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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预防建筑起重伤害事故,以行为安全“2-4”模型理论作为分析工具,对70起事故样本进行分析,找出了19大类不安全动作,并对不安全动作按所在的组织(包括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归类。将人员分为4个层级,分别为现场作业人员、现场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结果表明:施工单位发出的不安全动作最多。施工单位高频不安全动作有资质不全违规施工、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这两类;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高频不安全动作则分别是工程项目违法建设和违法承包或转包未有效监察。结果还表明:项目负责人、安全总监、操作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