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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少数民族至今仍保留着许多较为完整的自然崇拜,这些自然崇拜主要是对天地、山水、动植物等自然"物"的崇拜。这种"超自然力"的崇拜实际形成了人与自然相处的关系,从而也形成了西南少数民族族群对自然环境的维护与生态伦理的传承的自然环保习惯法则。长期沉淀的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成为少数民族的社会意识形态之一,环境习惯法则既是法律规范,又是道德规范,体现出社会、法律两个层面的功能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