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电网建设中引入缺陷设备召回制度理念,对电网的安全运行及可持续发展是非常有利的。为此需要全面考虑构建其召回制度的前提条件、管理模式、缺陷界定、召回范围、召回程序及召回体系等因素。采用新技术时.新技术与设备缺陷之间的矛盾可以采用特殊的召回处理方式。我国电网目前的发展阶段还不具备立刻构建缺陷设备召回制度的条件.需要经过一个对原有管理模式过渡的阶段.为规避设备缺陷对电网公司带来的风险和利益损失.在过渡阶段内应该强化招标文件和合同的功能,建立产品信用制度,强化相关部门职能和建立完善的信息平台等措施。此外,还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