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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本建设工程按进度结算价款,是根据工程施工周期长的特点,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施工的工程按工程完成进度实行分期付款的一种制度。作为结算制度,如何发挥经济杠杆的有力作用,需要认真地加以研究,探索改革途径,以推动建设事业不断发展。本文从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准备、依据、程序、结算总结出结算的难点及对策。
关键词: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对策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的结算,是基本建设拨款业务的中心一环。在我国基本建设中,通过工程价款结算而支付的资金,一般约占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60-65%,也就是说,有将近三分之二的基本建设资金,是通过工程价款结算拨付的。正确地、及时地办理与监督工程价款结算,对保证基本建设资金按照国家计划规定的用途使用,促进建设单位、建筑安装企业加强经济核算,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基本建设计划,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做好工程价款结算工作,是加强财政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银行的一项经常任务。现就竣工结算的准备、竣工结算的依据、竣工结算的程序、竣工结算的难点及对策等方面做一些探讨。
一、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
编制竣工结算必须有详实有效的编制依据 :
1、发包方与承包方签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工程合同和补充协议;
2、国家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性文件和相关规定和标准;
3、按国家规定定额及相关取费标准结算的工程项目, 应依据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和现场用工用料、机械费用的签证, 合同中有关违约索赔规定等。
4、实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 以中标价为结算主要依据的, 如发生中标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 则依据双方约定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二、竣工结算的程序
1、依据施工图及有关资料、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和现场签证等, 由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各项工程量和签证认可。
2、国家规定定额及相关取费标准或投标认可的工程量单价等,由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或监理方主管核价的造价工程师审核,认可后予以签证。
3、对工程造价中涉及索赔和政策性调价等其他工程款项,依据合同政策文件,由建设单位代表或現场总监等有相关权力(责任)的人员审核,确认后予以签证。
4、发包方和承包方均签字认可的竣工结算,按规定还应报送审计部门进行审查。审计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国家认可的注册的事务所审查,以第三者身份进行审计。由事务所审计工程造价,不仅要纠正高估冒算,也要杜绝低套漏算,公正地维护发包方和承包方的经济利益。审计完毕,依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错误作相应调整,经双方协商,依审计报告调整后的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认同,作为最终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另一种是由建设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审查,是建设单位内部监察,是对基建管理部门在工程价款上有无失误或有无经济犯罪行为的审计。这种审计方式的法定效力要差一些,仅在个别中小项目中使用。
三、竣工结算的难点及对策
1、在竣工结算的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产生争议。一旦产生争议时,应立即协商解决,并经双方认可,签订补充协议,以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当竣工结算时,双方对合同的理解产生争议时,应该相互沟通,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实在难以达成共识,可以请求仲裁或诉讼。
2、变更、签证,工程范围,及工程量的确认方面产生争议。产生这些争议,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解决,否则,承包方将失去主动地位。承包方应及时将变更提交发包方确认,并及时签证,争取及时收回变更款项;在工程范围、工程量的确认方面产生争议,可以立即协商,签定补充合同,划清工程范围界限,立即重新测量工程量,争取对方签证认可,为竣工结算提供强有力的证据。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变更、签证、工程范围及工程量的确认方面没有得到发包方确认,并及时签证,竣工结算时将没有依据,受损失的一定是承包方。
3、竣工结算难,难在审价。具体表现在:
⑴ 结算审价没有法定的时间约束。当事人审核或者委托审价没有法定期限的制约,建设单位对审价或委托审价往往不及时。审价机构接受委托后,也迟迟不予审结。此外,当事人对审结报告提出异议也没有时间限制,对异议的解决没有法定程序,由此导致审定工程结算无期限,势必造成拖欠工程款长期无法确定。
⑵ 对工程竣工结算的审价效力没有法律约束力,常常出现建设单位委托审价,施工单位不接受;施工单位委托审价而建设单位不认可。到了法院只得再委托审价。如此多方审价、重复审价,既浪费时间,又耗费人力、财力,致使工程款长期拖欠。
⑶ 当事人一方审价,另一方也审计,而且审价、审计概念混淆,导致不必要的重复鉴定,造成的后果还是无期限地拖欠工程款。由于工程竣工结算的方法、时间、程序、效力等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旦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缺少法律依据,致使不少案件久拖不决。笔者认为对此可有两种办法解决:①树立合同观念,在合同中规定具体、有操作性的计量和进度款结算程序。我国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计量和进度款、竣工结算都有比较好的规定。当事人在运用的时候只要针对具体合同进行补充即可使用。FIDIC合同条件有更完善的规定,当事人也可参考。②对建筑工程结算进行完善的立法是解决建筑合同结算难的另一个出路。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强,且又复杂、细致的建筑技术经济工作。它涉及到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然而在建筑市场不断活跃、建筑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在工程竣工结算环节,即结算的方法、程序、期限、效力等方面,却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以致目前的建筑市场,特别是工程竣工结算这一重要环节缺乏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从而造成竣工工程难结算、最终造价难确定的立法滞后、造成结算困难的局面。所以必须对建筑工程结算进行完善的立法。
⑷ 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的难点分析
第一,忽略了定额中隐性主材费的计取。在安装定额中大部分主材含量都明确地标注了,但在工程造价审计中,施工单位报来的结算往往疏漏了部分主材费的计取。比如给排水工程中往往只计取了洗脸盆、洗涤盆、浴盆的主材费,但这些设备中的水嘴等配件却常常被忘记;电气安装工程中电气配管塑料管部分的套管也常常是被漏计的主要对象。
第二,疏忽了定额的必要换算。安装定额中包括有许多辅助材料需按实调差。如第二册电气工程中作为辅材列出的电线,配管;各册安装定额中作为辅材所用的水泥、砖、型钢材料等;第八册给排水工程中蹲式大便器、大便槽冲洗管,沐浴喷头中阀门以及配管等都已含在定额内容中,若含量与实际有出入,都应按实调整。但是很多的施工方所报的结算中虽常常会有高估冒算的现象,但却很少会有注意到这一点,这显然是对定额的编制说明理解不细造成的。
第三,应特别注意甲供材的准确含义在当前的建筑工程发包市场中,业主供材料的问题是十分常见的现象。在安装定额中有时主材与辅材的区分并不是十分明确。如果工程技术人员对甲供材的含义把握不准确,就会给业主带来大的损失。如在对某大酒店安装工程的审计中就遇到这样的问题。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供应所有的主材。比如定额中作为辅材出现的通风管支架、管件接头、法兰片、阀门等; 电气工程中筒灯中的电线、金属软管等 , 这些材料在这儿虽名为辅材, 但不是施工方自购。仅针对此项审计, 该工程就核减工程造价达 20 万之多,为业主带来极大的经济效益。
结语
综上所述,为使建筑安装工程预、结算编制得更严谨,首先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牢牢树立起为工程服务的敬业精神。其次,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广泛的工程资料信息,深入了解定额的内容。只有做到上述两点,才不容易漏项、算错,才能保证工作的准确性、真实性。
【参考文献】
[1] 李惠霞, 邢学良. 浅谈建筑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管理[J].科技资讯 , 2007,(19)
[2]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J].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 2001,(01)
关键词: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对策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的结算,是基本建设拨款业务的中心一环。在我国基本建设中,通过工程价款结算而支付的资金,一般约占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60-65%,也就是说,有将近三分之二的基本建设资金,是通过工程价款结算拨付的。正确地、及时地办理与监督工程价款结算,对保证基本建设资金按照国家计划规定的用途使用,促进建设单位、建筑安装企业加强经济核算,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基本建设计划,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做好工程价款结算工作,是加强财政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银行的一项经常任务。现就竣工结算的准备、竣工结算的依据、竣工结算的程序、竣工结算的难点及对策等方面做一些探讨。
一、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
编制竣工结算必须有详实有效的编制依据 :
1、发包方与承包方签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工程合同和补充协议;
2、国家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性文件和相关规定和标准;
3、按国家规定定额及相关取费标准结算的工程项目, 应依据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和现场用工用料、机械费用的签证, 合同中有关违约索赔规定等。
4、实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 以中标价为结算主要依据的, 如发生中标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 则依据双方约定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二、竣工结算的程序
1、依据施工图及有关资料、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和现场签证等, 由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各项工程量和签证认可。
2、国家规定定额及相关取费标准或投标认可的工程量单价等,由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或监理方主管核价的造价工程师审核,认可后予以签证。
3、对工程造价中涉及索赔和政策性调价等其他工程款项,依据合同政策文件,由建设单位代表或現场总监等有相关权力(责任)的人员审核,确认后予以签证。
4、发包方和承包方均签字认可的竣工结算,按规定还应报送审计部门进行审查。审计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国家认可的注册的事务所审查,以第三者身份进行审计。由事务所审计工程造价,不仅要纠正高估冒算,也要杜绝低套漏算,公正地维护发包方和承包方的经济利益。审计完毕,依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错误作相应调整,经双方协商,依审计报告调整后的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认同,作为最终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另一种是由建设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审查,是建设单位内部监察,是对基建管理部门在工程价款上有无失误或有无经济犯罪行为的审计。这种审计方式的法定效力要差一些,仅在个别中小项目中使用。
三、竣工结算的难点及对策
1、在竣工结算的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产生争议。一旦产生争议时,应立即协商解决,并经双方认可,签订补充协议,以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当竣工结算时,双方对合同的理解产生争议时,应该相互沟通,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实在难以达成共识,可以请求仲裁或诉讼。
2、变更、签证,工程范围,及工程量的确认方面产生争议。产生这些争议,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解决,否则,承包方将失去主动地位。承包方应及时将变更提交发包方确认,并及时签证,争取及时收回变更款项;在工程范围、工程量的确认方面产生争议,可以立即协商,签定补充合同,划清工程范围界限,立即重新测量工程量,争取对方签证认可,为竣工结算提供强有力的证据。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变更、签证、工程范围及工程量的确认方面没有得到发包方确认,并及时签证,竣工结算时将没有依据,受损失的一定是承包方。
3、竣工结算难,难在审价。具体表现在:
⑴ 结算审价没有法定的时间约束。当事人审核或者委托审价没有法定期限的制约,建设单位对审价或委托审价往往不及时。审价机构接受委托后,也迟迟不予审结。此外,当事人对审结报告提出异议也没有时间限制,对异议的解决没有法定程序,由此导致审定工程结算无期限,势必造成拖欠工程款长期无法确定。
⑵ 对工程竣工结算的审价效力没有法律约束力,常常出现建设单位委托审价,施工单位不接受;施工单位委托审价而建设单位不认可。到了法院只得再委托审价。如此多方审价、重复审价,既浪费时间,又耗费人力、财力,致使工程款长期拖欠。
⑶ 当事人一方审价,另一方也审计,而且审价、审计概念混淆,导致不必要的重复鉴定,造成的后果还是无期限地拖欠工程款。由于工程竣工结算的方法、时间、程序、效力等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旦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缺少法律依据,致使不少案件久拖不决。笔者认为对此可有两种办法解决:①树立合同观念,在合同中规定具体、有操作性的计量和进度款结算程序。我国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计量和进度款、竣工结算都有比较好的规定。当事人在运用的时候只要针对具体合同进行补充即可使用。FIDIC合同条件有更完善的规定,当事人也可参考。②对建筑工程结算进行完善的立法是解决建筑合同结算难的另一个出路。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强,且又复杂、细致的建筑技术经济工作。它涉及到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然而在建筑市场不断活跃、建筑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在工程竣工结算环节,即结算的方法、程序、期限、效力等方面,却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以致目前的建筑市场,特别是工程竣工结算这一重要环节缺乏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从而造成竣工工程难结算、最终造价难确定的立法滞后、造成结算困难的局面。所以必须对建筑工程结算进行完善的立法。
⑷ 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的难点分析
第一,忽略了定额中隐性主材费的计取。在安装定额中大部分主材含量都明确地标注了,但在工程造价审计中,施工单位报来的结算往往疏漏了部分主材费的计取。比如给排水工程中往往只计取了洗脸盆、洗涤盆、浴盆的主材费,但这些设备中的水嘴等配件却常常被忘记;电气安装工程中电气配管塑料管部分的套管也常常是被漏计的主要对象。
第二,疏忽了定额的必要换算。安装定额中包括有许多辅助材料需按实调差。如第二册电气工程中作为辅材列出的电线,配管;各册安装定额中作为辅材所用的水泥、砖、型钢材料等;第八册给排水工程中蹲式大便器、大便槽冲洗管,沐浴喷头中阀门以及配管等都已含在定额内容中,若含量与实际有出入,都应按实调整。但是很多的施工方所报的结算中虽常常会有高估冒算的现象,但却很少会有注意到这一点,这显然是对定额的编制说明理解不细造成的。
第三,应特别注意甲供材的准确含义在当前的建筑工程发包市场中,业主供材料的问题是十分常见的现象。在安装定额中有时主材与辅材的区分并不是十分明确。如果工程技术人员对甲供材的含义把握不准确,就会给业主带来大的损失。如在对某大酒店安装工程的审计中就遇到这样的问题。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供应所有的主材。比如定额中作为辅材出现的通风管支架、管件接头、法兰片、阀门等; 电气工程中筒灯中的电线、金属软管等 , 这些材料在这儿虽名为辅材, 但不是施工方自购。仅针对此项审计, 该工程就核减工程造价达 20 万之多,为业主带来极大的经济效益。
结语
综上所述,为使建筑安装工程预、结算编制得更严谨,首先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牢牢树立起为工程服务的敬业精神。其次,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广泛的工程资料信息,深入了解定额的内容。只有做到上述两点,才不容易漏项、算错,才能保证工作的准确性、真实性。
【参考文献】
[1] 李惠霞, 邢学良. 浅谈建筑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管理[J].科技资讯 , 2007,(19)
[2]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J].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 2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