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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依据可以收集到的近年来江苏省文化发展统计数据,在简要描述艺术表演团体总体情形的基础上,对其财务状况尤其是资金来源进行分析,发现长期以来艺术表演院团资金渠道单一、过于依赖政府拨款的弊端尚未改观。在票房收入之上构建一个包括政府拨款、商业赞助、公益捐赠在内的多元化资金筹集体系,对于艺术表演团体来说就是至关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
关 键 词:艺术表演团体;资金来源;演出收入;财政拨款;社会资助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江苏演出院团资金筹集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2SJB760029)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当下中国艺术资助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1YJC760014)的阶段成果。]
艺术表演团体或由政府负责主办或由行业实施管理,专门从事表演艺术创作、生产、演出、营销、推广等活动,涵盖戏曲、话剧、歌舞剧、木偶、皮影等众多艺术门类,是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后,艺术表演团体与所有的艺术机构一样大致经过三个比较重要的阶段。1949-1978年期间,由计划体制决定,国家统一专营文化事务,全民免费享受文化福利,艺术机构只有政府直接拨款一个来源。上世纪80年代,各行业实行“双轨制”改革,文化领域提出“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等措施,艺术机构资金来源逐步多样化、市场化。进入21世纪,文化体制改革系统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的逐步分流,艺术机构数量剧增、类型分化,文化领域政府、单位、个人之间的关系逐步理顺。随着政府不断加大投入额度并优化投入方式,社会捐助艺术事业开始复兴,营业收入稳步提高,艺术资助呈现多元化格局,形成集艺术组织自身、政府、社会共同投资的新体制,并且日益完善。江苏是全国较早推进文艺院团转企改制的省份,也是全国经济和文教大省。本文依据可以收集到的近年来江苏省文化发展统计数据,在简要描述艺术表演团体总体情形的基础上,对其财务状况尤其是资金来源进行分析。
一、总体发展描述
首先选取2011、2013、2015年度数据来描述江苏艺术表演行业总体发展状况。2011年,全省共有艺术表演团体(含企事业)370个,从业人员9159人;艺术表演场馆(含企事业)110个,从业人员2867人。企业性质艺术表演团体259个,比上年减少29个;从业人员4760人,比上年增加91人;企业性质艺术表演场馆88个,2486人;全年演出47511场,比上年增加1304场。演出经纪机构153个,与上年持平;从业人员809人,比上年增加59人;组织演出2220场、观众551万人次,分别同比增长7%、13.4%。
2013年,全省共有艺术表演团体和艺术表演场馆400个、从业人员12158人;国内演出44.70万场次,观众4820.95万人次,同比分别增长-25.7%、-12.2%。政府采购的公益演出0.50万次,受众347.39万人次。非公有制艺术表演团体176个,从业人员3363人,组织演出场次3.193万场次,观众718.322万人次。演出经纪机构192个,从业人员528人,组织演出4524场次,观众171.03万人次。
2015年,全省各地区艺术表演团体机构数369个,政府补贴团数134个,从业人员10529个;其中公有制艺术表演团体112个、从业人员5716人,非公有制艺术表演团体257个、从业人员4813人;全年演出85600场次,国内85140场次,农村37420场次;国内演出观众28091000人次,农村观众14776940人次。全省艺术表演场馆207个,从业人员5229人,艺术演出1051场次,观众303465人次。公有制艺术表演场馆117个、从业人员3387人;非公有制艺术表演场馆90个、从业人员1842人。演出经纪机构219个、从业人员635人。
从以上三年的数据可以看出,江苏演艺机构人员在稳步增长,演出场馆在不断改善,演出规模也在持续扩大,赴农村演出比例正在提高。
其二选取2011和2013年度统计数据来描述艺术表演团体的剧种分布。由于江苏文化统计每年对剧种归类口径不一,所以无法合在一张表格中进行直观呈现。2011年数量居前三的剧团是戏曲剧团、歌舞轻音乐团、综合性剧团,分别为127家、116家、65家,从业人员分别为3366人、2106人、2198人;居后三的剧团是乐团、话剧儿童剧滑稽剧团、歌舞剧团,分别为6家、6家、2家,从业人员分别为194人、134人、205人。2013年数量居前三的剧团是地方戏曲类、歌舞音乐类、综合性艺术表演类,分别为94家、79家、47家,从业人员分别为2880人、1769人、2494人;居后三的剧团是杂技魔术马戏类、曲艺类、京剧昆曲类,分别为24家、12家、7家,从业人员分别为659人、323人、273人。2011年到2013年江苏艺术表演院团在转企改制中经历了分分合合,整体上精简了数量,优化了布局。
其三,选取2015年度统计数据来描述江苏艺术表演院团的地区分布。江苏横跨长江两岸,为东部发达省份,也是人文之都。2015年院团数量居前三的地级市分别为苏州(76)、淮安(53)、南京(46),从业人员居前三的地级市分别为常州(1406)、苏州(1287)、南京(1153);而院团数量居后三位的地级市分别为泰州(8)、宿迁(7)、镇江(6),从业人员居后三的地级市分别为镇江(239)、泰州(223)、宿迁(149)。可见,江苏不同地级市之间在院团分布以及从业人员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具体指标见表1。
二、财务现状梳理
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钱从哪里来”依然是江苏艺术表演团体所有问题中的基础性要素,也是先导性力量。
2011年,全省企业性质艺术表演团体营业收入25089.2万元,比上年增加10416.7万元;其中演出收入24151.1万元,比上年增长110.7%;利润总额4536.6万元,比上年增加303.9万元。全省艺术表演团体(企业)总体营业收入增长,但利润总额增幅较低。究其原因:一是艺术表演团体(企业)在员工薪酬福利和营业外支出方面开支上升;二也说明本省艺术表演团体(企业)在控制演出成本、提高演出效益方面还需改进。2011年,全省演出经纪机构资产总计23703万元、营业总收入15192.6万元、利润总额3471.6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1.7%、12.4%、14.5%。统计显示,全省演出经纪机构组织的演出场次有小幅增加,观众人次增加较多;在成本小幅上升的情况下,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增幅较大。 2013年,全省艺术表演团体和艺术表演场馆的演出补贴共计6376万元。非公有制艺术表演团体资产总计15314.6万元,营业收入14568.0万元,营业利润2570.2万元。2013年,全省演出经纪机构资产总计29536.7万元,营业收入28256.5万元,利润总额3762.6万元。
2015年,全省各地区艺术表演团体总收入1,269,992,000元,其中财政补贴480,155,000元,演出收入497,658,000元;总支出1,006,902,000元,人员支出530,840,000元。全省艺术表演场馆总收入1,436,973元,财政拨款195,262元,艺术演出收入260,597元,总支出1,359,399元,人员支出267,685元。
在总体上梳理江苏艺术表演团体财务状况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细分。一是按艺术表演团体的剧种类别细分。由于近期的相关统计数据无法查询,这里仅就可以收集到的数据略作说明。
表2:江苏不同院团财务收支一览
在江苏省的文艺表演团体中,年度总收入最多的表演剧种为戏曲剧团,当然这类剧团的数量也属于江苏省内最多的,财政补贴占总收入的64.5%。可以说,江苏省政府对戏曲剧团的资助总额是十分丰厚的,演出收入为3003万元,占总收入的24.6%。
从财政补贴占总收入的比例来看,歌剧、舞剧、歌舞剧团的财政补贴占总收入的100%,经费自给率0%,乐团的财政补贴占总收入的80.6%。属于财政补贴占总收入较高的两类剧团。话剧、儿童剧、滑稽剧团总收入为2083万元,而财政补贴仅为898万元,占总收入的43.1%,综合性剧团的财政补贴占总收入的41.3%。这两类剧团接受的财政补贴相对较少。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可以收入大于支出的剧团,有话剧、儿童剧、滑稽剧团,曲、杂、木、皮团以及综合性剧团。收支持平的有歌剧、舞剧、歌舞剧团,乐团。其他的剧团处于亏损状态。特别是得到最多财政补贴的戏曲剧团,2005年共亏损约48万,成为各类剧团中亏损最多的一类。
二是按艺术表演团体的地区分布来细分。这里选取2015年的数据进行梳理,具体指标见表3。财政补贴收入最多的是苏州市,年度财政补贴收入过亿元,遥遥领先于排列第二的南京市两倍多;补贴金额最少的城市为宿迁市,约为苏州市的1/20。演出收入最多的则为无锡市,超过排名第二的苏州市近两倍;演出收入最少的仍为宿迁市,不足无锡市的1/30。这充分说明,在江苏地区之间存在财政拨款和票房收入的地区不平衡现象。
三是按演出收入及占总收入的比重来细分。这里选取从2011到2013年的统计数据。如果不计财政补贴收入,所有地区艺术表演团体的总支出都是大于票房收入。从图1可以看出,艺术表演团体演出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逐年下滑,财政补贴仍然是主要的收入来源,甚至在有的地区、有的院团则是唯一来源。长期以来艺术表演院团资金渠道单一,过于依赖政府拨款的弊端尚未改观。
三、资金渠道分析
若将上述江苏艺术表演团体基本数据与国内外同类院团作一番比较,或者就江苏艺术表演团体收支的平衡性作一番梳理,可以深刻地认识到对于转制改企进程中的国有院团是怎样面临着“钱从哪里来”的困扰,而民营院团更是未能有效解决资金瓶颈的问题。当然,理论与事实都证明,即使在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体系中,“目前,在任何一个国家,没有哪家大剧院、乐队或公共图书馆仅靠经常光顾者支付的费用就可能实现收支平衡的”。艺术的相关外部效益以及市场失灵存在的风险,导致艺术不仅无法在市场中生存,而且始终面临成本压力。在票房收入之上构建一个包括政府拨款、商业赞助、公益捐赠在内的多元化资金筹集体系,对于艺术表演团体来说就是至关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
就各地政府而言,应根据政产学研相约的原则对全省艺术表演团体进行有效分类,指导不同类别的演艺机构采取不同类别的资金筹集模式。在任何国家,政府必须承担发展公益文化的责任,因此政府的资助必不可少,但各个国家资助方式却各有不同,其中有的资助方式产生高的效率,有的资助方式没有效率。通过对一系列政府支持艺术的案例研究发现,政府直接拨款资助的方式是相对低效的。恰当的方式:一是对公共文化活动坚持有限资助的原则;二是用财政资金陪同企业赞助公共文化活动;三是积极争取税收政策对文化发展的支持。这样既能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又增强了企业投入公共文化的吸引力。其中最基本的一条是,必须划清公益性文化单位、准公益性文化单位和经营性文化单位的界限,对不同类型的文化单位采取不同的资助方式,以提高资金的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然而在现实中,我们对艺术机构的分类是模糊的、陈旧的,甚至是错乱的,无法在政产学研各个领域形成统一的定义。比如在江苏各类文化统计数据中:一是演艺这一块在很多统计表格中没有单列,而是混同在美术等类别形成“艺术”的表述;二是不同年份对演艺领域的表述也不尽相同,分类也就无法前后衔接。其实完全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把演艺组织分成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个类别就可以了。
艺术表演团体必须以精品培育、品牌推广、策略营销等现代手段来解决观众和票房问题。院团改革正在反思传统政府拨款模式的局限以及当下政府支持艺术的新型路径:聚焦于转制改企后院团以资本为纽带的市场化、产业化及集团化运作;寻求院团剧目生产与品牌塑造、市场培育与演艺营销、衍生品开发等经营对策以增加票房收入。如何解决资金问题,关键是拿出好的艺术作品,只有好作品才能有市场。尽管现在早已不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了,但没有好酒光靠花钱买吆喝同样于事无补。为艺术家提供宽松的创作环境,使他们创作出优秀的艺术作品,让艺术使人感到兴奋,从而引起观众和赞助者的激动,这是解决艺术表演团体资金问题的根本所在。如果仅在预算上运作顺利,却不能使艺术家激发创作热情,那艺术管理就是失败的。院团还应创造条件,逐步增加服务类收入,包括对会员、志愿者的各项支持。诸多成功的艺术表演团体,其服务类收入以及会员、志愿者的支持可占总收入的10%以上。
充分争取各级政府各类财政拨款和专项补助,尤其是努力争取国家艺术基金和江苏艺术基金。政府资助表演艺术的形式多种多样。就江苏省而言,一般对应中央政府的艺术扶持政策都会出台实施细则,进行财政拨款、减免税收,设立专项补助,举办文艺比赛、评奖等。不同组织规模、不同影响范围的艺术表演团体都可以根据项目要求申请政府的资金支持,政府对艺术表演团体的支持也在不断调整方式。国家艺术基金2013年成立以来已经运行三年。2014年,资助项目394个,资助总金额4.29亿元;2015年,资助项目728个,资助总金额7.5亿元;2016年,资助项目966个,资助总金额7.3亿元。江苏艺术基金2016年资助项目近300个,资助金额5000万。不管国家还是江苏省艺术基金,资金投向主要集中在舞台和演艺领域。此外,一些社会化的艺术基金会也是艺术表演团体的资金渠道,如田汉基金会、中国交响乐发展基金会、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等。
全力开辟商业赞助以及公益捐赠的资金来源渠道。仅仅依靠票房收入和政府补贴远远不能满足艺术表演团体的实际需要,也不符合演艺业运作的自身经济规律。而开辟商业赞助以及公益捐赠则是世界通行的非营利演艺机构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江苏历史上从来不缺少乐善好施的传统,而在今天,全省经济总量已居全国第二。这一系列的变化意味着,我们的经济基本面不仅发生了量的巨变,而且发生了质的飞跃,甚至蕴涵着庞大的社会公益和慈善资源;然而另一方面,当下江苏艺术表演团体争取社会资助微乎其微。这个反差恰恰为艺术表演团体全力开辟商业赞助以及公益捐赠的资金来源渠道创造了可能。艺术表演团体筹资是一个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大要述之,有效的艺术筹资策略与技巧等管理技术的跟进亦将呈现“理念支撑性、实施系统性、市场细分性、服务精细化、技术网络化”等诸多特点。而在实务和操作上则可能包括如下流程: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设置,要有优秀的项目和必要回报,要有崭新的理念和工作思路,要有巧妙的策略和筹资技巧,要有清晰的文案和坚定执行,要有全面的评估和及时反馈。
作者单位:
南京艺术学院艺术管理系
关 键 词:艺术表演团体;资金来源;演出收入;财政拨款;社会资助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江苏演出院团资金筹集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2SJB760029)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当下中国艺术资助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1YJC760014)的阶段成果。]
艺术表演团体或由政府负责主办或由行业实施管理,专门从事表演艺术创作、生产、演出、营销、推广等活动,涵盖戏曲、话剧、歌舞剧、木偶、皮影等众多艺术门类,是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后,艺术表演团体与所有的艺术机构一样大致经过三个比较重要的阶段。1949-1978年期间,由计划体制决定,国家统一专营文化事务,全民免费享受文化福利,艺术机构只有政府直接拨款一个来源。上世纪80年代,各行业实行“双轨制”改革,文化领域提出“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等措施,艺术机构资金来源逐步多样化、市场化。进入21世纪,文化体制改革系统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的逐步分流,艺术机构数量剧增、类型分化,文化领域政府、单位、个人之间的关系逐步理顺。随着政府不断加大投入额度并优化投入方式,社会捐助艺术事业开始复兴,营业收入稳步提高,艺术资助呈现多元化格局,形成集艺术组织自身、政府、社会共同投资的新体制,并且日益完善。江苏是全国较早推进文艺院团转企改制的省份,也是全国经济和文教大省。本文依据可以收集到的近年来江苏省文化发展统计数据,在简要描述艺术表演团体总体情形的基础上,对其财务状况尤其是资金来源进行分析。
一、总体发展描述
首先选取2011、2013、2015年度数据来描述江苏艺术表演行业总体发展状况。2011年,全省共有艺术表演团体(含企事业)370个,从业人员9159人;艺术表演场馆(含企事业)110个,从业人员2867人。企业性质艺术表演团体259个,比上年减少29个;从业人员4760人,比上年增加91人;企业性质艺术表演场馆88个,2486人;全年演出47511场,比上年增加1304场。演出经纪机构153个,与上年持平;从业人员809人,比上年增加59人;组织演出2220场、观众551万人次,分别同比增长7%、13.4%。
2013年,全省共有艺术表演团体和艺术表演场馆400个、从业人员12158人;国内演出44.70万场次,观众4820.95万人次,同比分别增长-25.7%、-12.2%。政府采购的公益演出0.50万次,受众347.39万人次。非公有制艺术表演团体176个,从业人员3363人,组织演出场次3.193万场次,观众718.322万人次。演出经纪机构192个,从业人员528人,组织演出4524场次,观众171.03万人次。
2015年,全省各地区艺术表演团体机构数369个,政府补贴团数134个,从业人员10529个;其中公有制艺术表演团体112个、从业人员5716人,非公有制艺术表演团体257个、从业人员4813人;全年演出85600场次,国内85140场次,农村37420场次;国内演出观众28091000人次,农村观众14776940人次。全省艺术表演场馆207个,从业人员5229人,艺术演出1051场次,观众303465人次。公有制艺术表演场馆117个、从业人员3387人;非公有制艺术表演场馆90个、从业人员1842人。演出经纪机构219个、从业人员635人。
从以上三年的数据可以看出,江苏演艺机构人员在稳步增长,演出场馆在不断改善,演出规模也在持续扩大,赴农村演出比例正在提高。
其二选取2011和2013年度统计数据来描述艺术表演团体的剧种分布。由于江苏文化统计每年对剧种归类口径不一,所以无法合在一张表格中进行直观呈现。2011年数量居前三的剧团是戏曲剧团、歌舞轻音乐团、综合性剧团,分别为127家、116家、65家,从业人员分别为3366人、2106人、2198人;居后三的剧团是乐团、话剧儿童剧滑稽剧团、歌舞剧团,分别为6家、6家、2家,从业人员分别为194人、134人、205人。2013年数量居前三的剧团是地方戏曲类、歌舞音乐类、综合性艺术表演类,分别为94家、79家、47家,从业人员分别为2880人、1769人、2494人;居后三的剧团是杂技魔术马戏类、曲艺类、京剧昆曲类,分别为24家、12家、7家,从业人员分别为659人、323人、273人。2011年到2013年江苏艺术表演院团在转企改制中经历了分分合合,整体上精简了数量,优化了布局。
其三,选取2015年度统计数据来描述江苏艺术表演院团的地区分布。江苏横跨长江两岸,为东部发达省份,也是人文之都。2015年院团数量居前三的地级市分别为苏州(76)、淮安(53)、南京(46),从业人员居前三的地级市分别为常州(1406)、苏州(1287)、南京(1153);而院团数量居后三位的地级市分别为泰州(8)、宿迁(7)、镇江(6),从业人员居后三的地级市分别为镇江(239)、泰州(223)、宿迁(149)。可见,江苏不同地级市之间在院团分布以及从业人员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具体指标见表1。
二、财务现状梳理
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钱从哪里来”依然是江苏艺术表演团体所有问题中的基础性要素,也是先导性力量。
2011年,全省企业性质艺术表演团体营业收入25089.2万元,比上年增加10416.7万元;其中演出收入24151.1万元,比上年增长110.7%;利润总额4536.6万元,比上年增加303.9万元。全省艺术表演团体(企业)总体营业收入增长,但利润总额增幅较低。究其原因:一是艺术表演团体(企业)在员工薪酬福利和营业外支出方面开支上升;二也说明本省艺术表演团体(企业)在控制演出成本、提高演出效益方面还需改进。2011年,全省演出经纪机构资产总计23703万元、营业总收入15192.6万元、利润总额3471.6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1.7%、12.4%、14.5%。统计显示,全省演出经纪机构组织的演出场次有小幅增加,观众人次增加较多;在成本小幅上升的情况下,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增幅较大。 2013年,全省艺术表演团体和艺术表演场馆的演出补贴共计6376万元。非公有制艺术表演团体资产总计15314.6万元,营业收入14568.0万元,营业利润2570.2万元。2013年,全省演出经纪机构资产总计29536.7万元,营业收入28256.5万元,利润总额3762.6万元。
2015年,全省各地区艺术表演团体总收入1,269,992,000元,其中财政补贴480,155,000元,演出收入497,658,000元;总支出1,006,902,000元,人员支出530,840,000元。全省艺术表演场馆总收入1,436,973元,财政拨款195,262元,艺术演出收入260,597元,总支出1,359,399元,人员支出267,685元。
在总体上梳理江苏艺术表演团体财务状况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细分。一是按艺术表演团体的剧种类别细分。由于近期的相关统计数据无法查询,这里仅就可以收集到的数据略作说明。
表2:江苏不同院团财务收支一览
在江苏省的文艺表演团体中,年度总收入最多的表演剧种为戏曲剧团,当然这类剧团的数量也属于江苏省内最多的,财政补贴占总收入的64.5%。可以说,江苏省政府对戏曲剧团的资助总额是十分丰厚的,演出收入为3003万元,占总收入的24.6%。
从财政补贴占总收入的比例来看,歌剧、舞剧、歌舞剧团的财政补贴占总收入的100%,经费自给率0%,乐团的财政补贴占总收入的80.6%。属于财政补贴占总收入较高的两类剧团。话剧、儿童剧、滑稽剧团总收入为2083万元,而财政补贴仅为898万元,占总收入的43.1%,综合性剧团的财政补贴占总收入的41.3%。这两类剧团接受的财政补贴相对较少。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可以收入大于支出的剧团,有话剧、儿童剧、滑稽剧团,曲、杂、木、皮团以及综合性剧团。收支持平的有歌剧、舞剧、歌舞剧团,乐团。其他的剧团处于亏损状态。特别是得到最多财政补贴的戏曲剧团,2005年共亏损约48万,成为各类剧团中亏损最多的一类。
二是按艺术表演团体的地区分布来细分。这里选取2015年的数据进行梳理,具体指标见表3。财政补贴收入最多的是苏州市,年度财政补贴收入过亿元,遥遥领先于排列第二的南京市两倍多;补贴金额最少的城市为宿迁市,约为苏州市的1/20。演出收入最多的则为无锡市,超过排名第二的苏州市近两倍;演出收入最少的仍为宿迁市,不足无锡市的1/30。这充分说明,在江苏地区之间存在财政拨款和票房收入的地区不平衡现象。
三是按演出收入及占总收入的比重来细分。这里选取从2011到2013年的统计数据。如果不计财政补贴收入,所有地区艺术表演团体的总支出都是大于票房收入。从图1可以看出,艺术表演团体演出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逐年下滑,财政补贴仍然是主要的收入来源,甚至在有的地区、有的院团则是唯一来源。长期以来艺术表演院团资金渠道单一,过于依赖政府拨款的弊端尚未改观。
三、资金渠道分析
若将上述江苏艺术表演团体基本数据与国内外同类院团作一番比较,或者就江苏艺术表演团体收支的平衡性作一番梳理,可以深刻地认识到对于转制改企进程中的国有院团是怎样面临着“钱从哪里来”的困扰,而民营院团更是未能有效解决资金瓶颈的问题。当然,理论与事实都证明,即使在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体系中,“目前,在任何一个国家,没有哪家大剧院、乐队或公共图书馆仅靠经常光顾者支付的费用就可能实现收支平衡的”。艺术的相关外部效益以及市场失灵存在的风险,导致艺术不仅无法在市场中生存,而且始终面临成本压力。在票房收入之上构建一个包括政府拨款、商业赞助、公益捐赠在内的多元化资金筹集体系,对于艺术表演团体来说就是至关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
就各地政府而言,应根据政产学研相约的原则对全省艺术表演团体进行有效分类,指导不同类别的演艺机构采取不同类别的资金筹集模式。在任何国家,政府必须承担发展公益文化的责任,因此政府的资助必不可少,但各个国家资助方式却各有不同,其中有的资助方式产生高的效率,有的资助方式没有效率。通过对一系列政府支持艺术的案例研究发现,政府直接拨款资助的方式是相对低效的。恰当的方式:一是对公共文化活动坚持有限资助的原则;二是用财政资金陪同企业赞助公共文化活动;三是积极争取税收政策对文化发展的支持。这样既能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又增强了企业投入公共文化的吸引力。其中最基本的一条是,必须划清公益性文化单位、准公益性文化单位和经营性文化单位的界限,对不同类型的文化单位采取不同的资助方式,以提高资金的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然而在现实中,我们对艺术机构的分类是模糊的、陈旧的,甚至是错乱的,无法在政产学研各个领域形成统一的定义。比如在江苏各类文化统计数据中:一是演艺这一块在很多统计表格中没有单列,而是混同在美术等类别形成“艺术”的表述;二是不同年份对演艺领域的表述也不尽相同,分类也就无法前后衔接。其实完全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把演艺组织分成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个类别就可以了。
艺术表演团体必须以精品培育、品牌推广、策略营销等现代手段来解决观众和票房问题。院团改革正在反思传统政府拨款模式的局限以及当下政府支持艺术的新型路径:聚焦于转制改企后院团以资本为纽带的市场化、产业化及集团化运作;寻求院团剧目生产与品牌塑造、市场培育与演艺营销、衍生品开发等经营对策以增加票房收入。如何解决资金问题,关键是拿出好的艺术作品,只有好作品才能有市场。尽管现在早已不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了,但没有好酒光靠花钱买吆喝同样于事无补。为艺术家提供宽松的创作环境,使他们创作出优秀的艺术作品,让艺术使人感到兴奋,从而引起观众和赞助者的激动,这是解决艺术表演团体资金问题的根本所在。如果仅在预算上运作顺利,却不能使艺术家激发创作热情,那艺术管理就是失败的。院团还应创造条件,逐步增加服务类收入,包括对会员、志愿者的各项支持。诸多成功的艺术表演团体,其服务类收入以及会员、志愿者的支持可占总收入的10%以上。
充分争取各级政府各类财政拨款和专项补助,尤其是努力争取国家艺术基金和江苏艺术基金。政府资助表演艺术的形式多种多样。就江苏省而言,一般对应中央政府的艺术扶持政策都会出台实施细则,进行财政拨款、减免税收,设立专项补助,举办文艺比赛、评奖等。不同组织规模、不同影响范围的艺术表演团体都可以根据项目要求申请政府的资金支持,政府对艺术表演团体的支持也在不断调整方式。国家艺术基金2013年成立以来已经运行三年。2014年,资助项目394个,资助总金额4.29亿元;2015年,资助项目728个,资助总金额7.5亿元;2016年,资助项目966个,资助总金额7.3亿元。江苏艺术基金2016年资助项目近300个,资助金额5000万。不管国家还是江苏省艺术基金,资金投向主要集中在舞台和演艺领域。此外,一些社会化的艺术基金会也是艺术表演团体的资金渠道,如田汉基金会、中国交响乐发展基金会、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等。
全力开辟商业赞助以及公益捐赠的资金来源渠道。仅仅依靠票房收入和政府补贴远远不能满足艺术表演团体的实际需要,也不符合演艺业运作的自身经济规律。而开辟商业赞助以及公益捐赠则是世界通行的非营利演艺机构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江苏历史上从来不缺少乐善好施的传统,而在今天,全省经济总量已居全国第二。这一系列的变化意味着,我们的经济基本面不仅发生了量的巨变,而且发生了质的飞跃,甚至蕴涵着庞大的社会公益和慈善资源;然而另一方面,当下江苏艺术表演团体争取社会资助微乎其微。这个反差恰恰为艺术表演团体全力开辟商业赞助以及公益捐赠的资金来源渠道创造了可能。艺术表演团体筹资是一个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大要述之,有效的艺术筹资策略与技巧等管理技术的跟进亦将呈现“理念支撑性、实施系统性、市场细分性、服务精细化、技术网络化”等诸多特点。而在实务和操作上则可能包括如下流程: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设置,要有优秀的项目和必要回报,要有崭新的理念和工作思路,要有巧妙的策略和筹资技巧,要有清晰的文案和坚定执行,要有全面的评估和及时反馈。
作者单位:
南京艺术学院艺术管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