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刑法中加重和从重处罚的制度,经历了曲折的历程。新中国成立初期,继承了加重处罚的立法,同时,从重处罚制度开始形成。1979年刑法典正式取消了加重处罚的制度,不久,作为特例,单行刑法恢复了加重处罚,1997年刑法典废除其效力,因此,现行刑法只有从重处罚制度。文章认为,应该在立法上恢复加重处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