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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孟津县观光农业实地调研为基础,分析金融支持县域观光农业发展现状,探索县域观光农业自身发展和金融支持观光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金融 观光农业
一、县域观光农业经济发展概况
(一)县域观光农业发展现状
近年來,依托洛阳城郊优势和丰富的农业资源,孟津县不断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成为洛阳市最大的无公害蔬菜和精品草莓生产供应基地和最大的瓜果种植基地,被赋予“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河南省级生态县”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目前,孟津县已建起55个观光农业园区,规模均超过500亩,其中,十里香草莓基地、洋丰果业园区、银滩休闲观光园区、会盟梨基地等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为孟津农业、旅游业发展增添了特色;64家休闲农业龙头企业,直接和间接接收从业人数8万人,其中农民就业人数7.3万人,农旅结合为农户提供了致富增收的新途径。2018 年,全县休闲观光农业接待游客 327 多万人次,综合效益 3.8 亿元;农民从事民俗旅游和休闲观光农业9760 人,人均年纯收入 21000 多元。随着孟津县观光农业的发展,农业生产由单一经营到多元化发展,休闲农业由单纯采摘发展到深入体验。
(二)县域观光农业发展模式
孟津县坚持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四位一体”,优化布局,构建农业全产业链,其发展模式如下:
1. 大规模园林型。这种类型特点是规模面积较大,赏花赏果具有较大吸引力。景区成片开发,形成了区域特色。例如孟津县会盟镇开发的万亩梨基地等,形成了万亩水稻、莲藕、孟津贡梨,万亩无公害蔬菜、苗木花卉等一系列“万字号”的特色基地,以及带有浓厚田园文化特征和田园生活方式为主的农业园林。
2. 休闲度假型。依托自然环境景观,按照“一镇一特色、一村一品牌”的理念发展生态观光农业,着力打造黄鹿山——小浪底休闲度假区、瀍河休闲观光区、凤凰山森林公园、龙熙花田薰衣草花园、瀍源玫瑰谷和会盟镇银滩休闲观光园、白鹤田园之春农业生态园等生态园,打造出孟津县常袋镇翠湾果岭度假村、小浪底镇绿岛度假村等。
3. 观光采摘型。依托农业生产景观,开展名特优新果品的观光采摘旅游活动。与送庄镇的十里香草莓采摘园、卓安农场草莓采摘园、玫瑰香葡萄采摘园、洋丰果业采摘园形成果蔬采摘体验游产业带。
4.乡村旅游型。乡村旅游型是指有条件的重点村镇建成有历史记忆和特点的旅游名镇名村。例如朝阳镇卫坡古村落、常袋镇石碑凹和平乐镇后营村鹞店古寨等传统村落原始建筑,与都市休闲游结合,在发展错落经济的同时也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二、金融支持县域产业发展情况
(一)县域金融发展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孟津县有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储、农商行、孟津民丰村镇银行、洛阳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9家,财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 2 家,金融机构覆盖全县24个行政村,助农取款点遍布辖区162个行政村,建成覆盖全部10个乡镇的126个功能齐全的普惠金融服务站,设置ATM设备55台,POS机具368部。孟津县银行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67.48亿元,较年初上升15.47亿元,增幅10.18%。其中,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20.31亿元,较年初增加3.07亿元,增幅17.81%;银行机构各项贷款余额79.74亿元,较年初增加3.52亿元,增幅4.62%。其中,非金融企业和机关团体贷款余额54.37亿元,较年初增加4.23亿元,增幅8.44%。两家小贷公司各项贷款余额1.01亿元,较年初增加0.17亿元。
(二)金融支持观光农业发展现状
孟津县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创新推出“脱贫助力贷”“村易贷”“助保贷”等信贷产品。截至12月末,孟津县各金融机构共发放扶贫贷款918笔,金额4800余万元,支持541户贫困户脱贫致富。孟津县涉农贷款余额64.9亿元,较年初增加2.13亿元,发放信用贷款2.39亿元。孟津农商银行对卫坡村进行整村授信600万元,为洛阳市魏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信贷支持。同时,为中国“牡丹画第一村”平乐社区整村授信2000万元,帮助开展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项目配套设施。卫坡村村民用信233户、金额达300万元;平乐村村民用信369户,金额达到800万元。服务站和自助服务终端的设立为观光农业周边群众提供金融扶贫、惠农助农支付、反假币宣传、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用户初评、协助办理贷款等服务,实现了金融服务全覆盖。
三、孟津县观光农业存在的金融制约要素
观光农业不仅仅是农村经济创收的突破点,与金融机构业务的壮大和发展息息相关。金融支持有利于将观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资源深度开发带上快车道,对促进观光农业的成长带来机遇。当前金融对观光农业的支持存在以下问题。
(一)观光农业自身局限性制约金融支持
一是观光农业尚未达到规模化,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信息不对称等情况制约着观光农业的信贷能力。部分观光农业企业经营理念缺乏、创新意识薄弱、营销渠道局限、宣传推广过于简单,存在跟风、盲目投资现象,抵抗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欠缺,容易造成损失;部分休闲观光农业企业存在规模较小、固定资产不足、可供抵押的资产匮乏等难题,增加了向金融机构贷款的难度。
二是观光农业面临融资门槛限制。部分景点承贷主体资格不够充分,建设和管理目标不匹配、基础设施方面欠缺。另外农业企业有社会工商资本注入,企业管理者对农业生产和经营了解不到位,面对市场竞争和发展,规划不够明确,农业项目开发较为盲目,造成农业资源荒废。
三是观光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和可变性,风险难以预估。金融机构对其评估较低,资金不愿投入观光农业之中,获得贷款较为困难。孟津县休闲观光农业企业具有自身的狭隘性,多为初级农产品出售,在农产品加工特别是精深加工方面涉及不多,导致观光农业生产的产品缺乏附加值,远远没有取得好的经济效益。 (二)观光农业金融支持受金融业行业约束限制
一是金融机构容易忽视国家扶持的观光农业政策,缺乏相关信贷人才,对观光农业项目的进展、前景缺乏综合评估,观光农业短期投资收益不明显,支持观光农业内在动力不足以信服,影响了金融业支持观光农业主观能动性。
二是金融业支持观光农业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偏向单一,金融服务缺乏创新产品,观光农业发展地理位置和产品差异化对金融服务有不同影响,金融业不易细分市场,难以了解观光农业客户金融服务需求,从而形成了金融业信贷结构与观光农业产业化发展结构失調,导致观光农业信贷不足。
三是金融业缺乏健全有效的观光农业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现有的金融行业风险管理体系,如风险信用评级、非财务指标评价等,不能充分反映观光农业发展的实际风险状况,难以准确识别和控制其信贷风险。观光农业存在差异性、生态性、娱乐参与性,因此,观光农业建设投资大、周期长、资金回收缓慢,金融业不能根据其市场前景及产业链的实际支付能力来判断期偿还能力。
四、观光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建议
(一)政策性金融支持
一是加强银政企三方合作,解决对观光农业发展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情况。由政府作为第三方,给予适当的信贷支持,为观光农业发展引入金融动力,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评级依据。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在观光农业融资中的主导作用,围绕观光农业,制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通过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渠道。
(二)围绕观光农业开展金融服务改革
首先,金融机构要深入调查、规划和评估观光农业项目,形成旅游信贷和风险控制机制,以满足观光农业产业链上不同环节的金融服务需求。其次,创新观光农业信贷模式,提供观光农业有形资产担保理念,积极开展业务创新。再次,应把观光农业作为朝阳产业列入信贷支持范围,适当降低观光农业的贷款门槛,在担保、利率、期限等方面予以适当优惠,扩大网点覆盖面,鼓励商业银行设立小微专营支行,重点支持县域观光农业发展。
(三)加大农业保险力度
观光农业本身具有季节性和不确定性,最易受自然环境影响,农业风险复杂多变,因此,对保险支持有迫切需求,应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和农村小额保险,提高农业生产的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县域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在继续做好县域金融服务考核的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观光农业信贷资金支持规模,同时将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服务“三农”情况纳入年度监管指标体系,从制度上督促金融机构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金融服务支持观光农业主体做出规模,打消金融服务“三农”后顾之忧。
关键词:金融 观光农业
一、县域观光农业经济发展概况
(一)县域观光农业发展现状
近年來,依托洛阳城郊优势和丰富的农业资源,孟津县不断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成为洛阳市最大的无公害蔬菜和精品草莓生产供应基地和最大的瓜果种植基地,被赋予“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河南省级生态县”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目前,孟津县已建起55个观光农业园区,规模均超过500亩,其中,十里香草莓基地、洋丰果业园区、银滩休闲观光园区、会盟梨基地等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为孟津农业、旅游业发展增添了特色;64家休闲农业龙头企业,直接和间接接收从业人数8万人,其中农民就业人数7.3万人,农旅结合为农户提供了致富增收的新途径。2018 年,全县休闲观光农业接待游客 327 多万人次,综合效益 3.8 亿元;农民从事民俗旅游和休闲观光农业9760 人,人均年纯收入 21000 多元。随着孟津县观光农业的发展,农业生产由单一经营到多元化发展,休闲农业由单纯采摘发展到深入体验。
(二)县域观光农业发展模式
孟津县坚持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四位一体”,优化布局,构建农业全产业链,其发展模式如下:
1. 大规模园林型。这种类型特点是规模面积较大,赏花赏果具有较大吸引力。景区成片开发,形成了区域特色。例如孟津县会盟镇开发的万亩梨基地等,形成了万亩水稻、莲藕、孟津贡梨,万亩无公害蔬菜、苗木花卉等一系列“万字号”的特色基地,以及带有浓厚田园文化特征和田园生活方式为主的农业园林。
2. 休闲度假型。依托自然环境景观,按照“一镇一特色、一村一品牌”的理念发展生态观光农业,着力打造黄鹿山——小浪底休闲度假区、瀍河休闲观光区、凤凰山森林公园、龙熙花田薰衣草花园、瀍源玫瑰谷和会盟镇银滩休闲观光园、白鹤田园之春农业生态园等生态园,打造出孟津县常袋镇翠湾果岭度假村、小浪底镇绿岛度假村等。
3. 观光采摘型。依托农业生产景观,开展名特优新果品的观光采摘旅游活动。与送庄镇的十里香草莓采摘园、卓安农场草莓采摘园、玫瑰香葡萄采摘园、洋丰果业采摘园形成果蔬采摘体验游产业带。
4.乡村旅游型。乡村旅游型是指有条件的重点村镇建成有历史记忆和特点的旅游名镇名村。例如朝阳镇卫坡古村落、常袋镇石碑凹和平乐镇后营村鹞店古寨等传统村落原始建筑,与都市休闲游结合,在发展错落经济的同时也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二、金融支持县域产业发展情况
(一)县域金融发展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孟津县有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储、农商行、孟津民丰村镇银行、洛阳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9家,财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 2 家,金融机构覆盖全县24个行政村,助农取款点遍布辖区162个行政村,建成覆盖全部10个乡镇的126个功能齐全的普惠金融服务站,设置ATM设备55台,POS机具368部。孟津县银行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67.48亿元,较年初上升15.47亿元,增幅10.18%。其中,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20.31亿元,较年初增加3.07亿元,增幅17.81%;银行机构各项贷款余额79.74亿元,较年初增加3.52亿元,增幅4.62%。其中,非金融企业和机关团体贷款余额54.37亿元,较年初增加4.23亿元,增幅8.44%。两家小贷公司各项贷款余额1.01亿元,较年初增加0.17亿元。
(二)金融支持观光农业发展现状
孟津县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创新推出“脱贫助力贷”“村易贷”“助保贷”等信贷产品。截至12月末,孟津县各金融机构共发放扶贫贷款918笔,金额4800余万元,支持541户贫困户脱贫致富。孟津县涉农贷款余额64.9亿元,较年初增加2.13亿元,发放信用贷款2.39亿元。孟津农商银行对卫坡村进行整村授信600万元,为洛阳市魏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信贷支持。同时,为中国“牡丹画第一村”平乐社区整村授信2000万元,帮助开展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项目配套设施。卫坡村村民用信233户、金额达300万元;平乐村村民用信369户,金额达到800万元。服务站和自助服务终端的设立为观光农业周边群众提供金融扶贫、惠农助农支付、反假币宣传、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用户初评、协助办理贷款等服务,实现了金融服务全覆盖。
三、孟津县观光农业存在的金融制约要素
观光农业不仅仅是农村经济创收的突破点,与金融机构业务的壮大和发展息息相关。金融支持有利于将观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资源深度开发带上快车道,对促进观光农业的成长带来机遇。当前金融对观光农业的支持存在以下问题。
(一)观光农业自身局限性制约金融支持
一是观光农业尚未达到规模化,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信息不对称等情况制约着观光农业的信贷能力。部分观光农业企业经营理念缺乏、创新意识薄弱、营销渠道局限、宣传推广过于简单,存在跟风、盲目投资现象,抵抗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欠缺,容易造成损失;部分休闲观光农业企业存在规模较小、固定资产不足、可供抵押的资产匮乏等难题,增加了向金融机构贷款的难度。
二是观光农业面临融资门槛限制。部分景点承贷主体资格不够充分,建设和管理目标不匹配、基础设施方面欠缺。另外农业企业有社会工商资本注入,企业管理者对农业生产和经营了解不到位,面对市场竞争和发展,规划不够明确,农业项目开发较为盲目,造成农业资源荒废。
三是观光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和可变性,风险难以预估。金融机构对其评估较低,资金不愿投入观光农业之中,获得贷款较为困难。孟津县休闲观光农业企业具有自身的狭隘性,多为初级农产品出售,在农产品加工特别是精深加工方面涉及不多,导致观光农业生产的产品缺乏附加值,远远没有取得好的经济效益。 (二)观光农业金融支持受金融业行业约束限制
一是金融机构容易忽视国家扶持的观光农业政策,缺乏相关信贷人才,对观光农业项目的进展、前景缺乏综合评估,观光农业短期投资收益不明显,支持观光农业内在动力不足以信服,影响了金融业支持观光农业主观能动性。
二是金融业支持观光农业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偏向单一,金融服务缺乏创新产品,观光农业发展地理位置和产品差异化对金融服务有不同影响,金融业不易细分市场,难以了解观光农业客户金融服务需求,从而形成了金融业信贷结构与观光农业产业化发展结构失調,导致观光农业信贷不足。
三是金融业缺乏健全有效的观光农业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现有的金融行业风险管理体系,如风险信用评级、非财务指标评价等,不能充分反映观光农业发展的实际风险状况,难以准确识别和控制其信贷风险。观光农业存在差异性、生态性、娱乐参与性,因此,观光农业建设投资大、周期长、资金回收缓慢,金融业不能根据其市场前景及产业链的实际支付能力来判断期偿还能力。
四、观光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建议
(一)政策性金融支持
一是加强银政企三方合作,解决对观光农业发展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情况。由政府作为第三方,给予适当的信贷支持,为观光农业发展引入金融动力,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评级依据。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在观光农业融资中的主导作用,围绕观光农业,制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通过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渠道。
(二)围绕观光农业开展金融服务改革
首先,金融机构要深入调查、规划和评估观光农业项目,形成旅游信贷和风险控制机制,以满足观光农业产业链上不同环节的金融服务需求。其次,创新观光农业信贷模式,提供观光农业有形资产担保理念,积极开展业务创新。再次,应把观光农业作为朝阳产业列入信贷支持范围,适当降低观光农业的贷款门槛,在担保、利率、期限等方面予以适当优惠,扩大网点覆盖面,鼓励商业银行设立小微专营支行,重点支持县域观光农业发展。
(三)加大农业保险力度
观光农业本身具有季节性和不确定性,最易受自然环境影响,农业风险复杂多变,因此,对保险支持有迫切需求,应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和农村小额保险,提高农业生产的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县域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在继续做好县域金融服务考核的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观光农业信贷资金支持规模,同时将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服务“三农”情况纳入年度监管指标体系,从制度上督促金融机构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金融服务支持观光农业主体做出规模,打消金融服务“三农”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