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调薪”,到底谁说得算

来源 :人力资源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q439272757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案例一:
  李某是一家证券公司的职员,主要负责数据核算工作。该公司有一项很特别的制度:员工在年度考评中的总成绩列入末位者,将被公司安排做杂务工,月薪、待遇等也将成倍减少。据称,这一规定是经过公司高层专门会议决定并写入公司制度中。在几年的执行中,所有年度考核末位的员工都自动离职,公司对末位者调岗降薪的处理方式俨然成了逼员工主动离职的手段。
  李某在去年的考评中,总成绩位于倒数第二,因此对自己今年的年度考核“前景”很是担忧。
  话题一:“末位调岗”、
  “末位淘汰”的适用
  张芬:我觉得调岗是可以的,但是调薪不行。此外,调岗后是否需要有书面协议加以固定,也有待讨论。一般来说,对于调岗调薪问题,公司在调岗上是有一定主动权的,但在调薪上基本没有。公司要想在调岗的同时,一并实现调薪的目的,从规避法律风险角度上来说,首先要把员工的薪水分成两块——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然后在调岗后,对浮动工资部分作适当调整。如果公司没有做到以上几点,直接对调岗员工进行调薪是不合理的。
  在日常工作中,也存在员工调岗的问题,但是我们采取调岗措施一般是基于员工身体健康原因,所以在整体操作上还是相对顺利的。当然也发生过员工不满意调岗的事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做到的就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员工医疗期满后,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张洁敏:在调岗调薪方面,如果用人单位能做到合法、合理,就是可行的。这里的“合法、合理”主要是指符合相关规章制度。我们公司会在劳动合同或者《员工手册》上写明公司会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对员工的岗位进行调整,然后再根据制度或合同约定进行调岗。
  在本案例中,调整后的岗位和其原先的岗位没有相关性,这可能是这个公司处理中一个比较大的漏洞。该公司直接把末位的员工安排做杂务工,这对于拥有一定学历和工作能力的员工来说很不合理,由此
  看得出该公司本意不善,在仲裁诉讼中对公司是不利的。所以我觉得,在调岗时,用人单位应该考虑如何把员工调整到一个相关的岗位,而不是随意安排到其他工作岗位。
  就“末位淘汰”而言,我们公司也有类似制度。我们的年终绩效考核分为五个档次。当员工处于最低档时,一般员工会自动辞职,没有辞职的,我们会对该档员工进行PIP,即 “培训再调岗”,此时调岗是调到与他能力相匹配的岗位,如果培训之后还不能胜任,公司就会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事实上,现在很多公司都在采用末位淘汰制,但却存在这样一个矛盾:有的部门员工能力普遍比其他部门的强,但基于一个正态曲线,对能力强的部门员工的考核结果就比较消极。所以我认为“末位淘汰”可以作为提高员工积极性的工具,但不能滥用,此外还需要从其他积极的方面做切入点。
  马卫华:我认为,“末位淘汰”在法律层面上是不被认可的,因为按照排序法肯定会存在最后一名,但是这最后一名是否就意味着不能胜任是存疑的,有时可能一个团队的最后一名的能力比其他团队的前几名还要强,那么此时淘汰就存在不合理性。针对这种情况,如果员工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大多会支持员工的诉求。一般来说,在需要调岗时,如果企业和员工能够协商一致,那么进行调岗是可行的;如果无法协商一致,选择合法解除才是上策。
  在我们公司,由于年轻人居多,员工个人的法律意识相对较强,单纯采用末位淘汰制是行不通的,所以一般我们也不采用末位淘汰制度,而是采用比较直接的方式,明确列出岗位胜任的要求,结合员工直线主管对其的直观评价,然后根据客观条件以及法律规定,进行协商等处理。
  李伟:利用末位淘汰制对员工进行激励,在团队管理上是有一定的作用与效果的,这也是“末位淘汰”会在国外盛行、被引进国内的原因。但是由于我国的法律环境与国外的不同,从2008年开始,“末位淘汰”基本上丧失了法律依据,因为2008年之后没有了约定终止的情形,而末位淘汰的实质就是约定终止。换句话说,现在使用“末位淘汰”,实际上存在法律风险。那么,如果用人单位想通过排序的方式来激励员工,建议变“末位淘汰”为“末位调岗”,因为末位调岗在法律上是行得通的,法律依据就是“不胜任”的调岗。但在实际管理中,末位调岗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毕竟末位并不意味着不胜任。由于末位必然涉及考核问题,那么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就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如果考核结果比较客观,大家都能接受,这就没有太大问题。但是如果有部门领导或者直属领导列出排名,就必然存在一定主观性,有的员工可能会不服气,很有可能会引发劳动纠纷。此外,末位调岗时还要注意岗位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应当与员工原有岗位相关。如果调岗涉及调薪的,还需要有相关的规定加以辅佐。
  在本案例中,该公司的初衷并没有错,只是做法存在瑕疵。因为调岗调薪是通过公司制度来实现的,但该制度并没有走民主程序,因此其有效性存疑。李某可以通过对该制度提出异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就本案例来看,该公司首先要做的就是制度合法化。实践中,建议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约定来实现调岗调薪的目的,可以在合同中明文约定:在员工排名末位时,可以对其调岗,并且遵循薪随岗变原则,即在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可以调岗的情形以及调薪的原则。
  案例二:
  刘某是一家医药器械销售公司部门副职,日常工作主要涉及市场拓展、开发客户。在刘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上约定:刘某的工作岗位是销售部副经理,月薪5000元。
  最近,刘某因为业务拓展思路与公司销售部经理不同产生矛盾,并发生肢体冲突,导致经理住院一周。
  公司高层通过讨论,一致认为刘某的表现严重不符合销售人员应有的职业素养,明显不能胜任其工作,但基于其是老员工,本次不予解除,直接调度至综合部担任办事员工作,月薪降至2500元。事后刘某觉得自己的确有错,于是接受了公司的调岗安排。
  话题二:调岗的前提如何把握   张芬:这个事件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这里的不胜任是从个人素质角度考量的,并非我们通常遇到的绩效不佳等导致。我认为,对于不胜任的员工,是要先进行培训的,再不胜任的才需要进行调岗。
  实际操作中,针对员工不胜任的,我们一般会选择直接协商解除的途径。因为这些员工继续留在公司内部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所以公司往往会依照法律规定和员工进行协商解除,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张洁敏:就本案例而言,有几个环节值得关注与思考:一是劳动合同约定了刘某的岗位为销售部副经理,那么调岗时是否对劳动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二是不胜任的认定问题。案例中是基于肢体事件就认定其不胜任,这是不合理的。应该从刘某的岗位表现入手,比如销售副经理的工作指标等方面的要求,如果业务开展得很好,此时仅仅凭借肢体动作考核其为不胜任合理性存疑;三是工作是否和原先工作相关,即调岗的合理性。事件中刘某接受了公司的安排,假如刘某不服从安排,那么就目前看到的这种情形,该公司是比较麻烦的。
  马卫华:刘某对企业的价值是销售业绩,将其直接调整为综合部办事员对企业没什么意义,更无法体现他的价值。就本案例来说,该公司选择了一个比较另类的处理方式,如果采用违纪处理效果或许更佳。我们公司之前也发生过类似事件,我们就是通过违纪处理来操作的。
  李伟:用人单位的处理方法是否合理还要看具体操作环节。就案例的表述来看,部门经理可能也有问题,毕竟“一个巴掌拍不响”,所以该公司会选择以调岗的方式处理刘某也就不难理解了。一般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遇到这种情形的,首先想到的并非调岗,而是以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调岗,从合理性上来讲,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调岗是否合法,要看是否有相应的书面协议。对于不胜任的界定,还需要按之前的协议操作,比如是否有员工入职时相应岗位的岗位职责说明书等。从企业实务来看,对于“不胜任”的界定,也存在很多问题:有的是目标不明确,有的是没有考核标准,有的是没有保留签字确认的证据等。这就导致很多员工在被解除后不服,提出违法解除的诉求。因此,实际操作中,最终的考核标准要和员工沟通,并让员工签字确认。
  就本案例来说,如果该公司选择与员工协商调岗,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这样就合法合理了。对于该公司提到的职业素养因素,建议慎用,因为法律对于不胜任虽然没有明确界定,但却有对培训或调岗的规定,故一般还是以一些客观的考核标准作为不胜任的理由为佳。像个人职业素养等抽象的评判标准,甚至是身体原因,如抑郁等,建议用人单位优先考虑他能够胜任的岗位,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岗再协商解除。
  案例三:
  张某与某饭店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张某的岗位为饭店后厨主管经理,月薪6000元,饭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张某进行调岗,张某应该服从。
  2012年10月,饭店在未说明任何理由的前提下,将张某调到宾馆总台任领班,原待遇不变。但是宾馆总台领班的工作量较后厨主管经理多了一倍左右,且需要值夜班,工作相对辛苦。
  张某要求调回原岗工作,饭店方不同意。故张某提出辞职并要求饭店支付其经济补偿。饭店认为其有用工自主权,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表现调整员工岗位不违法,并拒绝补偿。
  话题三:用人单位调岗权利有多大
  张芬:本案例中,虽然劳动合同中有调岗的规定,该饭店也是根据劳动合同进行调岗操作的,但是在岗位变更后,该饭店是否和员工签订了岗位变更协议,则是本案调岗是否合法的一个关键。如果没有书面协议加以固定的,一旦员工有异议,该饭店的做法就会产生纠纷。我认为,用人单位在调岗上有一定的主动权,但是不能有过大的主动权。
  张洁敏:该饭店在未说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就对员工进行调岗,虽然薪酬没有发生变化,但是工作内
  容、工作量都发生了变化,对于这样的调岗,本人觉得还是很有问题的。尽管在劳动合同中有明文约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调岗,但是这个“实际情况”并不明确,因此需要与员工进行必要的沟通。在沟通后,双方就岗位变更达成一致协议,这样才是可行的操作。
  马卫华:我认为,要实现灵活调岗这一目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就岗位设置的约定上是很有技巧可循的,比如我们可以采用一些相对宽泛的岗位表述,不要过于具体。此外在调岗之后要注意把握一些细节,比如岗位变更协议的订立与保留、有没有员工签字确认、手续是否规范等。
  李伟:本案例中,主要涉及的是劳动合同约定的问题,合同中约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岗位进行调岗是否有效呢?我的观点是,该饭店的想法是可行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漏洞。因为劳动合同中对于调岗的前提条件约定为“实际情况”,这个极容易导致实际无法操作的局面,原因是公司很难举证。这样一来,就事与愿违了。所以我们更倾向在劳动合同中将调岗的情形约定清楚,以考核结果5分制为例,考核为1分的,公司可以对其调岗;连续两次2分的,公司可以调岗等等。如此约定后,根据实际考核结果进行调岗操作,在合法性上就没有什么大问题。
  在合理性方面,刚才大家都分析到,在没有说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进行调岗,无疑是存在法律风险的。该饭店可能会认为调岗没有降薪,对员工的利益没有减损,又有合同约定,所以自己的调岗行为完全合法合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单方面调岗呢?目前法院仲裁的口径是:调岗如果不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包括但不仅限于薪资的,工作量与原来也相差无几的,此时哪怕调整的内容在劳动合同上没有约定,员工也应当遵守。换句话说,在司法实践中,在员工利益不受损的情况下进行调岗,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经营管理权。
  对于刚刚提及的在合同中宽泛约定岗位以实现公司灵活调岗,这需要注意把握一个度,约定一旦过度宽泛,那就缺乏合理性。由于在仲裁中存在自由裁量的空间,在这种情况下,裁定对公司不利的可能性极大。换句话说,合同约定的宽泛程度是怎样,还是需要公司与劳动者实际沟通,并考虑一些可能会影响实际操作效果的因素,如司法中的自由裁量。
  除了刚才提到的不涉及员工切身利益情况下的调岗,公司有主动权,即在不存在不胜任的情形下,只要不损害员工切实利益,“平调”是可以的。这在很多地方都以书面形式明确了下来,比如浙江、广东。此外,在既不存在不胜任、也不存在平调,同时薪资执行原岗位的短时间的支援性质的临时性调岗,员工也应当遵守,如果员工不遵守,用人单位可以以员工不服从公司安排为由来进行相应处理。以上就是用人单位自主经营管理权所包含的单方调岗的几种情形。再有就是需要双方协商、通过劳动合同约定等来实现调岗,或者根据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那几种情形进行操作,如医疗期满的、情势变更的等等。总之,用人单位在实际管理中,涉及调岗操作的,需谨慎而为,降低或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其他文献
没有人不希望被抬举。  因为被人“又抬又举”的感觉实在美妙,胜过坐竹轿子上峨眉山的那种晃晃悠悠的感觉。  所以,本该被抬举的时刻反倒被压制了,那心情,真是郁闷——我们都体验过吧。不要不承认,大家都是俗人,哪有不希望被赞美、被夸奖的,哪怕赞誉有些夸张,哪怕有些言过其实。  常常是这样,被抬举的希望落空了,甚至还被数落了一番,难免耿耿于怀,便也吝啬抬举他人了。这个怪圈,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人与人之间谁
正如“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人们对“幸福”的理解也千差万别。2013年11月20日,被媒体誉为“时尚礼仪教母”、“中国时尚礼仪传播第一人”的礼仪专家,国际SMC机构高级讲师周思敏,为职场女性举行了一场“幸福人生研习营”宣讲活动,笔者有幸现场聆听她对幸福的精彩诠释——“幸福是有迹可循的,魅力女人将家庭和事业的关系处理得和谐圆满,这就是幸福。”  花香蝶自来  当身着湖蓝色旗袍的周思敏入
在互联网上寻找高品质的相关培训资料可能是非常困难且价格昂贵的。不仅如此,大多数(培训)组织研发的学习网站通常都会禁止外部人员访问,或者是交费后才能访问。然而,慕课(MOOCs)——大规模开放式在线课程平台,则是个例外。   这些在线学习门户让外部人员可以随时并且(大多数情况下)免费使用网站资源。这就为企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使其避免耗费大量资源重复培训。如果存在另一个类似的组织,并且该组织已经创
号外!号外!演艺圈又出事啦!王学兵涉毒被抓啦!小编顿时“内牛满面”,这个圈子是“肿么”了?当年还像模像样地做“禁毒大使”的王学兵,如今却成为毒品的“阶下囚”。为探求吸毒真相,小编继续八卦。我的天!他居然是为参演某部作品需要在短时间内迅速减肥,有时也因为某个镜头拍摄时间过长,需要强行提起精神。虽说艺人是公众人士,但他们的有些做法着实令人嗔怒。为了追求所谓的成功而不择手段,苦果也只能自己尝。演艺圈的世
下雪了。   这一天是周六,研发部主管朗逸难得不加班,且有好消息藏在眉梢里。韩剧有云,下雪了,怎么能没有啤酒和炸鸡?他要带家人“筷乐”去。妻子有更明智的举措,还是授权咱家小女生吧。4岁的小囡高喊:“先滚雪球去!”   公园里,雕栏玉砌,水硬山瘦,似乎温暖的只有草甸上盈尺的积雪。朗逸被裹着红袄的小囡扑倒在雪地上,瞬间融化掉他的风火劳碌;仰面噏动着旋雪,“好甜的雪花呦!”妻子轻点快门,取景器留下这一
早上一到单位,HR小张便惯性地打开各大招聘网站,开始下载应聘者的简历。离老板规定招人的期限就剩两天了,来应聘的人也是络绎不绝,看似热热闹闹,可真正符合岗位要求的寥寥无几。每天从繁多的简历中筛选出符合期望的简历,再进入面试环节。来来回回,大多数情况是在做无用功。“我多希望能够一下就找到精准的人才啊!”小张双手合一,对着电脑拜了三拜。  HR,从来没被评为“最幸福的职业”,虽然他并非是“5 2”“白加
2012年,首批680万90后毕业生涌入求职大军行列。与2000年时的统计相比,短短12年间,该数字已经增长了5倍多。他们将和已能“独当一面”的80后在职场首度会师,形成职场上的“绝对主力”。作为主张自我、个性张扬的一代人,他们的职场诉求必将成为考核“最佳雇主”的风向标。  薪酬福利不再是唯一  随着90后进入职场,“闪跳族”越来越多,辞职理由更是千奇百怪:“伙食不行,不想待了”、“家人生病,请假
当你想粉刷办公室,或是想设计店铺,却不知道用什么颜色时,你应树立这样一种意识——所选择的颜色能够提高你实现目标的机会。色彩可极大地影响人类的情感和行为。颜色是一种物质,代表一种能量。如果你希望员工工作更有效率,或想鼓励投资商和客户加大投资,那么,掌握“色彩心理学”知识,将有助你设计一个可以最大限度提高个体潜力的空间。  颜色能改变人们对温度的感知  环境心理学家奥古斯丁说,墙体的颜色确实可以改变一
权威发布    国务院今年试点向国企提取分红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会议决定从2007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试行的时间、范围和步骤由各地人民政府决定。   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取得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用于支持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企业技术进步、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以及补充社会保障。 
HBTI(Myers-Briggs TypeIndicator,麦尔斯一布里格斯人格类型指标)人格理论是当今企业了解员工性格类型的重要测评工具之一,世界500强企业中有80%以上的高层管理者、高级人事主管在使用这个工具。该工具主要应用于员工自身发展、人际关系评估、教育课程开发、组织团队管理及领导培训等方面。MBTI通过四个维度描述来测量个体行为的差异。  ●精神能量指向:外向(Extraver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