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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和国家财政支农领域的不断扩展,村居集体资金数额不断增加,尤其部分城区附近的乡镇街道村居,因为政府及企业占地、旧城改造拆迁等原因,集体自有资金动辄百万、千万,过手资金甚至过亿。面对“突如其来”的财富,少数村居干部既“眼红”又“心动”,贪污、侵占、挪用等经济类违法犯罪问题逐年增多,出现被中纪委称之为“小官大贪”的特殊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