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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就马龙县林改之后对林农经营特点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作进一步的分析和总结,以便更好地探索和建立适应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经营方式,巩固林改成果,发展林业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续服务;林改成果
中图分类号:S513 文献标识码:A
1 马龙县林改后基本情况
马龙县地处云南省东部偏中,辖5镇3乡,全县林业用地8.986万hm2,占国土总面积的56.2%。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结束后,我县林改涉及64个村委会,522个村民小组,集体林地 8.01万hm2(其中:公益林2.886万hm2,商品林5.124万hm2),占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的89.15%,确权7.99万hm2(其中:公益林2.88万hm2,商品林5.11万hm2),确权率99.8%,涉及农户44867户,占全县总户数的85.9%,涉及农民17630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9.1%。集体林到户4.49万hm2,均山到户率87.72%。持证农户林地面积在13.33hm2以下的农户就占林农总数的98%。
2 林农经营特点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林改后林农做为林地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具备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2.1 林农对所属林地具50年的使用权
可以做为生产要素组织生产,也可做为资产投资、使用权转让;
2.2 林农要组织生产
要有与林地相匹配的其它生产要素(资金、劳力、技术等);要对所计划经营林产品市场需求和种植特点及经营管理技术了解和掌握。
2.3 绝大部分林产品生产周期相对较长
且绝大多数林农不具备传统的林业生产技术,林产品生产技术服务体系也不如農产品生产健全,林产品生产产地往往水、电、路不通,增加了管理成本;
2.4 林产品的采伐、营运受政策约束
销售受自身规模和市场约束,市场风险较大。
3 完善林业服务,增加林农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3.1 科学评估林地、林木市场经济价值
林农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作为资产投资、转让,首先要对其市场经济价值做出科学评估;林业经营投资成本远远大于农业生产,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作为一种可抵押资产进行融资就显得更为迫切,科学、方便、快捷的林地使用林木所有权资产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马龙县虽有丁级评估资质,具有3.33hm2以上13.33hm2以下的林地评估权利,但具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林地资产投资、转让和抵押融资。据马龙县林改成果显示,林地面积在13.33hm2以下的农户就占林农总数的98%。至今为止,马龙县共办理林权抵押贷款4笔,抵押林地、林木336.84hm2,评估金额3569万元,贷款1443万元,分别由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马龙县的评估还在是一片空白,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继续加大林业资产评估人员的学习培训,以便更好的为广大林农服务。据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显示,林木、林地价格估算的依据仅为《马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龙县沾昆二线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林地不用区位、立地条件,有林地(纯林和乔木经济林)按400元/hm2进行估算,宜林荒山荒地和未成林造林地按100元/hm2进行估算。林业主管部门尽快出台相关评估依据,以便对森林资源作出准确评估。林地按区位划分等级,不同的等级对应相应的评估价格。林木的评估基本按市场价格。
3.2 转化基层林业服务部门职能
林改后,经营主体是分散使用权的千家万户林农,其对林地的经营管理经验和林产品生产技术是非常缺乏的。基层林业部门如何把原来偏重造林护林的职能,改变为林农技术服务和林权纠纷调解、执法为主的职能需要探索:是仿效农业技术部门办技术样板带动?还是扶持“林业大户”技术示范带动?还是把分散的林农组成协会、创办专业合作社?
3.2.1举办林业技术样板
以部分林业大户为载体,以马龙距曲靖23km、昆曲高速公路贯穿我县的旧县、马鸣两镇的区位优势为契机,结合马龙自身的气候和土壤条件,示范推广适合马龙的优良树种,制定一套科学的、适合马龙林业可持续发民的林业经营管理方案。比如,马鸣乡、旧县镇、马过河镇与昆明市接壤,气候暖和,除当的乡土树种云南松、旱冬瓜外,还适于种植杉木;通泉镇、月望乡、纳章镇气候偏冷凉,除当地的乡土树种华山松、云南松外,还适于种植柳杉。此外,昆曲高速公路贯穿旧县、通泉两镇,今后可考虑在这2个镇组建县级的林业专业合作社。由于其产品生产周期长,管理复杂,增加了其举办的难度;
3.2.2扶持“林业大户”
以成功的林业经营大户为榜样示范带动广大林农,由于扶持资源的稀缺性容易产生腐败,林农也容易产生不公平意识,形成社会矛盾;
3.2.3组织林农协会
需要有一定规模的林产品形成市场同时要有产品利润来维持林农协会的运行,换句话说,林农协会应该是林农经济发展到相当程度的产物。本人觉得扶持“林业大户” 技术示范带动是较为有效的方式,但要和一村一业结合好,既起到技术示范作用,同时减少社会矛盾。
总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力度和稳步推进配套改革的意见》,总结成功经验,完善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提炼工作亮点,进一步做好政策需求调研及完善工作,围绕林业确权这一主体改革,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建立健全森林资产评估、伐区设计等中介服务机构,为林农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快培育林业要素市场,推进商品林产权交易,通过建立流转平台,使林权所有者拥有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在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下,实现流转;引导和鼓励发展股份林场、家庭合作林场,兴办多种形式的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探索建立适应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经营方式,巩固林改成果,发展林业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作者简介:仝秀珍(1972-),女,汉族,云南马龙人,任职于马龙县月望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工程技术工作。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续服务;林改成果
中图分类号:S513 文献标识码:A
1 马龙县林改后基本情况
马龙县地处云南省东部偏中,辖5镇3乡,全县林业用地8.986万hm2,占国土总面积的56.2%。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结束后,我县林改涉及64个村委会,522个村民小组,集体林地 8.01万hm2(其中:公益林2.886万hm2,商品林5.124万hm2),占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的89.15%,确权7.99万hm2(其中:公益林2.88万hm2,商品林5.11万hm2),确权率99.8%,涉及农户44867户,占全县总户数的85.9%,涉及农民17630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9.1%。集体林到户4.49万hm2,均山到户率87.72%。持证农户林地面积在13.33hm2以下的农户就占林农总数的98%。
2 林农经营特点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林改后林农做为林地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具备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2.1 林农对所属林地具50年的使用权
可以做为生产要素组织生产,也可做为资产投资、使用权转让;
2.2 林农要组织生产
要有与林地相匹配的其它生产要素(资金、劳力、技术等);要对所计划经营林产品市场需求和种植特点及经营管理技术了解和掌握。
2.3 绝大部分林产品生产周期相对较长
且绝大多数林农不具备传统的林业生产技术,林产品生产技术服务体系也不如農产品生产健全,林产品生产产地往往水、电、路不通,增加了管理成本;
2.4 林产品的采伐、营运受政策约束
销售受自身规模和市场约束,市场风险较大。
3 完善林业服务,增加林农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3.1 科学评估林地、林木市场经济价值
林农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作为资产投资、转让,首先要对其市场经济价值做出科学评估;林业经营投资成本远远大于农业生产,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作为一种可抵押资产进行融资就显得更为迫切,科学、方便、快捷的林地使用林木所有权资产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马龙县虽有丁级评估资质,具有3.33hm2以上13.33hm2以下的林地评估权利,但具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林地资产投资、转让和抵押融资。据马龙县林改成果显示,林地面积在13.33hm2以下的农户就占林农总数的98%。至今为止,马龙县共办理林权抵押贷款4笔,抵押林地、林木336.84hm2,评估金额3569万元,贷款1443万元,分别由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马龙县的评估还在是一片空白,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继续加大林业资产评估人员的学习培训,以便更好的为广大林农服务。据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显示,林木、林地价格估算的依据仅为《马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龙县沾昆二线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林地不用区位、立地条件,有林地(纯林和乔木经济林)按400元/hm2进行估算,宜林荒山荒地和未成林造林地按100元/hm2进行估算。林业主管部门尽快出台相关评估依据,以便对森林资源作出准确评估。林地按区位划分等级,不同的等级对应相应的评估价格。林木的评估基本按市场价格。
3.2 转化基层林业服务部门职能
林改后,经营主体是分散使用权的千家万户林农,其对林地的经营管理经验和林产品生产技术是非常缺乏的。基层林业部门如何把原来偏重造林护林的职能,改变为林农技术服务和林权纠纷调解、执法为主的职能需要探索:是仿效农业技术部门办技术样板带动?还是扶持“林业大户”技术示范带动?还是把分散的林农组成协会、创办专业合作社?
3.2.1举办林业技术样板
以部分林业大户为载体,以马龙距曲靖23km、昆曲高速公路贯穿我县的旧县、马鸣两镇的区位优势为契机,结合马龙自身的气候和土壤条件,示范推广适合马龙的优良树种,制定一套科学的、适合马龙林业可持续发民的林业经营管理方案。比如,马鸣乡、旧县镇、马过河镇与昆明市接壤,气候暖和,除当的乡土树种云南松、旱冬瓜外,还适于种植杉木;通泉镇、月望乡、纳章镇气候偏冷凉,除当地的乡土树种华山松、云南松外,还适于种植柳杉。此外,昆曲高速公路贯穿旧县、通泉两镇,今后可考虑在这2个镇组建县级的林业专业合作社。由于其产品生产周期长,管理复杂,增加了其举办的难度;
3.2.2扶持“林业大户”
以成功的林业经营大户为榜样示范带动广大林农,由于扶持资源的稀缺性容易产生腐败,林农也容易产生不公平意识,形成社会矛盾;
3.2.3组织林农协会
需要有一定规模的林产品形成市场同时要有产品利润来维持林农协会的运行,换句话说,林农协会应该是林农经济发展到相当程度的产物。本人觉得扶持“林业大户” 技术示范带动是较为有效的方式,但要和一村一业结合好,既起到技术示范作用,同时减少社会矛盾。
总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力度和稳步推进配套改革的意见》,总结成功经验,完善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提炼工作亮点,进一步做好政策需求调研及完善工作,围绕林业确权这一主体改革,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建立健全森林资产评估、伐区设计等中介服务机构,为林农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快培育林业要素市场,推进商品林产权交易,通过建立流转平台,使林权所有者拥有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在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下,实现流转;引导和鼓励发展股份林场、家庭合作林场,兴办多种形式的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探索建立适应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经营方式,巩固林改成果,发展林业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作者简介:仝秀珍(1972-),女,汉族,云南马龙人,任职于马龙县月望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工程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