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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军服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以来,我军在军服生产、监管方面已取得较大成绩,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但在实际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制假销售仍未完全杜绝。有一部分军服承制企业出于盈利目的,利用生产制式军服的便利条件,私自生产高仿品进行销售;一些私人加工作坊对军用毛衣等军服私自进行仿制并售卖。二是收发监管仍然存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