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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人们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论述,可概括为板块论、渗透论,胶体论,层次论,梯度论,主辅论、二次调节论等,这些在理论上都不够准确,在实际操作上也暴露出不少弊病。本文主张在经济体制改革中逐步建立一种“以市场调节为基础、以计划调节为主导”的功能性结合模式,以适应公有制条件下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