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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初,浙江省进行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24日,考试成绩发布,其中的英语高考成绩受到质疑:满分150分,有同学甚至出现得到152分的情况。
经调查,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高考英语科目考试结束后,浙江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收到部分考生及家长关于本次考试难度偏大的反映,遂参照2017年同期试题难度,对部分试题进行了加权赋分。
12月5日,浙江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此次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是一起因决策严重错误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有什么错纠什么错的原则,省政府决定取消这次考试的加权赋分,恢复原始得分。同时,决定免去郭华巍省教育厅党委书记、委员职务,责令其辞去省教育厅厅长职务;免去王玉庆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由省纪委对其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别让考生承担试错成本
高考是选拔性考试,其公平性并不是追求“皆大欢喜”,而是要体现出区分度。在一次考试一张试卷的时代,考试区分度通过设置合理的难度系数即可实现;而在实施改革以后,还要考虑到多次考试难度系数一致的问题。维护考试公平的复杂程度明显加深了。
近年来浙江推行的新高考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都称得上领风气之先。改革过程中,难免出現各种各样的问题,涉及的考生也可能会产生不适感。比如推行选考制度后,考生们感觉物理难度过高,更倾向于选择其他科目,而“敢于”选择物理的考生学业水平普遍较强,就会出现激烈的“高手间”的竞争。因为等级赋分制,也可能导致平时成绩较好的学生在物理考试中拿低分的问题。对此,浙江省及时调整政策,比如要求高校强化对选考科目的限定性要求,很多专业只有选考物理才能报考。不管怎样,这些改革和调整措施都是公开的,并在事先告知公众和考生,充分尊重了考生的知情权。
然而,此次对英语进行加权赋分,完全是阅卷期间做出的临时决定。如果没有大量考生在网上质疑,是不是考试院就不会及时给出解释?高考政策调整,不仅是教育升学考试制度的调整,更是利益的调整和分配。无论如何,让好学生考上好大学,让不同学业水平的考生各有所属,才是考试制度理应坚守的本分。改革允许试错,但承担试错成本的不应该是考生。
高考改革应当远离“长官意志”
浙江作为新高考改革的试点省份,在摸索探路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本身并不奇怪,但前提是一定要及时纠偏,并接受社会监督,以确保公平公正。
此次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对英语部分试题加权赋分,这违背了实体正义。《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规定,赋分制度针对的是选考科目,并不包含语数外三门,“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此番对英语加权赋分,不符合规定,也不合理。
此外,此次加权赋分也违背了程序正义。据调查,浙江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不经过集体研究,个人做出决定;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在院长办公会多数人持不同意见的情况下,违规通过和执行了加权赋分的错误决定。凡此种种,均属明显的违规行为,理当被问责。
现在,从教育厅厅长到其他各个层级的责任人均被追责,这当然有助于维护公平正义。但除了问责,更应该关注的是,如何科学合理地推进新高考改革的诸项措施,如何保证加权赋分等具有一定自由裁量的制度不走样,如何以更大的公开性、透明性来消除民众质疑。这些都不是小事,也都有待于在接下来的高考实践中得到回应。
高考牵动着全社会的关注,公平公正是高考最根本的要求,也是社会正义的具体体现,容不得侵犯。任何试图在高考上动手脚的人,都理应遭到严厉的惩戒。高考改革之路,要走得快,但更要走得稳。
经调查,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高考英语科目考试结束后,浙江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收到部分考生及家长关于本次考试难度偏大的反映,遂参照2017年同期试题难度,对部分试题进行了加权赋分。
12月5日,浙江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此次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是一起因决策严重错误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有什么错纠什么错的原则,省政府决定取消这次考试的加权赋分,恢复原始得分。同时,决定免去郭华巍省教育厅党委书记、委员职务,责令其辞去省教育厅厅长职务;免去王玉庆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由省纪委对其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别让考生承担试错成本
高考是选拔性考试,其公平性并不是追求“皆大欢喜”,而是要体现出区分度。在一次考试一张试卷的时代,考试区分度通过设置合理的难度系数即可实现;而在实施改革以后,还要考虑到多次考试难度系数一致的问题。维护考试公平的复杂程度明显加深了。
近年来浙江推行的新高考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都称得上领风气之先。改革过程中,难免出現各种各样的问题,涉及的考生也可能会产生不适感。比如推行选考制度后,考生们感觉物理难度过高,更倾向于选择其他科目,而“敢于”选择物理的考生学业水平普遍较强,就会出现激烈的“高手间”的竞争。因为等级赋分制,也可能导致平时成绩较好的学生在物理考试中拿低分的问题。对此,浙江省及时调整政策,比如要求高校强化对选考科目的限定性要求,很多专业只有选考物理才能报考。不管怎样,这些改革和调整措施都是公开的,并在事先告知公众和考生,充分尊重了考生的知情权。
然而,此次对英语进行加权赋分,完全是阅卷期间做出的临时决定。如果没有大量考生在网上质疑,是不是考试院就不会及时给出解释?高考政策调整,不仅是教育升学考试制度的调整,更是利益的调整和分配。无论如何,让好学生考上好大学,让不同学业水平的考生各有所属,才是考试制度理应坚守的本分。改革允许试错,但承担试错成本的不应该是考生。
高考改革应当远离“长官意志”
浙江作为新高考改革的试点省份,在摸索探路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本身并不奇怪,但前提是一定要及时纠偏,并接受社会监督,以确保公平公正。
此次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对英语部分试题加权赋分,这违背了实体正义。《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规定,赋分制度针对的是选考科目,并不包含语数外三门,“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此番对英语加权赋分,不符合规定,也不合理。
此外,此次加权赋分也违背了程序正义。据调查,浙江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不经过集体研究,个人做出决定;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在院长办公会多数人持不同意见的情况下,违规通过和执行了加权赋分的错误决定。凡此种种,均属明显的违规行为,理当被问责。
现在,从教育厅厅长到其他各个层级的责任人均被追责,这当然有助于维护公平正义。但除了问责,更应该关注的是,如何科学合理地推进新高考改革的诸项措施,如何保证加权赋分等具有一定自由裁量的制度不走样,如何以更大的公开性、透明性来消除民众质疑。这些都不是小事,也都有待于在接下来的高考实践中得到回应。
高考牵动着全社会的关注,公平公正是高考最根本的要求,也是社会正义的具体体现,容不得侵犯。任何试图在高考上动手脚的人,都理应遭到严厉的惩戒。高考改革之路,要走得快,但更要走得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