雨时,城区街道积水,出现下水道反涌水,水头高出路面10~20cm,街道被淹,银河北路南段、解放道、光明道路面水深可达40~50cm,显示出地面沉降的地质灾害明显。
评估区2010年地面累计沉降639.5mm,内陆地区地面沉降量小于1000mm,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评估区地面沉降现状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2.地裂缝
经调查评估区及调查范围内未发现地裂缝,因此评估区地裂缝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危险性小。
小结:评估区地面沉降量累计约639.5mm,现状评估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危险性小,评估区范围及调查范围没有发现地裂缝,现状评估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小。综上所述,现状评估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一)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拟建的华北油田北部矿区(廊坊)集资房建设工程B区建设项目,项目用水由万庄镇供水管网集中供水,无大的采水活动,但有降水工程,考虑到建筑物基坑较深,浅层地下水水位埋藏较浅,附近有建筑物,预测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中等。
(二)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1.地面沉降
评估区位于廊坊地面沉降中心区的北西部,2010年地面累计沉量为639.5mm,在廊坊市城市深层地下水开采发展趋势不发生变化条件下,可按1988~2005年沉降速率23.9mm/a推算,到2020年、2030年累计沉降量分别为878.5mm、1117.5mm。
评估区1988年~2005年沉降速率为23.9mm/a,按沉降速率为23.9mm/a预测,依据《河北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补充要求》(刘志刚,2008),平原区沉降速率小于40mm/a为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危险性小。预测评估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2.地裂缝
评估区现状调查未发现地裂缝,但评估区位于6级以上地震地质背景区,又处在地裂缝易发区《河北平原地裂缝区划图》(王景明等编制),距多条活动断裂较近。因此,存在地裂缝发生的隐患,预测评估评估区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
3.砂土液化
(4)层粉土和(5-2)层粉土夹层存在液化现象,液化指数为1.68,即场地液化等级为轻微液化。预则评估砂土液化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小结:评估区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中等;在城区深层地下水开采及地面沉降发展趋势不变条件下,预测评估区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危险性小;根据评估区位于6级以上地震地质背景带之上,为地裂缝易发区,存在地裂缝发生的隐患,预测评估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预测评估砂土液化地质灾害险小。综上所述,预测评估区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防治措施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本评估区现状评估:地面沉降、地裂缝地质灾害隐患危险性小,现状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小;预测评估:工程建设引发和加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中等,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砂土液化地质灾害危验性小,预测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根据评估区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综合评估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
(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估
根据现状评估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预测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的结果,拟建场地可采取措施予以处理,拟征用的3.623公顷(合54.321亩)土地作为该建设项目用地是基本适宜的。
(三)防治措施
拟建工程场地地质灾害有地面沉降、地裂缝,为了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财产的损失,建议应采取如下措施:
1.建筑地基应适当考虑地面沉降因素,适当提高室内外地坪。
2.建议对地基采取处理措施,处理后需进行复合地基强度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部基础施工。
3.评估区可能存在潜在地裂缝隐患,建筑物设计时应加强基础强度和刚度。
4. 建设场地存在砂土液化,应进行适当处理。
参考文献:
[1]河北省廊坊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告——廊坊市水利局、廊坊市地矿局(1997.7).
[2]河北省廊坊市市区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河北省廊坊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河北省廊坊市地震局(1992.12).
[3]河北省廊坊市地质环境监测报告(1996年-2000年)——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01.6).
[4]廊坊地区水利志——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
[5]河北省平原地裂缝调查与防治研究——河北理工学院、河北省国土资源厅(2002).
【关键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面沉降;地裂缝
华北油田北部矿区(廊坊)集资房建设工程B区建设项目位于廊坊市万庄镇华北油田墨其营基地东北角,纬一路南侧,综合服务处中学西侧,总投资1200万元。项目拟征地3.623ha(约54.321亩),建筑总占地面积2.72 ha,總建筑面积66092.6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223.68 m2,地下建筑面积6869.01m2。道路占地面积3600m2,绿化占地面积1800m2。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一)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本区为平原区,通过对已收集资料的整理分析及野外调查确定评估区所在区域地质灾害类型有地面沉降、地裂缝。
1.地面沉降
地面沉降是指在自然和人为作用下地面发生沉降的地质现象,是一种区域性、缓变型地质灾害。地面沉降可造成地面标高降低,区域内排水、排洪排沥困难,供水管道设施遭到破坏,以及导致地裂缝发生、建筑物开裂等危害。据有关资料研究表明,在细颗粒松散土层分布区内,大量超采深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位降幅较大是导致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
2.地裂缝
地裂缝是在内外动力作用下岩土层发生变形,当力的作用积累超过岩土层内部的结合力时,岩土层发生破裂,其连续性遭到破环,形成裂隙,进而出露地表,成为地裂缝。可使各类地面建筑物损环,部分给排水和煤气管道切断。
根据目前掌握资料, 1976年唐山地震后,河北平原大规模发生地裂缝,廊坊南部地区主要散布于冲湖积平原和湖积、海积平原之上,永定河冲洪积平原很少出现,廊坊城区及永清县城以北未发现地裂缝。
评估区地裂缝现状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1.地面沉降
评估区位于廊坊地面沉降中心区的北西部,2005~2010年地面沉降速率按23.9mm/a推算,2010年累计沉降量为639.5mm。
据2004年廊坊环勘院对开采井实地调查,发现多处井管抬升,这一现象表明城区深层地下水确实引发地面沉降;廊坊城区地面沉降中心区降中~大雨时,城区街道积水,出现下水道反涌水,水头高出路面10~20cm,街道被淹,银河北路南段、解放道、光明道路面水深可达40~50cm,显示出地面沉降的地质灾害明显。
评估区2010年地面累计沉降639.5mm,内陆地区地面沉降量小于1000mm,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评估区地面沉降现状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2.地裂缝
经调查评估区及调查范围内未发现地裂缝,因此评估区地裂缝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危险性小。
小结:评估区地面沉降量累计约639.5mm,现状评估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危险性小,评估区范围及调查范围没有发现地裂缝,现状评估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小。综上所述,现状评估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一)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拟建的华北油田北部矿区(廊坊)集资房建设工程B区建设项目,项目用水由万庄镇供水管网集中供水,无大的采水活动,但有降水工程,考虑到建筑物基坑较深,浅层地下水水位埋藏较浅,附近有建筑物,预测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中等。
(二)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1.地面沉降
评估区位于廊坊地面沉降中心区的北西部,2010年地面累计沉量为639.5mm,在廊坊市城市深层地下水开采发展趋势不发生变化条件下,可按1988~2005年沉降速率23.9mm/a推算,到2020年、2030年累计沉降量分别为878.5mm、1117.5mm。
评估区1988年~2005年沉降速率为23.9mm/a,按沉降速率为23.9mm/a预测,依据《河北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补充要求》(刘志刚,2008),平原区沉降速率小于40mm/a为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危险性小。预测评估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2.地裂缝
评估区现状调查未发现地裂缝,但评估区位于6级以上地震地质背景区,又处在地裂缝易发区《河北平原地裂缝区划图》(王景明等编制),距多条活动断裂较近。因此,存在地裂缝发生的隐患,预测评估评估区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
3.砂土液化
(4)层粉土和(5-2)层粉土夹层存在液化现象,液化指数为1.68,即场地液化等级为轻微液化。预则评估砂土液化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小结:评估区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中等;在城区深层地下水开采及地面沉降发展趋势不变条件下,预测评估区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危险性小;根据评估区位于6级以上地震地质背景带之上,为地裂缝易发区,存在地裂缝发生的隐患,预测评估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预测评估砂土液化地质灾害险小。综上所述,预测评估区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防治措施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本评估区现状评估:地面沉降、地裂缝地质灾害隐患危险性小,现状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小;预测评估:工程建设引发和加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中等,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砂土液化地质灾害危验性小,预测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根据评估区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综合评估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
(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估
根据现状评估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预测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的结果,拟建场地可采取措施予以处理,拟征用的3.623公顷(合54.321亩)土地作为该建设项目用地是基本适宜的。
(三)防治措施
拟建工程场地地质灾害有地面沉降、地裂缝,为了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财产的损失,建议应采取如下措施:
1.建筑地基应适当考虑地面沉降因素,适当提高室内外地坪。
2.建议对地基采取处理措施,处理后需进行复合地基强度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部基础施工。
3.评估区可能存在潜在地裂缝隐患,建筑物设计时应加强基础强度和刚度。
4. 建设场地存在砂土液化,应进行适当处理。
参考文献:
[1]河北省廊坊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告——廊坊市水利局、廊坊市地矿局(1997.7).
[2]河北省廊坊市市区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河北省廊坊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河北省廊坊市地震局(1992.12).
[3]河北省廊坊市地质环境监测报告(1996年-2000年)——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01.6).
[4]廊坊地区水利志——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
[5]河北省平原地裂缝调查与防治研究——河北理工学院、河北省国土资源厅(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