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民营化的过程中,我国公用事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必须认识到,民营化只是我们促进社会公益提高人民福祉的手段,公用事业的自然垄断性的逻辑悖论以及政府国家责任的不可转移,都要求政府在民营化的过程中不仅不能减轻自己的管制责任,相反,要积极完善对民营化进程中的法律制度建设,按照法治、诚信等原则予以管制,以促进民营化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