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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文献、比较研究法等,对中关两国体育场馆冠名权出让情况进行比较。结果显示。体育场馆冠名权出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我国体育场馆冠名权出让在起步时间、合同期、合同金额、已冠名的场馆数量等方面与美国有巨大差距,主要原因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对冠名权出让的价值认知度相对较低,冠名权出让的市场成熟度相对稚嫩,市场化运营机制尚未完全形成所致。建议加强宣传,提高业界对体育场馆冠名权出让的价值认知度,培育市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