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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都提出政府工作部门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2015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为省级、市县级政府公布权力清单设置了最晚期限。《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8)》表明,我国已经普遍建立了权力清单制度并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