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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微博是互联网时代以来彻底颠覆传统媒体传播方式的一种新技术,它的出现不仅适应了现代社会快节奏的生活方式,而且还迎合了人们言论自由的根本需求。它给政府执政的方式和能力带来了挑战,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得不聚焦在公民的监督之中。从它诞生以来,无数个事实证明,微博的微力量并不微小,因为微博背后支撑着的是千千万万的个体,它是个人需求、社会需要、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关键词]微博 微力量 自媒体 微时代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2-0103-02
近年來,微博在一些群体中突然流行,它的出现彻底颠覆了传统媒体传播方式,这不仅适应了现代社会快节奏的生活方式,而且还迎合了人们言论自由的根本需求。甚至,微博自媒体对政府执政的方式和能力也带来了挑战,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也不得不聚焦在公民微博的监督之中。而本文,笔者将结合具体的事例来着重分析微博对社会的公益行为及其监督功能。
一、微博促使政府与社会实现了良性互动
比如:以邓飞在微博发起的“免费午餐”为例,他将贫困山区儿童午餐问题抛向公众,“捐献3元为山区儿童购买午餐”的创意自2011年4月2日启动后,截至2011年底,筹募的资金超过2500万元,在13个省份的110所学校的中小学生实行了免费午餐项目。他将每一笔费用去向都在微博上向公众给予交代,公开透明的公益行为吸引了粉丝们围观。没有互联网的帮助,这种慈善模式是难以想象的。而此举也引发我国政府于2011年10月26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每年拨款160多亿元,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正是微博的这项短时活动,成就了一次多赢的公益行为。
二、微博的公益行为颠覆了传统公益活动
传统公益活动的主体大多是政府、专业慈善团体和少数成功者的专利,摒弃了传统谁捐的钱越多、境界也就越高的道德竞赛观念。
因为,微博的公益行为只是注册个账户、转发一下消息,就是献爱心。如:2010年3月底,梁咏琪生日当天发微博号召大家转发一则捐赠倡议,只要被转发一次,她就捐出1元到香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为期3天中梁咏琪则向旱区捐了8万元。点滴汇聚江河,越来越多的公益事件在微博平台上发酵、扩散,每个普通人的微小之力共同凝聚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推动了微公益的进展。再比如,“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救援中的微博力量,已经成了诠释爱心的强大行动,为这个时代写下了温暖的注脚。
微博的公益行为是民众举手之劳的、轻松的甚至是寓慈善于乐的参与方式。它依赖于分散的网民,汇聚的是草根的微力量。而微博不仅促成了一个虚拟社会,促使公共话题在网民社群中快速传播,更主要的是为微公益提供了情感载体,搭建了宣传平台,成就了组织手段。总之,微博的公益行为为世界创造出无数个爱心奇迹,而且将爱心之火引燃燎原。微博的公益行为是微博的一项社会职能,而微博对社会的监督功效也是有目共睹的。
三、微博在反腐、打假、维权、打拐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号召力
微博已经成为我国一种最新反腐工具。据统计,新浪开通以“反腐”为名或主题的微博就超过800个。微博反腐事件除个人在微博上揭露身边腐败行为外,党政机关、公安司法机关也纷纷加入微博反腐的队伍。比如:2011年4月13日,安徽省利辛县国土局干部周文彬在微博上直播了自首式举报的过程,称自己与单位领导贪污行贿。周文彬因此被网友称为“中国微博反腐实名举报第一人”。
微博监督的价值不可小估,作用不可小觑。通过微博,方舟子扛起了反伪科学的大旗;宜黄拆迁事件的直播中,公权力受到了监督;上海胶州路“11·15”特大火灾,微博从不同角度记录了事件的完整图景;浙江乐清钱云会案,一些积极人士甚至通过微博动员力量,直接介入事件调查;安徽利辛国土局官员微博直播自首,举报上级受贿,结果受贿者得到了处理;郭美美微博炫富事件,经追踪后,引发整个公益界反思,推动中国红十字会考虑改革运营机制……
微博是言论自由爆发出最早的征兆信号,微博影响力成为促使政府对社会不良倾向采取强有力手段的重要契机。
当前,公检法加入微博反腐,微博或承担起收集举报线索的功能。截止2011年年底,仅在新浪微博上经过认证的官方公安微博多达4462个、检察院微博53个、法院微博91个。其中“安徽公安在线”粉丝数达151万人。2010年6月,北京大学生小王将家乡干部贪污公款一事举报给正义网上的“临朐检察”微博,山东省临朐县检察院在微博中收到举报线索后立即转给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进行统一统计、分流、初查,并将初查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全国首个官方“防腐微博”是重庆市丰都县检察院,自2010年10月开通后,根据粉丝微博跟帖评论中的信息获取线索,在开博之初就成功挖出当地一些贪腐官员。
四、微博监督还揭露出种种社会弊端
比如,在公民选举权利上,一位叫“涵子童鞋”以“大学生选票是这么选的”为题在新浪微博上发出的信息:福建三明学院选举基层人大代表时,辅导员明确要求学生:“从4名候选人中选出3名正式代表。其中,张丽华、张敬丰必须要选上。”这条微博很快被转发开来。此举无疑违背了公民选举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当人民被代表的时候,不仅大多数公民权益得不到保障,更会使地方行政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许多社会问题因此生发,造成公民社会基础的缺失或败坏。
综上所述,在信息爆炸的自媒体时代,微博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传播平台,它所具有的近距离、零时差、平等对话的特点,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交流习惯;改变了政府部门对即时发生的事件的处理效率与公众直接涉政参与的方式。微博可以宣扬美的,可以揭露丑的,它对社会的公益作用和监督作用将会被越来越多的民众所接受,它是个人的需求,社会的需要,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
[1]周世禄,刘瑞生,王文博.微博“热”的“冷”解析[J].中国报业,2011(9):21-25.
[2]贺涵甫,李媛.2010中国微博年度报告.发布:全国微博用户超1.2亿 [N].广州日报,2010-12-29(A2).
[3]贺骏.微博:微言大“益”[N].证券日报,2010-09-15(C3).
[4]曹丽辉,孙洪丽.微博反腐已成最新反腐方式之一[N].检察日报,2011-11-29(05).
[5]陈强.微博曝光:辅导员圈定名单让学生选人大代表[N].中国青年报,2011-11-30(06).
[6]何小手.“微公益”折射的社会管理之道[N].人民日报,2011-10-11(23).
[关键词]微博 微力量 自媒体 微时代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2-0103-02
近年來,微博在一些群体中突然流行,它的出现彻底颠覆了传统媒体传播方式,这不仅适应了现代社会快节奏的生活方式,而且还迎合了人们言论自由的根本需求。甚至,微博自媒体对政府执政的方式和能力也带来了挑战,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也不得不聚焦在公民微博的监督之中。而本文,笔者将结合具体的事例来着重分析微博对社会的公益行为及其监督功能。
一、微博促使政府与社会实现了良性互动
比如:以邓飞在微博发起的“免费午餐”为例,他将贫困山区儿童午餐问题抛向公众,“捐献3元为山区儿童购买午餐”的创意自2011年4月2日启动后,截至2011年底,筹募的资金超过2500万元,在13个省份的110所学校的中小学生实行了免费午餐项目。他将每一笔费用去向都在微博上向公众给予交代,公开透明的公益行为吸引了粉丝们围观。没有互联网的帮助,这种慈善模式是难以想象的。而此举也引发我国政府于2011年10月26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每年拨款160多亿元,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正是微博的这项短时活动,成就了一次多赢的公益行为。
二、微博的公益行为颠覆了传统公益活动
传统公益活动的主体大多是政府、专业慈善团体和少数成功者的专利,摒弃了传统谁捐的钱越多、境界也就越高的道德竞赛观念。
因为,微博的公益行为只是注册个账户、转发一下消息,就是献爱心。如:2010年3月底,梁咏琪生日当天发微博号召大家转发一则捐赠倡议,只要被转发一次,她就捐出1元到香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为期3天中梁咏琪则向旱区捐了8万元。点滴汇聚江河,越来越多的公益事件在微博平台上发酵、扩散,每个普通人的微小之力共同凝聚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推动了微公益的进展。再比如,“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救援中的微博力量,已经成了诠释爱心的强大行动,为这个时代写下了温暖的注脚。
微博的公益行为是民众举手之劳的、轻松的甚至是寓慈善于乐的参与方式。它依赖于分散的网民,汇聚的是草根的微力量。而微博不仅促成了一个虚拟社会,促使公共话题在网民社群中快速传播,更主要的是为微公益提供了情感载体,搭建了宣传平台,成就了组织手段。总之,微博的公益行为为世界创造出无数个爱心奇迹,而且将爱心之火引燃燎原。微博的公益行为是微博的一项社会职能,而微博对社会的监督功效也是有目共睹的。
三、微博在反腐、打假、维权、打拐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号召力
微博已经成为我国一种最新反腐工具。据统计,新浪开通以“反腐”为名或主题的微博就超过800个。微博反腐事件除个人在微博上揭露身边腐败行为外,党政机关、公安司法机关也纷纷加入微博反腐的队伍。比如:2011年4月13日,安徽省利辛县国土局干部周文彬在微博上直播了自首式举报的过程,称自己与单位领导贪污行贿。周文彬因此被网友称为“中国微博反腐实名举报第一人”。
微博监督的价值不可小估,作用不可小觑。通过微博,方舟子扛起了反伪科学的大旗;宜黄拆迁事件的直播中,公权力受到了监督;上海胶州路“11·15”特大火灾,微博从不同角度记录了事件的完整图景;浙江乐清钱云会案,一些积极人士甚至通过微博动员力量,直接介入事件调查;安徽利辛国土局官员微博直播自首,举报上级受贿,结果受贿者得到了处理;郭美美微博炫富事件,经追踪后,引发整个公益界反思,推动中国红十字会考虑改革运营机制……
微博是言论自由爆发出最早的征兆信号,微博影响力成为促使政府对社会不良倾向采取强有力手段的重要契机。
当前,公检法加入微博反腐,微博或承担起收集举报线索的功能。截止2011年年底,仅在新浪微博上经过认证的官方公安微博多达4462个、检察院微博53个、法院微博91个。其中“安徽公安在线”粉丝数达151万人。2010年6月,北京大学生小王将家乡干部贪污公款一事举报给正义网上的“临朐检察”微博,山东省临朐县检察院在微博中收到举报线索后立即转给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进行统一统计、分流、初查,并将初查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全国首个官方“防腐微博”是重庆市丰都县检察院,自2010年10月开通后,根据粉丝微博跟帖评论中的信息获取线索,在开博之初就成功挖出当地一些贪腐官员。
四、微博监督还揭露出种种社会弊端
比如,在公民选举权利上,一位叫“涵子童鞋”以“大学生选票是这么选的”为题在新浪微博上发出的信息:福建三明学院选举基层人大代表时,辅导员明确要求学生:“从4名候选人中选出3名正式代表。其中,张丽华、张敬丰必须要选上。”这条微博很快被转发开来。此举无疑违背了公民选举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当人民被代表的时候,不仅大多数公民权益得不到保障,更会使地方行政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许多社会问题因此生发,造成公民社会基础的缺失或败坏。
综上所述,在信息爆炸的自媒体时代,微博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传播平台,它所具有的近距离、零时差、平等对话的特点,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交流习惯;改变了政府部门对即时发生的事件的处理效率与公众直接涉政参与的方式。微博可以宣扬美的,可以揭露丑的,它对社会的公益作用和监督作用将会被越来越多的民众所接受,它是个人的需求,社会的需要,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
[1]周世禄,刘瑞生,王文博.微博“热”的“冷”解析[J].中国报业,2011(9):21-25.
[2]贺涵甫,李媛.2010中国微博年度报告.发布:全国微博用户超1.2亿 [N].广州日报,2010-12-29(A2).
[3]贺骏.微博:微言大“益”[N].证券日报,2010-09-15(C3).
[4]曹丽辉,孙洪丽.微博反腐已成最新反腐方式之一[N].检察日报,2011-11-29(05).
[5]陈强.微博曝光:辅导员圈定名单让学生选人大代表[N].中国青年报,2011-11-30(06).
[6]何小手.“微公益”折射的社会管理之道[N].人民日报,2011-1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