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市卫生计生委、综治办、宣传部、信访局、网信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工商局、保监局、中医药管理局,委属(管)医疗机构:现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定期总结评估汇报。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省政府将开展专项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