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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摩梭女性思维并不是为了构建女权社会,男性身份在摩梭文化中具有独立的符号象征系统,同时拥有着男性独特的权利、地位。成人仪式“换裤子”是摩梭男性成年的必经阶段,男性通过对“裤子”的获取标志着成年,也代表着新的身份、地位及权力的拥有。
关键词:符号意义 成人礼 裤子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聚居在云南省宁蒗县及四川盐源、木里县的摩梭人,素有行“阿注”婚之俗,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走婚”。这种婚姻特点是“建立阿注关系的男女双方,各自住在自己母亲家生产和生活,分属于两个家庭,两个不同的经济单位。一般是男子晚上主动到女家走访,过偶居生活,次日清晨返回自家家庭”,与此相应形成以母系血统作为代系划分标准的“母系家庭”或者说是“母系家屋”。在母系家庭关系之中,摩梭人将女性作为家族继承者以及家庭和社会关系的代理者,女性具有无上的尊严与地位,所谓“妇女是根种,缺了就断种”,“无男不愁儿,无女水不流”便是摩梭女性观念的真实写照。
但是,这种“摩梭女性思维”并不是反对和压迫男性,也不是对男性的否定和鄙视,在摩梭人观念中男性同样具有属于男性社群的独立性及有别于女性社群的标志性。男性和女性之间是一种“和谐分享”而非“占有与竞争”的关系。本文便是以摩梭人久为传承的成人礼仪“换裤子礼”为例,并以礼仪中仪式物件“裤子”作为研究对象,探索摩梭女性思维中男性的独立性。
需要加以说明的是,摩梭“阿注”婚在现代摩梭人中已不流行甚至具有消亡的趋势,据1998年《中华文化通志》编委会统计,纳西族绝大部分已转向一夫一妻制婚姻,“阿注”婚已难寻觅。但是与“阿注”婚相宜的“母系家庭”思维仍然强烈地影响摩梭人,摩梭人对母亲、对女性的尊重情感仍然深刻影响他们的家庭观。因此,笔者认为在“女性思维”仍然具有主导影响力的摩梭社群中对男性社群身份、地位等的探讨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一 “裤子”——成年符号意义
中国作为东方文明古国,对服饰文化十分看重,服饰中所蕴含的社会仪礼和生活规范更是不容忽视。早在两汉时期所编纂的《礼记》中便有“男子三十而冠,女子许嫁而笄”的记载,现今凉山彝族的“换裙”习俗、藏人的“戴头”无偶单婚仪式等都是将服饰作为人生仪式的标志。同样,摩梭人也遗存着类似的人生仪礼,即“换裤子礼”。其具体过程如下:
家里如有年满13岁的男性少年,父母或兄嫂就要为他举行“换裤子礼”。仪式由母亲主持。年满13岁的男孩,要走到火塘左边前方的男柱旁,在舅父的主持下,双脚踩在猪膘和粮食袋上,右手握着刀,左手拿着银饰品,由舅父把男孩的麻布长衫脱下,换上短衣,穿上长裤,系上一根腰带,并用牛角杯盛酒向客人敬酒。
服饰是人类精神的载体,也是物质民俗的直接现实,通过服饰的更换标志着人生进入不同的生命阶段。范·盖内普(Van Gennep)的“通过仪式”认为,“通过仪式”是一个身份转化的过程,以仪式作为中介将仪式前和仪式后划分为不同体验阶段。特纳也认为仪式过程是一个反社会的过程,仪式过程中的社会角色是一个不同于日常社会角色的反结构。摩梭男子在未举行“换裤子礼”仪式前处于儿童的文化结构中,履行儿童社会所赋予的社会角色,而一旦进入“换裤子礼”仪式过程就标志其进入非儿童亦非成人的反结构之中,也就是“阈限”阶段,此阶段是一个神圣的阶段,是社会人在个人生活中随着年龄的增长从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过渡的中介时期。在此阶段受礼者既不具有儿童时期的特征也无法获取成人阶段的权力。而一旦完成“换裤子礼仪”便意味着受礼者步入成年期,从以前的儿童社会结构中彻底脱离出来成为成年社会结构中的一员,同时享有一切儿童时期无法企及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社会义务。
摩梭人认为儿童成为大人是很严肃的一步,是人生中的一项大事,而要正式成为成年人只有通过“换裤子”(男性)仪礼。而儿童一旦通过成人礼便成为成年人,享有成年人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比如早期生活中,只有成年人才能参加部族的仪式活动,谈情说爱,行“阿注”婚;同时,身为男性还应肩负对部族的保护责任甚至为之牺牲自己的性命。由此可见,虽然裤子并不为男性的专权穿着,但是只有通过“换裤子”男性才拥有成年的身份,表示其已进入人生的另一种社会结构,扮演成年人的社会角色,从此以后他的行为、言语、习惯等都会受到来自这个新社会群体习惯法的约束和管制。
二 “裤子“——身份符号意义
服饰的差异同样标志着社会成员的性别。纵然世界上很多民族都曾有过“男女同装,不行礼服”的历史,就算20世纪50年代以前,许多苗族地区的服饰还是男女不分,有的至今依然,如黔西北、滇东北交界的“大花苗”。但是作为“礼”和“理”的象征,服饰的一个重要作用还是区分男女,使男女有别,便于社会控制。作为摩梭男性成人礼中的重要仪式物“裤子”是否为男性的身份象征,又是如何作为男性身份的象征呢?
据戴平编著的《中国民族服饰文化研究》中记载:云南宁蒗永宁地区的纳西族男女,在13岁以前穿麻布长衫,不着裤子。满13岁时,分别举行“换裤子礼”(男性)和“换裙子礼”(女性),标志着进入成年期。13岁以前(举行“换裤子礼”前),纳西族男女在穿着上并未有很大的差别,同是麻布长衫,同样不穿裤子,也就是处于“男女同装,不行礼服”的社会模式中;而一旦举行“换裤子礼”或者“换裙子礼”,便在受礼者思想中根植了“男女有别”的观念。即便是在仪式过程中,这种“男女有别”的思想也是相当明显的,根据《中国民族服饰文化研究》对摩梭人成人仪式的详细介绍,“换裤子”或者“换裙子”礼仪已经由儿童期的“男女同装”明确规划了男性礼服和女性礼服区别,即男性应举行“换裤子”,而女性则“换裙子”,而不是同时举行“换裤子”或“换裙子”。换言之,只有男性才有权进行“换裤子”而女性则必须进行“换裙子”,这是不可逆转的习惯法。如果将此仪式思维进行抽空提取,则“裤子”便成为男性的仪式特权,“裤子”也就成为了摩梭女性思维中男性成人礼的代言词,标志着男性完成”阈限”进入成年阶段,从此便被一个定名为男性社群的社会群体所接受,正式成为此群体中的一员,享有男性社群的权利,遵从它的禁忌和习俗,构建男女两性社会。
另永宁摩梭人具有这样一种“催生”习俗,即当产妇难产时,习惯将孩子父亲的一条裤子放在产妇的腹部进行反复的搓弄,边搓边说:“孩子,快出来,爸爸在等你。”以期可以借助男子的力量进行生产。衣物与生育的关联在很多民族传说和习俗中皆俯拾可见,主要因为衣服乃人体的象征之故。根据弗雷泽接触巫术原理——“物体一经互相接触,在切断实际接触后,仍继续远距离地互相作用”,“由此原则出发,原始人及巫师则认为,通过曾经与某人接触过的物体便可以对本人施加影响,或者影响他人”。在此,作为父亲(男性)力量象征的裤子具有父亲的亲情召唤力和吸引力,能够通过亲情的召唤和呼吁让孩子顺产;同时也可做为男性力量的象征以对抗妖魔魑魅,阻止鬼怪对产妇生产的骚扰。“裤子”通过与父亲的亲身接触成为男性“父亲”力量的象征,“裤子”已不仅仅是衣饰的实体,而具有了社会和人所赋予的身份力量。这种力量可代替父亲这个实体人帮助产妇渡过生育难关。这里的“裤子”便成为父亲身份和男性力量的结合体,是男性身份和力量的象征实体。
实际上,服饰应该说从诞生之日起就有标志作用,部落、身份、等级都可以通过服饰进行明显的区分,这是服饰不可避免的社会作用,是服饰文化意义的内涵。但是在摩梭人这样一个具有“母系家庭”传统的社群,其男性地位总会遭到外界的质疑。通过对成人礼和催生习俗中“裤子”的男性身份标志意义的探讨,可以毫无疑虑地得出结论:摩梭社群中的男性地位并未受到女性思维的淹没。
三 “裤子”——权力符号意义
任何一种仪式都不是一个简单的形式和过程,而是将“受礼者”引入另一种惯制之中。有没有通过此种仪式或者能不能通过此种仪式,与此人的年龄、身份、地位以及所享受的权利都有密切的关系。直观上表现为人们通过某种仪礼获得了相应的社群认同和身份认证,而深层名义则是以此种仪礼作为象征,标志其享有了某些未曾有过的特权,比如祭祀、婚姻、征战等等。同样,作为一种成人礼的摩梭“换裤子礼”,只有通过了此礼仪,男性才能拥有成年人的诸多特权。
文章前两部分已经对“裤子”在摩梭观念中所具有的成年介断、男性身份的象征意义做了相关的阐释与分析,而与此两种功能相适应的也就是男性通过成人礼,进入成人期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地位。走婚制、母系家庭以及由此根植的“女性思维”是摩梭社群的习俗和精神的标志。在许多有关纳西族的考察报告中也都对摩梭母系家庭特点做过详细的介绍,以下是1977年中国社科院民族研究所对云南永宁地区纳西族母权制的描述:
家庭中未发生男子娶妻,男子夜晚走访女阿注,过偶居生活,白天回自己的家里参加劳动,而家庭中的女子则不出嫁,夜晚在家接待自己的男阿注,家庭成员的血统只能以母系计算,财产按照母系继承。
在这类家庭里,由于全是母系成员,也就无父系亲属关系。有少数男子娶妻家庭……以及个别家庭女子招赘……血缘仍从母计,仍是母系。
这些家庭多围绕着祖母们、母亲们及姐妹们形成一个中心,并包括他们的后代组成一个集团。
在这样一个女性中心社会关系中,女人享有绝对的家庭地位,男性也同样履行相应的家庭权利和义务。男性作为舅权的拥有者,具有对外甥和甥女的抚养权以及教育权,虽然无法对自己子女实施养育权,但通过对甥辈的抚养同样可达到继嗣和养老的目的。“老年男人虽然在家庭中没有他们的子女,但以舅舅和舅父的身份,受到外甥和甥女的极大尊重,受到这些晚辈成员的供养。”
以上所介绍的男性权力是必须归属于成年男子,是男性在具有“男女有别”观念后,依凭此种观念对社会权力进行的划分,“换裤子”便成为获取此种权力的桥梁。只有通过礼仪习俗的过渡——穿上长辈给予的“裤子”,才成为可享有成年权力的个体,拥有母系家庭中舅权的先决条件,在家庭的过继和获取过程中,仪式物“裤子”也就不再仅仅是男性身份的象征,或者成年的标志,而更多的是一种拥有权力的表现。随着家庭长辈(一般为舅舅)为儿童换上裤子也就相应地将自身拥有的舅权力量过继给受礼者,让受礼者成为此种权力的储备者和享用者,完成代系的更替和男性权力的交接。
服饰的符号象征意义内涵多样,是作为社会个体的人立足于社会群体中的地位、身份、权力、等级等的象征。摩梭男性的“换裤子”礼在摩梭人社群中起着重要的符号象征意义,是摩梭人性思维在男女权利上的独特反映。摩梭女性思维并不是构建“女权社会”,不是对男权地位的剥夺,也就是说摩梭女性思维中的男性身份并未受到压制,仍然具有自己的身份标识和权利象征,是摩梭族文化的见证。男性和女性关系融洽和谐相处为摩梭人的共同劳动、生活带来协调传统,值得现代社会的关注和研究,并从中提取社会现实应用功能,植入现今社会发展中,为男女话语权的平衡提供激励机制。
参考文献: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云南省历史研究所编:《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纳西族社会及母权制的调查报告》,1979年。
[2] 周华山:《无父无夫的国度》,光明日报出版社,2001年。
[3] 戴平:《中国民族服饰文化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
[4] 杨 国:《符号与象征——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北京出版社,2000年。
[5] 万建中:《民间诞生礼俗》,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年。
作者简介:胡春梅,女,1985—,四川省泸州市人,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文学人类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俗学。
关键词:符号意义 成人礼 裤子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聚居在云南省宁蒗县及四川盐源、木里县的摩梭人,素有行“阿注”婚之俗,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走婚”。这种婚姻特点是“建立阿注关系的男女双方,各自住在自己母亲家生产和生活,分属于两个家庭,两个不同的经济单位。一般是男子晚上主动到女家走访,过偶居生活,次日清晨返回自家家庭”,与此相应形成以母系血统作为代系划分标准的“母系家庭”或者说是“母系家屋”。在母系家庭关系之中,摩梭人将女性作为家族继承者以及家庭和社会关系的代理者,女性具有无上的尊严与地位,所谓“妇女是根种,缺了就断种”,“无男不愁儿,无女水不流”便是摩梭女性观念的真实写照。
但是,这种“摩梭女性思维”并不是反对和压迫男性,也不是对男性的否定和鄙视,在摩梭人观念中男性同样具有属于男性社群的独立性及有别于女性社群的标志性。男性和女性之间是一种“和谐分享”而非“占有与竞争”的关系。本文便是以摩梭人久为传承的成人礼仪“换裤子礼”为例,并以礼仪中仪式物件“裤子”作为研究对象,探索摩梭女性思维中男性的独立性。
需要加以说明的是,摩梭“阿注”婚在现代摩梭人中已不流行甚至具有消亡的趋势,据1998年《中华文化通志》编委会统计,纳西族绝大部分已转向一夫一妻制婚姻,“阿注”婚已难寻觅。但是与“阿注”婚相宜的“母系家庭”思维仍然强烈地影响摩梭人,摩梭人对母亲、对女性的尊重情感仍然深刻影响他们的家庭观。因此,笔者认为在“女性思维”仍然具有主导影响力的摩梭社群中对男性社群身份、地位等的探讨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一 “裤子”——成年符号意义
中国作为东方文明古国,对服饰文化十分看重,服饰中所蕴含的社会仪礼和生活规范更是不容忽视。早在两汉时期所编纂的《礼记》中便有“男子三十而冠,女子许嫁而笄”的记载,现今凉山彝族的“换裙”习俗、藏人的“戴头”无偶单婚仪式等都是将服饰作为人生仪式的标志。同样,摩梭人也遗存着类似的人生仪礼,即“换裤子礼”。其具体过程如下:
家里如有年满13岁的男性少年,父母或兄嫂就要为他举行“换裤子礼”。仪式由母亲主持。年满13岁的男孩,要走到火塘左边前方的男柱旁,在舅父的主持下,双脚踩在猪膘和粮食袋上,右手握着刀,左手拿着银饰品,由舅父把男孩的麻布长衫脱下,换上短衣,穿上长裤,系上一根腰带,并用牛角杯盛酒向客人敬酒。
服饰是人类精神的载体,也是物质民俗的直接现实,通过服饰的更换标志着人生进入不同的生命阶段。范·盖内普(Van Gennep)的“通过仪式”认为,“通过仪式”是一个身份转化的过程,以仪式作为中介将仪式前和仪式后划分为不同体验阶段。特纳也认为仪式过程是一个反社会的过程,仪式过程中的社会角色是一个不同于日常社会角色的反结构。摩梭男子在未举行“换裤子礼”仪式前处于儿童的文化结构中,履行儿童社会所赋予的社会角色,而一旦进入“换裤子礼”仪式过程就标志其进入非儿童亦非成人的反结构之中,也就是“阈限”阶段,此阶段是一个神圣的阶段,是社会人在个人生活中随着年龄的增长从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过渡的中介时期。在此阶段受礼者既不具有儿童时期的特征也无法获取成人阶段的权力。而一旦完成“换裤子礼仪”便意味着受礼者步入成年期,从以前的儿童社会结构中彻底脱离出来成为成年社会结构中的一员,同时享有一切儿童时期无法企及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社会义务。
摩梭人认为儿童成为大人是很严肃的一步,是人生中的一项大事,而要正式成为成年人只有通过“换裤子”(男性)仪礼。而儿童一旦通过成人礼便成为成年人,享有成年人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比如早期生活中,只有成年人才能参加部族的仪式活动,谈情说爱,行“阿注”婚;同时,身为男性还应肩负对部族的保护责任甚至为之牺牲自己的性命。由此可见,虽然裤子并不为男性的专权穿着,但是只有通过“换裤子”男性才拥有成年的身份,表示其已进入人生的另一种社会结构,扮演成年人的社会角色,从此以后他的行为、言语、习惯等都会受到来自这个新社会群体习惯法的约束和管制。
二 “裤子“——身份符号意义
服饰的差异同样标志着社会成员的性别。纵然世界上很多民族都曾有过“男女同装,不行礼服”的历史,就算20世纪50年代以前,许多苗族地区的服饰还是男女不分,有的至今依然,如黔西北、滇东北交界的“大花苗”。但是作为“礼”和“理”的象征,服饰的一个重要作用还是区分男女,使男女有别,便于社会控制。作为摩梭男性成人礼中的重要仪式物“裤子”是否为男性的身份象征,又是如何作为男性身份的象征呢?
据戴平编著的《中国民族服饰文化研究》中记载:云南宁蒗永宁地区的纳西族男女,在13岁以前穿麻布长衫,不着裤子。满13岁时,分别举行“换裤子礼”(男性)和“换裙子礼”(女性),标志着进入成年期。13岁以前(举行“换裤子礼”前),纳西族男女在穿着上并未有很大的差别,同是麻布长衫,同样不穿裤子,也就是处于“男女同装,不行礼服”的社会模式中;而一旦举行“换裤子礼”或者“换裙子礼”,便在受礼者思想中根植了“男女有别”的观念。即便是在仪式过程中,这种“男女有别”的思想也是相当明显的,根据《中国民族服饰文化研究》对摩梭人成人仪式的详细介绍,“换裤子”或者“换裙子”礼仪已经由儿童期的“男女同装”明确规划了男性礼服和女性礼服区别,即男性应举行“换裤子”,而女性则“换裙子”,而不是同时举行“换裤子”或“换裙子”。换言之,只有男性才有权进行“换裤子”而女性则必须进行“换裙子”,这是不可逆转的习惯法。如果将此仪式思维进行抽空提取,则“裤子”便成为男性的仪式特权,“裤子”也就成为了摩梭女性思维中男性成人礼的代言词,标志着男性完成”阈限”进入成年阶段,从此便被一个定名为男性社群的社会群体所接受,正式成为此群体中的一员,享有男性社群的权利,遵从它的禁忌和习俗,构建男女两性社会。
另永宁摩梭人具有这样一种“催生”习俗,即当产妇难产时,习惯将孩子父亲的一条裤子放在产妇的腹部进行反复的搓弄,边搓边说:“孩子,快出来,爸爸在等你。”以期可以借助男子的力量进行生产。衣物与生育的关联在很多民族传说和习俗中皆俯拾可见,主要因为衣服乃人体的象征之故。根据弗雷泽接触巫术原理——“物体一经互相接触,在切断实际接触后,仍继续远距离地互相作用”,“由此原则出发,原始人及巫师则认为,通过曾经与某人接触过的物体便可以对本人施加影响,或者影响他人”。在此,作为父亲(男性)力量象征的裤子具有父亲的亲情召唤力和吸引力,能够通过亲情的召唤和呼吁让孩子顺产;同时也可做为男性力量的象征以对抗妖魔魑魅,阻止鬼怪对产妇生产的骚扰。“裤子”通过与父亲的亲身接触成为男性“父亲”力量的象征,“裤子”已不仅仅是衣饰的实体,而具有了社会和人所赋予的身份力量。这种力量可代替父亲这个实体人帮助产妇渡过生育难关。这里的“裤子”便成为父亲身份和男性力量的结合体,是男性身份和力量的象征实体。
实际上,服饰应该说从诞生之日起就有标志作用,部落、身份、等级都可以通过服饰进行明显的区分,这是服饰不可避免的社会作用,是服饰文化意义的内涵。但是在摩梭人这样一个具有“母系家庭”传统的社群,其男性地位总会遭到外界的质疑。通过对成人礼和催生习俗中“裤子”的男性身份标志意义的探讨,可以毫无疑虑地得出结论:摩梭社群中的男性地位并未受到女性思维的淹没。
三 “裤子”——权力符号意义
任何一种仪式都不是一个简单的形式和过程,而是将“受礼者”引入另一种惯制之中。有没有通过此种仪式或者能不能通过此种仪式,与此人的年龄、身份、地位以及所享受的权利都有密切的关系。直观上表现为人们通过某种仪礼获得了相应的社群认同和身份认证,而深层名义则是以此种仪礼作为象征,标志其享有了某些未曾有过的特权,比如祭祀、婚姻、征战等等。同样,作为一种成人礼的摩梭“换裤子礼”,只有通过了此礼仪,男性才能拥有成年人的诸多特权。
文章前两部分已经对“裤子”在摩梭观念中所具有的成年介断、男性身份的象征意义做了相关的阐释与分析,而与此两种功能相适应的也就是男性通过成人礼,进入成人期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地位。走婚制、母系家庭以及由此根植的“女性思维”是摩梭社群的习俗和精神的标志。在许多有关纳西族的考察报告中也都对摩梭母系家庭特点做过详细的介绍,以下是1977年中国社科院民族研究所对云南永宁地区纳西族母权制的描述:
家庭中未发生男子娶妻,男子夜晚走访女阿注,过偶居生活,白天回自己的家里参加劳动,而家庭中的女子则不出嫁,夜晚在家接待自己的男阿注,家庭成员的血统只能以母系计算,财产按照母系继承。
在这类家庭里,由于全是母系成员,也就无父系亲属关系。有少数男子娶妻家庭……以及个别家庭女子招赘……血缘仍从母计,仍是母系。
这些家庭多围绕着祖母们、母亲们及姐妹们形成一个中心,并包括他们的后代组成一个集团。
在这样一个女性中心社会关系中,女人享有绝对的家庭地位,男性也同样履行相应的家庭权利和义务。男性作为舅权的拥有者,具有对外甥和甥女的抚养权以及教育权,虽然无法对自己子女实施养育权,但通过对甥辈的抚养同样可达到继嗣和养老的目的。“老年男人虽然在家庭中没有他们的子女,但以舅舅和舅父的身份,受到外甥和甥女的极大尊重,受到这些晚辈成员的供养。”
以上所介绍的男性权力是必须归属于成年男子,是男性在具有“男女有别”观念后,依凭此种观念对社会权力进行的划分,“换裤子”便成为获取此种权力的桥梁。只有通过礼仪习俗的过渡——穿上长辈给予的“裤子”,才成为可享有成年权力的个体,拥有母系家庭中舅权的先决条件,在家庭的过继和获取过程中,仪式物“裤子”也就不再仅仅是男性身份的象征,或者成年的标志,而更多的是一种拥有权力的表现。随着家庭长辈(一般为舅舅)为儿童换上裤子也就相应地将自身拥有的舅权力量过继给受礼者,让受礼者成为此种权力的储备者和享用者,完成代系的更替和男性权力的交接。
服饰的符号象征意义内涵多样,是作为社会个体的人立足于社会群体中的地位、身份、权力、等级等的象征。摩梭男性的“换裤子”礼在摩梭人社群中起着重要的符号象征意义,是摩梭人性思维在男女权利上的独特反映。摩梭女性思维并不是构建“女权社会”,不是对男权地位的剥夺,也就是说摩梭女性思维中的男性身份并未受到压制,仍然具有自己的身份标识和权利象征,是摩梭族文化的见证。男性和女性关系融洽和谐相处为摩梭人的共同劳动、生活带来协调传统,值得现代社会的关注和研究,并从中提取社会现实应用功能,植入现今社会发展中,为男女话语权的平衡提供激励机制。
参考文献: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云南省历史研究所编:《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纳西族社会及母权制的调查报告》,1979年。
[2] 周华山:《无父无夫的国度》,光明日报出版社,2001年。
[3] 戴平:《中国民族服饰文化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
[4] 杨 国:《符号与象征——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北京出版社,2000年。
[5] 万建中:《民间诞生礼俗》,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年。
作者简介:胡春梅,女,1985—,四川省泸州市人,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文学人类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