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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相当一批国有企业出现不同程度的地亏损,但如果仅此就得出“公有制=低效益”的结论,要求变公有制为私有制这是极其错误的。在深入细致地分析目前亏损的国有企业基础上,提出对公有制企业的尖坚持“量小质优、抓大放小”原则,根据各企业劳动生产力水平,把那些社会化程度较低,适宜民营的中小型企业统统实行民营,国家集中力量对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国有大企业提高其素质,增强其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