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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会计处理,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HT电厂企业实践并与事务所审计师进行探讨,阐述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过程中涉及的资产移交及接收的账务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