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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证公众用械安全,针对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2第2期,总第53期)反映的高电位治疗设备不合格率高、强制性行业标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近日,国家局发布了《关于加强高电位治疗设备监督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作为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强制性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