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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电力局原党委书记兼局长黄彪和财务部原负责人何崇基因涉嫌私分国有资产4000万元,9月22日在广州市中院受审。
这是目前广州最大一宗私分国有资产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这一惊人的私分国有资产案是这样进行的:何崇基先提出发奖金的申请,根据每月“小金库”账上的资金量,匡算出每人平均数,然后分一次或两次报黄彪批准,从局里“小金库”划出总钱款,再将这些钱以“工程节余奖”和“专项奖励”等名义发放给全局所有在编干部职工,后共发6002万余元。其中,1997年10月1日至2000年6月共发放4220万余元。
小金库发奖金所在多有,并不新鲜,但考察电力局小金库何来如此巨资,此宗案件在庭审中于是曝出电力企业成本如黑洞的初步事实。
1个亿轻松入账
这个“小金库”的钱从何而来?据检察机关指控,番禺电力局在工程结算过程中,以打临商税和开劳动服务费发票的方法,增大成本,将提取到的现金拨入“小金库”,由局里统一支配。
从1996年到2000年6月,番禺电力局从局里及下属的番禺电气工程公司、番禺供用电工程公司、番禺农电发展公司等单位划入“小金库”的金额高达1.0523亿元,其中套现约8327万元。据何崇基在法庭上交代,剩下的2000多万元“没来得及发”。
五年间,黄彪分到35万元奖金,何崇基分到27万元,即便是番禺电力局的一般职工也有不下于10万元的奖金。而这还只是“工程节余奖”和“专项奖励”等额外奖金,正儿八经的工资收入远远超过其他行业。此案办案人员感慨:电力局看大门的月工资都有3000多元!
“油水部门”
番禺电力局名列广州市国税局2001年度诚信纳税大户光荣榜,其收益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其垄断地位。番禺电力局网页介绍,该局担负着110千伏及以下的输、变、配电工程及低压用电工程任务,该局在番禺区每个镇还设有供电所和电力工程公司。再加上该局属下的番禺电气工程公司、番禺供用电工程公司、番禺农电发展公司,番禺电力局几乎包揽了番禺辖区所有工用、民用的供用电工程、电网建设工程。
电力工程表面上是开放市场,但实质上难以形成竞争。首先电力工程公司打着电力局的牌子,既权威又能在工程审批、验收等环节少却许多麻烦。
消息人士还透露,目前电力工程成本没有国家核算标准,工程完全由这些单位的预算部门定价,是“说一不二”价。黄彪还曾提醒过下属公司预算部门人员,叫他们不要把价钱定得太高,以防止被上级部门查出。番禺电力局承接过多少工程,每单工程的利润有多高,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没有具体提及。但据何崇基在法庭上交代,五年间套取入“小金库”的1.05亿余元只是工程利润的一部分,另有50%的利润已提留作发展资金,还有一部分利润被作为职工福利等预留款项正常入账。
“非国有资产”?
在法庭上,黄彪为自己作无罪辩护,辩称私分国有资产罪名不成立,理由是番禺电力工程公司、番禺供用电工程公司、番禺农电发展公司是由职工集资成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并非国有企业,因此套取这些公司的工程利润分发奖金不适合“私分国有资产”的罪名主体资格,而且目的只是提高职工福利,并没有占为己有的主观故意。
黄彪的上述辩护是否成立,有待法律裁决。但是,番禺电力局正是利用其垄断地位,才能轻而易举地获取高额利润,同时利用垄断所带来的“说一不二价”,轻而易举地虚报工程成本套取资金,用于发放员工奖金。番禺电气工程公司、番禺供用电工程公司、番禺农电发展公司是什么性质的企业,有待查实,但它们所承建的电力工程却都是在番禺电力局的荫护下才拿到手的,番禺电力局正是将公共权力通过市场手段转化为部门利益后,才得以轻而易举地套取资金给职工发奖金。设若上述数家公司果为所谓集体企业,则它们与番禺电力局之间的关系显然需要进一步细细审查,其间当有更多故事。
据记者了解,番禺电力局自1993年至1994年起即开始类似行为,其间任局长的岑春霞已经因另案于数年前出逃外国。
目前,黄彪和何崇基的奖金已被收缴,至于其他人员的“奖金”如何处理,消息人士透露,最终还将“由上级部门决定”。
这是目前广州最大一宗私分国有资产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这一惊人的私分国有资产案是这样进行的:何崇基先提出发奖金的申请,根据每月“小金库”账上的资金量,匡算出每人平均数,然后分一次或两次报黄彪批准,从局里“小金库”划出总钱款,再将这些钱以“工程节余奖”和“专项奖励”等名义发放给全局所有在编干部职工,后共发6002万余元。其中,1997年10月1日至2000年6月共发放4220万余元。
小金库发奖金所在多有,并不新鲜,但考察电力局小金库何来如此巨资,此宗案件在庭审中于是曝出电力企业成本如黑洞的初步事实。
1个亿轻松入账
这个“小金库”的钱从何而来?据检察机关指控,番禺电力局在工程结算过程中,以打临商税和开劳动服务费发票的方法,增大成本,将提取到的现金拨入“小金库”,由局里统一支配。
从1996年到2000年6月,番禺电力局从局里及下属的番禺电气工程公司、番禺供用电工程公司、番禺农电发展公司等单位划入“小金库”的金额高达1.0523亿元,其中套现约8327万元。据何崇基在法庭上交代,剩下的2000多万元“没来得及发”。
五年间,黄彪分到35万元奖金,何崇基分到27万元,即便是番禺电力局的一般职工也有不下于10万元的奖金。而这还只是“工程节余奖”和“专项奖励”等额外奖金,正儿八经的工资收入远远超过其他行业。此案办案人员感慨:电力局看大门的月工资都有3000多元!
“油水部门”
番禺电力局名列广州市国税局2001年度诚信纳税大户光荣榜,其收益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其垄断地位。番禺电力局网页介绍,该局担负着110千伏及以下的输、变、配电工程及低压用电工程任务,该局在番禺区每个镇还设有供电所和电力工程公司。再加上该局属下的番禺电气工程公司、番禺供用电工程公司、番禺农电发展公司,番禺电力局几乎包揽了番禺辖区所有工用、民用的供用电工程、电网建设工程。
电力工程表面上是开放市场,但实质上难以形成竞争。首先电力工程公司打着电力局的牌子,既权威又能在工程审批、验收等环节少却许多麻烦。
消息人士还透露,目前电力工程成本没有国家核算标准,工程完全由这些单位的预算部门定价,是“说一不二”价。黄彪还曾提醒过下属公司预算部门人员,叫他们不要把价钱定得太高,以防止被上级部门查出。番禺电力局承接过多少工程,每单工程的利润有多高,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没有具体提及。但据何崇基在法庭上交代,五年间套取入“小金库”的1.05亿余元只是工程利润的一部分,另有50%的利润已提留作发展资金,还有一部分利润被作为职工福利等预留款项正常入账。
“非国有资产”?
在法庭上,黄彪为自己作无罪辩护,辩称私分国有资产罪名不成立,理由是番禺电力工程公司、番禺供用电工程公司、番禺农电发展公司是由职工集资成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并非国有企业,因此套取这些公司的工程利润分发奖金不适合“私分国有资产”的罪名主体资格,而且目的只是提高职工福利,并没有占为己有的主观故意。
黄彪的上述辩护是否成立,有待法律裁决。但是,番禺电力局正是利用其垄断地位,才能轻而易举地获取高额利润,同时利用垄断所带来的“说一不二价”,轻而易举地虚报工程成本套取资金,用于发放员工奖金。番禺电气工程公司、番禺供用电工程公司、番禺农电发展公司是什么性质的企业,有待查实,但它们所承建的电力工程却都是在番禺电力局的荫护下才拿到手的,番禺电力局正是将公共权力通过市场手段转化为部门利益后,才得以轻而易举地套取资金给职工发奖金。设若上述数家公司果为所谓集体企业,则它们与番禺电力局之间的关系显然需要进一步细细审查,其间当有更多故事。
据记者了解,番禺电力局自1993年至1994年起即开始类似行为,其间任局长的岑春霞已经因另案于数年前出逃外国。
目前,黄彪和何崇基的奖金已被收缴,至于其他人员的“奖金”如何处理,消息人士透露,最终还将“由上级部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