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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管执法一线(主要在进境环节),邮局海关如何划分界定邮递"物"的"货物""物品"属性,是老大难问题。后续衍生的限值认定、税款征收、行政处罚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等相关监管执法热点也存在类似疑难。本文通过梳理背后立法和执法逻辑,明确法律适用理解,提出或坚持立法原义或弃用"货物""物品"二分法,便利和统一监管执法的解决路径,希望对海关法律体系中根基性"物"的海关立法工作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