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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律大多将精神损害赔偿限定在侵权领域,在违约中一般不承认有精神损害赔偿存在。而在具体实践中,社会生活的纷繁复杂决定了有些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非财产损失远远大于财产损失,对该非财产损失运用责任竞合原理有时往往无法解决。法律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调节器,理应对违约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予以明确规定。从法律的功能角度考虑,我国合同法中应当明确规定对违约造成的精神损害予以赔偿。本文拟从我国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入手,分析了在违约中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