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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理是指在业主的委托和授权下,环境监理单位遵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以及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与业主订立环境监理合同,然后对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环境管理并向业主提供环境保护咨询服务。长期以来,我国对公路建设的环保管理存在重两头轻中间的倾向,即重视前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时的环保验收,轻视施工阶段的生态环境监控。为有效改变这种状况,环境保护部于2012年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肯定环境监理试点工作成果并明确公路类项目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实践证明,环境监理是公路建设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种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