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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参与农村土地征收是行政法之理论基础——"平衡论"之必然要求。当前,农民参与土地征收的实践存在着参与主体不明确、参与事项范围狭窄、参与形式弱组织化等现实困境。破解农民参与农村土地征收中的现实困境需要采取如下策略: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保障农民在农村土地征收中的参与权、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健全参与型农村土地征收程序、构建合理的利益沟通与反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