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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区自治本身的概念是来自于西方政治体系的一个概念。在中国城市基层政治的研究中,研究者也习惯相信社区自治是中国城市基层政治发展的未来,但本文通过个案的调查对中国发展城市社区自治进行反思,追寻中国城市社区自治的局限和不利于社区发展的方面,力图寻找一条中国城市基层自治的发展路径,给中国基层政治发展的研究提供一个角度和一些建议。
关键词:城市;社区自治;反思
在我国的城市基层自治中,研究的起点和基础是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社区,我们更容易从人们居住的地缘为基础组织基层自治的形式,但经过详细的调查和访谈后,我们却从社区本身的定位和发展开始怀疑社区存在的政治意义。
首先,社区是一个引入概念。社区自治的概念来自于西方成熟的市民文化,于是随着街道办事处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城市政治就出现了真空,如何填补这样一个微观但又十分重要的政治终端真空就成为了中国政治研究者努力寻找的一个政治命题。显而易见,社区和街道办事处之间有很多共通的地方,所以,在中国的草根政治改革中,人们很快就达成了共识,社区自治是中国城市基层自治的重要发展路径,研究者们也希望社区自治的发展能像农村的村民自治一样轰轰烈烈地拓展开来,但经过十年左右的发展,我们不能说没有成果,但至少这样的成果是令人失望的。如果我们深究造成这样局面的原因,我们会发现社区自治适合中国的假设本身就是错误的,从我们调查的五个社区自治的主体构成来看,中国的城市社区自治本身就缺少生存的大环境,它们看起来更像失地村民自治的移植,是相对封闭的既得利益群体的代表,任何进入的人群都被看作是对群体利益的威胁,所以,在中国的城市社区不具有西方国家意义上的社区的开放型,社区在本质上是不排斥任何人进入的,任何进入社区的人都会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但中国乡村和城市的二元社会体制造成了中国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天然的阻隔,在中国社区存在的意义是为了维护失地农民的利益,使他们能在失去土地之后不至于失去生活的来源和基础,中国城市社区承担了经营公共财产并进行分配的职能,这样的社区当然从它在中国的土地上产生开始就具有了利益的封闭性和对政治参与的排斥性。例如,在昆明市的天君殿社区,由失地农民转移而来的社区干部占了干部总数的79.3%,而且其中重要的职位,如社区主任、副主任以及其他四个职位都是由这些人把持,占了领导职位的92.3%。而且社区每年都会向一定范围了成员进行一定形式上的分红,这个比例只占了社区辖区常住人口(居住年限在两年以上)的1.7%。而在与天君殿社区距离不到四公里的上马村社区,这种利益的封闭性体现得更突出,每年因为租赁和经营性收入社区每年都会向以前的村民分红从8万到15万不等,而能得到分红的只占到了常住人口的0.93%。
在政治学研究领域,有两个基本的假设作为政治学研究的起点,一是资源的稀缺性,二是政治参与人都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利益的表达和获取是政治参与的动力和基础。我们引入社区是因为社区本身能给居民带来利益,如果从经济利益来考量,社区的发展在中国缺少利益的链接。所以,城市社区自治遭到冷遇是可想而知的。在2007年的社区换届选举中,课题组跟踪了两个社区的选举,一是昆明市五华区的莲花社区,另一个是昆明盘龙区的东华社区。在莲花社区登记的合格选民是98765人,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资格公示,但最后参加投票的只有4753人,占合格选民的4.81%。而在东华社区,合格选民12113人,参加投票的只有5109人,占合格选民的4.22%。
随后课题组通过抽样问卷的方式共向两个社区分发了1300份问卷追寻其中不参与投票的原因,收回1223份。其中有45.6%的居民选择了没有意义,19.5%的居民选择了没有时间。更令调查组吃惊的是,其中还有37.2%的人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社区,有58.9%的人不知道自己所属社区的具体方位或具体负责人员。
其次,中西社区存在的基础是不一样的,孤立地引入社区不能发展起真正的社区。如果我们把研究的视野放到宏观的环境中去的话,我们就会发现,我们国家的经济基础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国家掌握了社会发展的经济命脉,城市居民的生活或多或少的都和公有制经济发生这样那样的联系,所以,城市人更依赖于单位政治,而不是社区政治。即使产生了“社区”自治,也是与自己居住范围为基础的自治,这样的自治的初衷是把弱势的房屋业主联合起来对抗房地产开发商或服务提供商,争取群体的利益,为了有别于更大层面的社区自治,人们更愿意把它称为业主自治。例如昆明盘龙区的人与自然小区,它仅是一个楼盘。人们利益的实现更多的是依靠单位政治,如一个人的晋升以否,以及他的一些重要的福利,在课题组发出的1300份问卷中,当问到“为什么不参与社区自治”时,有62.1%的人认为不能给自己带来任何好处。而当问到“单位活动和社区活动,你更愿意参加哪一个?为什么?”时,有87.2%的人选择了单位,因为小到孩子上学,大到生老病死都要看单位,而不是社区,在一些事业单位集中的地域,如天君殿社区,这种差别更明显,选择单位的人达到了97.1%。原因几乎都大同小异。而在西方国家,社区与居民的联系就没有那么简单了。社区承担了很多的社会职能,如社会治安、环境文化、孩子教育等,人们与“单位”的连系仅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不存在中国单位于个人非同小可的意义,反而人们与社区息息相关,参与社区自治也是自身利益的表达和争取,它能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为人们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政治参与的通道。所以,在西方城市基层自治中,社区自治的单一性和中国社区自治的外部竞争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果一个政治参与人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他也会权衡利弊,选择一个更适合自己的政治参与路径,显而易见,政治参与的首选是单位,而不是把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到一个与自己利益没有多少关联的社区自治上。而单位政治的威力调查组也是深有感触。在2008年3月的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代表选举中,调查组全程跟踪了莲花社区的人民代表的产生过程。某事业单位在该社区的人口总数中比例中不足7%,但由于选举参与人数只有48302人,而该事业单位总人数是两万多人,这样在选举中该事业单位就具有了风向标的作用,最后在动员会的动员之下,达成共识的三个候选人都成功当选。那么以单位的形式组织社区政治参与为什么又不可行呢?调查组也向在该社区内的一些事业单位领导提了这个问题。答案也是大同小异,无非是社区发展空间太小,无法争取到更多的资源,所以社区自治和单位政治的合作也非常渺茫。
而且以单位的形式组织社区参与,会造成社区本身政治参与容易被这些大单位左右,所以在调查中,课题组也发现社区本身也处在矛盾中,过度地和辖区内的单位在选举中合作,社区自治就会演化为单位政治的另一个场所,自治体本身反而受到很大的制约,所以,社区自治选举中社区也避免以单位的形式进行。如在2008年4月选举中,天君殿社区是在居民楼张贴合格选举人的名单,并要求在10天内进行登记,否则视为弃权。在调查组调查的该社区辖区三个居民楼中,共有543人是合格选民,登记的仅27人,占合格选民的4.97%,而其他几乎都选择了沉默,自动地失去了选举权。在候选人名单中,也有一个小学老师和一个大学老师,如果单位介入社区选举,两个候选人单位只要一半人同意就足以让他们当选。因此,中国城市的基层自治,应该选择在什么层面进行,应该以什么形式进行,才是我们应该考虑的,而不是把自己局限在社区。例如,调查组跟踪的昆明市人与自然小区,虽然还处于探索阶段,但也体现了自治的自组织性和很高的参与性,与管辖的社区自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再次,社区的发展是与市民文化相适应的。在民主政治尚未完全确立之前,市民社会可以通过各种非官方的渠道对国家的各种决策予以重大的影响,进而逼近民主决策的目标。[1]在中国,市民文化的发展可以用缓慢来形容。中国社区的发展基础与其说是缓慢发展起来的市民文化,不如说是僵而不死的农民政治文化,这样的文化具有非常突出的特点是封闭、自私和缺少奉献精神。在课题组的调查中,有32.4%的人认为社区给自己利益的多少决定参与社区自治的前提。所以,社区自治本身是与市民文化相适应的,至少现在的大多数中国城市缺少市民文化。而且,市民文化推导出的市民社会理论是强调国家、社会和市场相对独立作用的领域的,但在我国城市的治理中,政府处于优势和强势地位,政府主导城市的发展的方方面面,所以也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社区生存的空间,一些职能部门和社区自治发生职能的重叠,职能部门为了维系存在的基础,不愿放权,不想放权,致使社区沦为了行政体制的延伸和末端,成为了行政职能部门的执行部门。在对五个社区领导的访谈中,他们几乎一致同意他们的日常事务由72%来自于上级政府的命令或指挥,而社区的人力和财力有几乎85%要用来执行上级政府命令事项,虽然社区本身和政府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不可否认的是,社区也与行政体制产生了权益的交换关系,例如日常工作的开支和执行带来的收益等等。例如,在2008年昆明绿化工程中,莲花社区的四位主要领导都分片分区负责,从2007年11月到2008年4月,他们的主要精力和时间都花在指导绿化上。
市民社会还强调社区的自组织性,即各种社会组织把松散的公民个体串联起来成为团体政治,在城市中,社区居民之间相互之间不熟悉,现代城市的政治合作是一种陌生人的团体政治,人们通过团体的政治纲领或政治要求集合在一起,而不是像农村是建立在以亲缘关系为基础上的基层民主形式,城市是陌生人的政治博弈,但中国城市缺乏必要的政治联结把松散有相似政治要求的人组合起来进行政治博弈。如果城市居民以个体为单位和行政体系博弈,得到的结果往往令人失望。所以导致城市居民政治效能感普遍不高,进而政治参与热情也不高,,对城市社区自治保持着与其文化素质不相符的政治冷漠。在调查中,以莲花社区为例,除了行政组织和事业单位外,在社区内只有1个社会性的组织团体:个体工商联合会。而莲花社区人口总数是173321人,没有丰富的社会团体进行组织,社区自治只能局限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突破不了政治参与的瓶颈,社区自治的发展就是空谈。
在调查中,以社区为基本的基层组织形式在课题组的结论中是受到质疑的,因为它本身的水土不服,而且由于中国特殊的二元社会结构、市民社会的不成熟以及政府的优势地位,决定了从发展社区自治开始,社区自治就不得不面对比移植本身更大的挑战,因为社会环境和单位政治,对社区的运作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么提高权能空间,成为居民生活举足轻重的一部份;要么就是在单位政治和政府的强势下,成为行政体制的一个执行机构,而不是自治机构。所以,在研究中,我们也达成了一个共识,希望找到适合中国城市基层自治发展的路径,毕竟任何一个成熟的社会政治中心都会回归城市,哪个忽视了发展中国家城市政治的发展,就是忽视了这个发展中国家的未来。
参考文献:
[1]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3页。
关键词:城市;社区自治;反思
在我国的城市基层自治中,研究的起点和基础是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社区,我们更容易从人们居住的地缘为基础组织基层自治的形式,但经过详细的调查和访谈后,我们却从社区本身的定位和发展开始怀疑社区存在的政治意义。
首先,社区是一个引入概念。社区自治的概念来自于西方成熟的市民文化,于是随着街道办事处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城市政治就出现了真空,如何填补这样一个微观但又十分重要的政治终端真空就成为了中国政治研究者努力寻找的一个政治命题。显而易见,社区和街道办事处之间有很多共通的地方,所以,在中国的草根政治改革中,人们很快就达成了共识,社区自治是中国城市基层自治的重要发展路径,研究者们也希望社区自治的发展能像农村的村民自治一样轰轰烈烈地拓展开来,但经过十年左右的发展,我们不能说没有成果,但至少这样的成果是令人失望的。如果我们深究造成这样局面的原因,我们会发现社区自治适合中国的假设本身就是错误的,从我们调查的五个社区自治的主体构成来看,中国的城市社区自治本身就缺少生存的大环境,它们看起来更像失地村民自治的移植,是相对封闭的既得利益群体的代表,任何进入的人群都被看作是对群体利益的威胁,所以,在中国的城市社区不具有西方国家意义上的社区的开放型,社区在本质上是不排斥任何人进入的,任何进入社区的人都会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但中国乡村和城市的二元社会体制造成了中国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天然的阻隔,在中国社区存在的意义是为了维护失地农民的利益,使他们能在失去土地之后不至于失去生活的来源和基础,中国城市社区承担了经营公共财产并进行分配的职能,这样的社区当然从它在中国的土地上产生开始就具有了利益的封闭性和对政治参与的排斥性。例如,在昆明市的天君殿社区,由失地农民转移而来的社区干部占了干部总数的79.3%,而且其中重要的职位,如社区主任、副主任以及其他四个职位都是由这些人把持,占了领导职位的92.3%。而且社区每年都会向一定范围了成员进行一定形式上的分红,这个比例只占了社区辖区常住人口(居住年限在两年以上)的1.7%。而在与天君殿社区距离不到四公里的上马村社区,这种利益的封闭性体现得更突出,每年因为租赁和经营性收入社区每年都会向以前的村民分红从8万到15万不等,而能得到分红的只占到了常住人口的0.93%。
在政治学研究领域,有两个基本的假设作为政治学研究的起点,一是资源的稀缺性,二是政治参与人都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利益的表达和获取是政治参与的动力和基础。我们引入社区是因为社区本身能给居民带来利益,如果从经济利益来考量,社区的发展在中国缺少利益的链接。所以,城市社区自治遭到冷遇是可想而知的。在2007年的社区换届选举中,课题组跟踪了两个社区的选举,一是昆明市五华区的莲花社区,另一个是昆明盘龙区的东华社区。在莲花社区登记的合格选民是98765人,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资格公示,但最后参加投票的只有4753人,占合格选民的4.81%。而在东华社区,合格选民12113人,参加投票的只有5109人,占合格选民的4.22%。
随后课题组通过抽样问卷的方式共向两个社区分发了1300份问卷追寻其中不参与投票的原因,收回1223份。其中有45.6%的居民选择了没有意义,19.5%的居民选择了没有时间。更令调查组吃惊的是,其中还有37.2%的人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社区,有58.9%的人不知道自己所属社区的具体方位或具体负责人员。
其次,中西社区存在的基础是不一样的,孤立地引入社区不能发展起真正的社区。如果我们把研究的视野放到宏观的环境中去的话,我们就会发现,我们国家的经济基础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国家掌握了社会发展的经济命脉,城市居民的生活或多或少的都和公有制经济发生这样那样的联系,所以,城市人更依赖于单位政治,而不是社区政治。即使产生了“社区”自治,也是与自己居住范围为基础的自治,这样的自治的初衷是把弱势的房屋业主联合起来对抗房地产开发商或服务提供商,争取群体的利益,为了有别于更大层面的社区自治,人们更愿意把它称为业主自治。例如昆明盘龙区的人与自然小区,它仅是一个楼盘。人们利益的实现更多的是依靠单位政治,如一个人的晋升以否,以及他的一些重要的福利,在课题组发出的1300份问卷中,当问到“为什么不参与社区自治”时,有62.1%的人认为不能给自己带来任何好处。而当问到“单位活动和社区活动,你更愿意参加哪一个?为什么?”时,有87.2%的人选择了单位,因为小到孩子上学,大到生老病死都要看单位,而不是社区,在一些事业单位集中的地域,如天君殿社区,这种差别更明显,选择单位的人达到了97.1%。原因几乎都大同小异。而在西方国家,社区与居民的联系就没有那么简单了。社区承担了很多的社会职能,如社会治安、环境文化、孩子教育等,人们与“单位”的连系仅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不存在中国单位于个人非同小可的意义,反而人们与社区息息相关,参与社区自治也是自身利益的表达和争取,它能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为人们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政治参与的通道。所以,在西方城市基层自治中,社区自治的单一性和中国社区自治的外部竞争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果一个政治参与人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他也会权衡利弊,选择一个更适合自己的政治参与路径,显而易见,政治参与的首选是单位,而不是把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到一个与自己利益没有多少关联的社区自治上。而单位政治的威力调查组也是深有感触。在2008年3月的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代表选举中,调查组全程跟踪了莲花社区的人民代表的产生过程。某事业单位在该社区的人口总数中比例中不足7%,但由于选举参与人数只有48302人,而该事业单位总人数是两万多人,这样在选举中该事业单位就具有了风向标的作用,最后在动员会的动员之下,达成共识的三个候选人都成功当选。那么以单位的形式组织社区政治参与为什么又不可行呢?调查组也向在该社区内的一些事业单位领导提了这个问题。答案也是大同小异,无非是社区发展空间太小,无法争取到更多的资源,所以社区自治和单位政治的合作也非常渺茫。
而且以单位的形式组织社区参与,会造成社区本身政治参与容易被这些大单位左右,所以在调查中,课题组也发现社区本身也处在矛盾中,过度地和辖区内的单位在选举中合作,社区自治就会演化为单位政治的另一个场所,自治体本身反而受到很大的制约,所以,社区自治选举中社区也避免以单位的形式进行。如在2008年4月选举中,天君殿社区是在居民楼张贴合格选举人的名单,并要求在10天内进行登记,否则视为弃权。在调查组调查的该社区辖区三个居民楼中,共有543人是合格选民,登记的仅27人,占合格选民的4.97%,而其他几乎都选择了沉默,自动地失去了选举权。在候选人名单中,也有一个小学老师和一个大学老师,如果单位介入社区选举,两个候选人单位只要一半人同意就足以让他们当选。因此,中国城市的基层自治,应该选择在什么层面进行,应该以什么形式进行,才是我们应该考虑的,而不是把自己局限在社区。例如,调查组跟踪的昆明市人与自然小区,虽然还处于探索阶段,但也体现了自治的自组织性和很高的参与性,与管辖的社区自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再次,社区的发展是与市民文化相适应的。在民主政治尚未完全确立之前,市民社会可以通过各种非官方的渠道对国家的各种决策予以重大的影响,进而逼近民主决策的目标。[1]在中国,市民文化的发展可以用缓慢来形容。中国社区的发展基础与其说是缓慢发展起来的市民文化,不如说是僵而不死的农民政治文化,这样的文化具有非常突出的特点是封闭、自私和缺少奉献精神。在课题组的调查中,有32.4%的人认为社区给自己利益的多少决定参与社区自治的前提。所以,社区自治本身是与市民文化相适应的,至少现在的大多数中国城市缺少市民文化。而且,市民文化推导出的市民社会理论是强调国家、社会和市场相对独立作用的领域的,但在我国城市的治理中,政府处于优势和强势地位,政府主导城市的发展的方方面面,所以也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社区生存的空间,一些职能部门和社区自治发生职能的重叠,职能部门为了维系存在的基础,不愿放权,不想放权,致使社区沦为了行政体制的延伸和末端,成为了行政职能部门的执行部门。在对五个社区领导的访谈中,他们几乎一致同意他们的日常事务由72%来自于上级政府的命令或指挥,而社区的人力和财力有几乎85%要用来执行上级政府命令事项,虽然社区本身和政府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不可否认的是,社区也与行政体制产生了权益的交换关系,例如日常工作的开支和执行带来的收益等等。例如,在2008年昆明绿化工程中,莲花社区的四位主要领导都分片分区负责,从2007年11月到2008年4月,他们的主要精力和时间都花在指导绿化上。
市民社会还强调社区的自组织性,即各种社会组织把松散的公民个体串联起来成为团体政治,在城市中,社区居民之间相互之间不熟悉,现代城市的政治合作是一种陌生人的团体政治,人们通过团体的政治纲领或政治要求集合在一起,而不是像农村是建立在以亲缘关系为基础上的基层民主形式,城市是陌生人的政治博弈,但中国城市缺乏必要的政治联结把松散有相似政治要求的人组合起来进行政治博弈。如果城市居民以个体为单位和行政体系博弈,得到的结果往往令人失望。所以导致城市居民政治效能感普遍不高,进而政治参与热情也不高,,对城市社区自治保持着与其文化素质不相符的政治冷漠。在调查中,以莲花社区为例,除了行政组织和事业单位外,在社区内只有1个社会性的组织团体:个体工商联合会。而莲花社区人口总数是173321人,没有丰富的社会团体进行组织,社区自治只能局限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突破不了政治参与的瓶颈,社区自治的发展就是空谈。
在调查中,以社区为基本的基层组织形式在课题组的结论中是受到质疑的,因为它本身的水土不服,而且由于中国特殊的二元社会结构、市民社会的不成熟以及政府的优势地位,决定了从发展社区自治开始,社区自治就不得不面对比移植本身更大的挑战,因为社会环境和单位政治,对社区的运作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么提高权能空间,成为居民生活举足轻重的一部份;要么就是在单位政治和政府的强势下,成为行政体制的一个执行机构,而不是自治机构。所以,在研究中,我们也达成了一个共识,希望找到适合中国城市基层自治发展的路径,毕竟任何一个成熟的社会政治中心都会回归城市,哪个忽视了发展中国家城市政治的发展,就是忽视了这个发展中国家的未来。
参考文献:
[1]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