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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台湾地区房地产市场处于持续低迷状态,为了解决不动产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复苏房地产市场,“立法院”于2003年7月通过了《不动产证券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确立了不动产证券化制度。此后,该《条例》又于2009年1月21日进行了修正。目前,该《条例》是台湾地区关于不动产证券化最直接、具体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