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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巧合,从1973年、1983年到1994年,每隔10年,中国税制必有一轮重大改革出台 。2004年,中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序幕正徐徐拉开,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分步实施税收 制度改革”的政策在2004年将迈出坚实的一步。和10年前税制改革注重“增收”迥异的是, 本次税制改革的核心主题词是:减税。根据税改总体思路判断,本轮税制改革是对1994年改 革所出现问题的全面回顾和反思,改革措施更加规范化、透明化、市场化。
2003年:税制矛盾重重
1、生产型增值税:抑制投资、重复征税。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诞生于1994年治理通货 膨胀、抑制投资过热的宏观背景下,是符合当时客观实际的。但是,在当前通缩风险尚未消 失、财政政策相机淡出,民间投资亟需启动的情况下,采取生产型增值税对民间投资形成了 强大的“挤出效应”。有数据显示,到2003年前,国有投资增长速度达到了30%~40%,然 而私人企业投资却是零增长,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无疑抑制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此外,生产 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不予抵扣,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重复征税。这种情况既加重了投 资负担,又容易造成企业在资本和劳务、投资和消费之间的扭曲。
2、企业所得税:税率繁杂、税负不公。一直以来,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有失公平,颇 受非议。内资企业所得税,一般地区为33%,沿边沿疆沿海为24%,特区为15%,平均大约 为25%;而外资企业所得税率则在不同地区相应减半,平均大约为13%。为配合西部大开发 战略,西部地区企业的所得税降为15%。这样繁杂的税率体系严重影响了征收效率和税收公 平原则。此外,外资企业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大多于内资企业,计算税额时允许外资企业 的成本费用全部扣除,而内资企业不允许扣除。这导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差别极大 ,外资企业享受事实上的“超国民待遇”。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争论最为牵动人心。这是因为,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分配 差距逐年拉大,而现行个人所得税非但没有起到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的作用,反而使得工 薪阶层成为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征收对象。据统计,截至2000年底,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中来 自工薪所得占42.86%、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占20.12%,这两项收入即占个人所得税 收入的62.98%。然而,很多中高收入者因其收入来源较多,而由于税制的漏洞和征管的不 力,其缴纳税额相对甚少,出现税收“滴漏”现象。在富人们没有足额缴税的情况下,经济 体中出现了“穷帮富”的扭曲格局。
4、出口退税机制:运转失灵。2003年拖欠2500亿元的出口退税数额已经超过了中央财 政承受能力,中央财政日益不堪重负;第二,出口退税滞后导致企业资金占压严重,增加了 企业的支付成本和经营风险;第三,比较高的退税率也驱动一些企业为追求为数可观的出口 退税而盲目扩大出口规模,其中包括相当多的资源性产品出口企业,甚至有的企业为骗税而 出口。
5、中资银行税负沉重:有资料显示,国外商业银行的营业税负一般不超过2%,甚至有 的国家不收营业税。在我国,长期以来,中资银行既要缴纳地方营业税,又要缴纳国家营业 税。虽然中资银行的营业税税率已从2002年的6%降为2003年的5%,恢复到1997年的水平, 但比交通、建筑安装、邮政通信等行业的营业税税率还高出2个百分点。如果把营业税换算 成所得税的话,则银行业总税率曾经高至67%左右;近3年营业税每年降了1个百分点,但总 税率仍在50%~60%之间。
此外,据《2003年中国金融年鉴》统计,从1997年到2000年的4年间,四大国有商业银 行因税率调整而实际增加的税负共计394.48亿元。
2004年税制改革的重心和着眼点
2004年,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内容已经逐渐浮出水面,税负总水平将有显著的降低。2004 年税制改革的中心和着眼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增值税转型改革。东北地区试点,适当时候全国推广。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 冶金工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军品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8个行业 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当期新增机器设备所含进项税金。这8个行业几乎涵盖了 所有在东北的51家大型生产企业所在的行业领域。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核心在于切断税制对民 间投资、特别是设备投资的束缚。显然,新的增值税体系将极大地鼓励企业进行更新改造投 资,提高企业内部增长能力。
2、个人所得税调整将成为税改重点。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800元的起征点显 然已不合时宜。为强调社会公平,个人所得税调整在2004年可能有所突破。有可能实施的方 案为,工资薪金、生产经营、劳动报酬、财产租赁所得等有较强连续性的收入列入综合课征 项目,实行统一的累进税率;对于财产转让、特许权使用费、利息、红利、股息等其他所得 仍然按比例税率进行分项征收;此外,税前扣除项目也将进行必要的调整。
3、中外资企业所得税逐渐“并轨”。据财政部部长金人庆称,今后我国将逐渐统一内 外资企业所得税。2004年是这项改革的重要一年,适用于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法 》已经列入本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目前内资企业的平均25%、外资企业平均13%的税 收水平将逐渐统一,以体现公平性原则。
4、出口退税机制也将进行重大改革。部分资源性商品和国家限制出口的商品2004年将 取消出口退税。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分为17%、13%、11%、8%、5%五档。按现行出口结 构,出口退税率的平均水平将降低3个百分点左右。出口退税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 ,具体办法是: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 ,由中央与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别负担。此外,根据金人庆在人大的报告,中央财政2004 年将安排出口退税指标2108亿元,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增量将首先用于增加出口退税。
5、农村税费。改革更加深入,在完善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政府将逐步降低农业税 的税率并向粮食主产区倾斜。2004年农业税税率全国平均要降低1%左右,减税比例要调减 到户。2004年在全国范围内将取消农业特产税(烟叶税目除外)。预计可减轻农民负担118 亿元。中央财政将在全年安排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96亿元。
6、关税。进一步降低,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从2004年1月1日起,我国进一步降 低关税,进口关税总水平由11%下降到10.4%。本次降税共涉及2414个税则税目,其中,农 产品平均关税由16.8%降低到15.6%,工业品平均关税由10.3%降低到9.5%。
税制改革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分析
本轮税制改革将对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产生深远影响,短期内将在一定程度内降低财政收 入,降低净出口;但是从长期看,税制改革将优化税制结构,带动宏观经济稳健发展。此外 ,由于税制改革“渐进式”的特点以及宏观经济并未出现过热的迹象,其不会促成2004年宏 观经济过热。
1、税制改革将降低财政收入,但幅度不会很大。毋庸置疑,2004年开始的税制改革将 使财政面临“阵痛”。据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计算,此轮税制改革的总体成本大概在5000亿 元到5500亿元。其中,降低出口退税率已经开始影响国内企业的出口。据测算,我国出口退 税率每下调一个点,出口就降4.9个百分点。那么,2004年出口退税率平均降低3个百分点将 对2004年我国出口造成不小的影响。增值税作为税种中第一大税,其改革对税收的影响也不 可忽视。
但是另一方面,税制改革并不会对财政收入造成大的冲击。其一,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 减轻国内出口企业的成本,可以部分抵消出口退税损失的影响;其二,简化税制可以有效地 降低我国的税收成本;其三,税制改革贯彻了“有增有减”的原则,部分对外资企业的税收 优惠政策取消,而且通过税费征收管理力度的加强努力实现税收总量的平衡。
2、税制改革将优化税制结构,带动宏观经济稳健发展。目前,中国企业的整体税负水 平较高,已经不适应国际竞争的要求。据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桓统计,中国企业的总体税负 水平要比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高出约20%~30%,这种情况在长期内将削弱企业国际竞争力 ,不利于宏观经济发展。当前的税制改革反映了国际趋势和潮流,在长期内将有效刺激中国 企业的活力,提高其国际竞争力,从而带动宏观经济稳健发展。例如,出口退税率的降低将 有效缓解逐年增长的财政赤字的压力,缓解人民币长期升值的压力。
3、税制改革不会带动经济“过热”。新一轮税制改革总体上具有减税政策效应,有效 促进经济增长,但不会导致经济“过热”。原因有三,第一,长期建设国债发行规模在不断 缩小,功能正逐渐转型,积极的财政政策有相机淡出的迹象,因此,减税政策事实上形成了 对国债投资功能的替代,财政政策效力因此趋缓。第二,根据各种宏观经济指标判断,宏观 经济并没有明显过热的迹象:消费增长仍然乏力,居民消费倾向较弱;就业率指标仍处于低 位;国民经济运行除局部供应紧张外,整体格局仍然是供过于求。第三,本轮税制改革是“ 渐进式改革”,减税的政策效果在2004年将比较有限。全面的增值税转型改革2004年不可能 出台,仅在东北的试点不会给经济造成较大震荡。
下一阶段税制改革的取向和政策建议
中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税制改革将沿着世贸组织所要求的公平竞争原则逐渐推向深入 ,税制改革将继续在公平与效率两大目标的协调间稳步前行。在新的科学发展观指引下,下 一阶段税制改革的取向将着眼于更好地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控作用。随着国债功能的转型, 税收政策将日渐在财政政策中担纲主力。“放水养鱼、藏富于民”将是对下一阶段税制改革 取向最好的概括。
1、加快税收立法进程。目前,在税务部门征收的22个税种中,由全国人大行使立法权 制定的税法只有《个人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农业税条例 》及实体法《税收征收管理法》4件。绝大多数关系到纳税主体权利义务的税种,都是由国 务院颁布的暂行条例、草案、规定、办法等行政法规,还没有完成国家的立法程序。政策层 已经意识到了税收立法层次低、长期依靠暂时的行政条例征税的副作用,特别是难以遏制地 方政府干预税收执法、随意越权减免税的行为。此外,税法缺乏透明度、稳定性将影响经济 活动的稳定。新一届全国人大5年立法规划将审议三件税法草案,包括《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和《税收基本法》。这几部法律将有效地解决企业所得税、个人 所得税等税法中存在的税负不公问题。
2、适时推进消费税、物业税等税种的改革。为体现可持续发展,消费税的税率和征收 范围都将进行重大调整。有一定盈利水平、税基较宽而此前未征消费税的消费品和部分高档 消费品,以及对环境危害大的产品纳入征税范围;消费税的税率也将适时调整。此外,物业 税改革的思路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土地出让费用等税费 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2004年关于物业税改革的基础工作主要是对 现行的房地产税费体系进行清理。
3、加快金融税制改革步伐。金融业特别是中资银行税收负担沉重已拖累了金融改革的 步伐。未来5年,中国金融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因此,税收政策需要调整以配合中国 的金融业改革。针对目前金融税负过重问题,我们有以下建议:首先,降低金融业营业税率 ,特别是降低银行业的营业税率。为了避免产生大的震动,银行业营业税税率可以在2003年 降至5%的基础上继续逐步调低至2%。在调整银行业营业税税基方面,可以考虑将按照银行 营业额全额计征营业税改为按照营业净额(即存贷利差)计征;对逾期应收未收利息作为坏 账处理,如果以后得以收回,再按实际收回的利息数额征收营业税。其次,改革商业银行呆 帐准备金提取办法。从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看,应当取消按照提取呆帐准备资产期末余额计提 呆帐准备金的规定,准予内资银行按规定在税前计提专项准备金。
2003年:税制矛盾重重
1、生产型增值税:抑制投资、重复征税。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诞生于1994年治理通货 膨胀、抑制投资过热的宏观背景下,是符合当时客观实际的。但是,在当前通缩风险尚未消 失、财政政策相机淡出,民间投资亟需启动的情况下,采取生产型增值税对民间投资形成了 强大的“挤出效应”。有数据显示,到2003年前,国有投资增长速度达到了30%~40%,然 而私人企业投资却是零增长,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无疑抑制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此外,生产 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不予抵扣,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重复征税。这种情况既加重了投 资负担,又容易造成企业在资本和劳务、投资和消费之间的扭曲。
2、企业所得税:税率繁杂、税负不公。一直以来,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有失公平,颇 受非议。内资企业所得税,一般地区为33%,沿边沿疆沿海为24%,特区为15%,平均大约 为25%;而外资企业所得税率则在不同地区相应减半,平均大约为13%。为配合西部大开发 战略,西部地区企业的所得税降为15%。这样繁杂的税率体系严重影响了征收效率和税收公 平原则。此外,外资企业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大多于内资企业,计算税额时允许外资企业 的成本费用全部扣除,而内资企业不允许扣除。这导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差别极大 ,外资企业享受事实上的“超国民待遇”。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争论最为牵动人心。这是因为,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分配 差距逐年拉大,而现行个人所得税非但没有起到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的作用,反而使得工 薪阶层成为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征收对象。据统计,截至2000年底,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中来 自工薪所得占42.86%、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占20.12%,这两项收入即占个人所得税 收入的62.98%。然而,很多中高收入者因其收入来源较多,而由于税制的漏洞和征管的不 力,其缴纳税额相对甚少,出现税收“滴漏”现象。在富人们没有足额缴税的情况下,经济 体中出现了“穷帮富”的扭曲格局。
4、出口退税机制:运转失灵。2003年拖欠2500亿元的出口退税数额已经超过了中央财 政承受能力,中央财政日益不堪重负;第二,出口退税滞后导致企业资金占压严重,增加了 企业的支付成本和经营风险;第三,比较高的退税率也驱动一些企业为追求为数可观的出口 退税而盲目扩大出口规模,其中包括相当多的资源性产品出口企业,甚至有的企业为骗税而 出口。
5、中资银行税负沉重:有资料显示,国外商业银行的营业税负一般不超过2%,甚至有 的国家不收营业税。在我国,长期以来,中资银行既要缴纳地方营业税,又要缴纳国家营业 税。虽然中资银行的营业税税率已从2002年的6%降为2003年的5%,恢复到1997年的水平, 但比交通、建筑安装、邮政通信等行业的营业税税率还高出2个百分点。如果把营业税换算 成所得税的话,则银行业总税率曾经高至67%左右;近3年营业税每年降了1个百分点,但总 税率仍在50%~60%之间。
此外,据《2003年中国金融年鉴》统计,从1997年到2000年的4年间,四大国有商业银 行因税率调整而实际增加的税负共计394.48亿元。
2004年税制改革的重心和着眼点
2004年,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内容已经逐渐浮出水面,税负总水平将有显著的降低。2004 年税制改革的中心和着眼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增值税转型改革。东北地区试点,适当时候全国推广。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 冶金工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军品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8个行业 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当期新增机器设备所含进项税金。这8个行业几乎涵盖了 所有在东北的51家大型生产企业所在的行业领域。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核心在于切断税制对民 间投资、特别是设备投资的束缚。显然,新的增值税体系将极大地鼓励企业进行更新改造投 资,提高企业内部增长能力。
2、个人所得税调整将成为税改重点。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800元的起征点显 然已不合时宜。为强调社会公平,个人所得税调整在2004年可能有所突破。有可能实施的方 案为,工资薪金、生产经营、劳动报酬、财产租赁所得等有较强连续性的收入列入综合课征 项目,实行统一的累进税率;对于财产转让、特许权使用费、利息、红利、股息等其他所得 仍然按比例税率进行分项征收;此外,税前扣除项目也将进行必要的调整。
3、中外资企业所得税逐渐“并轨”。据财政部部长金人庆称,今后我国将逐渐统一内 外资企业所得税。2004年是这项改革的重要一年,适用于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法 》已经列入本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目前内资企业的平均25%、外资企业平均13%的税 收水平将逐渐统一,以体现公平性原则。
4、出口退税机制也将进行重大改革。部分资源性商品和国家限制出口的商品2004年将 取消出口退税。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分为17%、13%、11%、8%、5%五档。按现行出口结 构,出口退税率的平均水平将降低3个百分点左右。出口退税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 ,具体办法是: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 ,由中央与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别负担。此外,根据金人庆在人大的报告,中央财政2004 年将安排出口退税指标2108亿元,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增量将首先用于增加出口退税。
5、农村税费。改革更加深入,在完善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政府将逐步降低农业税 的税率并向粮食主产区倾斜。2004年农业税税率全国平均要降低1%左右,减税比例要调减 到户。2004年在全国范围内将取消农业特产税(烟叶税目除外)。预计可减轻农民负担118 亿元。中央财政将在全年安排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96亿元。
6、关税。进一步降低,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从2004年1月1日起,我国进一步降 低关税,进口关税总水平由11%下降到10.4%。本次降税共涉及2414个税则税目,其中,农 产品平均关税由16.8%降低到15.6%,工业品平均关税由10.3%降低到9.5%。
税制改革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分析
本轮税制改革将对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产生深远影响,短期内将在一定程度内降低财政收 入,降低净出口;但是从长期看,税制改革将优化税制结构,带动宏观经济稳健发展。此外 ,由于税制改革“渐进式”的特点以及宏观经济并未出现过热的迹象,其不会促成2004年宏 观经济过热。
1、税制改革将降低财政收入,但幅度不会很大。毋庸置疑,2004年开始的税制改革将 使财政面临“阵痛”。据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计算,此轮税制改革的总体成本大概在5000亿 元到5500亿元。其中,降低出口退税率已经开始影响国内企业的出口。据测算,我国出口退 税率每下调一个点,出口就降4.9个百分点。那么,2004年出口退税率平均降低3个百分点将 对2004年我国出口造成不小的影响。增值税作为税种中第一大税,其改革对税收的影响也不 可忽视。
但是另一方面,税制改革并不会对财政收入造成大的冲击。其一,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 减轻国内出口企业的成本,可以部分抵消出口退税损失的影响;其二,简化税制可以有效地 降低我国的税收成本;其三,税制改革贯彻了“有增有减”的原则,部分对外资企业的税收 优惠政策取消,而且通过税费征收管理力度的加强努力实现税收总量的平衡。
2、税制改革将优化税制结构,带动宏观经济稳健发展。目前,中国企业的整体税负水 平较高,已经不适应国际竞争的要求。据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桓统计,中国企业的总体税负 水平要比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高出约20%~30%,这种情况在长期内将削弱企业国际竞争力 ,不利于宏观经济发展。当前的税制改革反映了国际趋势和潮流,在长期内将有效刺激中国 企业的活力,提高其国际竞争力,从而带动宏观经济稳健发展。例如,出口退税率的降低将 有效缓解逐年增长的财政赤字的压力,缓解人民币长期升值的压力。
3、税制改革不会带动经济“过热”。新一轮税制改革总体上具有减税政策效应,有效 促进经济增长,但不会导致经济“过热”。原因有三,第一,长期建设国债发行规模在不断 缩小,功能正逐渐转型,积极的财政政策有相机淡出的迹象,因此,减税政策事实上形成了 对国债投资功能的替代,财政政策效力因此趋缓。第二,根据各种宏观经济指标判断,宏观 经济并没有明显过热的迹象:消费增长仍然乏力,居民消费倾向较弱;就业率指标仍处于低 位;国民经济运行除局部供应紧张外,整体格局仍然是供过于求。第三,本轮税制改革是“ 渐进式改革”,减税的政策效果在2004年将比较有限。全面的增值税转型改革2004年不可能 出台,仅在东北的试点不会给经济造成较大震荡。
下一阶段税制改革的取向和政策建议
中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税制改革将沿着世贸组织所要求的公平竞争原则逐渐推向深入 ,税制改革将继续在公平与效率两大目标的协调间稳步前行。在新的科学发展观指引下,下 一阶段税制改革的取向将着眼于更好地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控作用。随着国债功能的转型, 税收政策将日渐在财政政策中担纲主力。“放水养鱼、藏富于民”将是对下一阶段税制改革 取向最好的概括。
1、加快税收立法进程。目前,在税务部门征收的22个税种中,由全国人大行使立法权 制定的税法只有《个人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农业税条例 》及实体法《税收征收管理法》4件。绝大多数关系到纳税主体权利义务的税种,都是由国 务院颁布的暂行条例、草案、规定、办法等行政法规,还没有完成国家的立法程序。政策层 已经意识到了税收立法层次低、长期依靠暂时的行政条例征税的副作用,特别是难以遏制地 方政府干预税收执法、随意越权减免税的行为。此外,税法缺乏透明度、稳定性将影响经济 活动的稳定。新一届全国人大5年立法规划将审议三件税法草案,包括《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和《税收基本法》。这几部法律将有效地解决企业所得税、个人 所得税等税法中存在的税负不公问题。
2、适时推进消费税、物业税等税种的改革。为体现可持续发展,消费税的税率和征收 范围都将进行重大调整。有一定盈利水平、税基较宽而此前未征消费税的消费品和部分高档 消费品,以及对环境危害大的产品纳入征税范围;消费税的税率也将适时调整。此外,物业 税改革的思路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土地出让费用等税费 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2004年关于物业税改革的基础工作主要是对 现行的房地产税费体系进行清理。
3、加快金融税制改革步伐。金融业特别是中资银行税收负担沉重已拖累了金融改革的 步伐。未来5年,中国金融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因此,税收政策需要调整以配合中国 的金融业改革。针对目前金融税负过重问题,我们有以下建议:首先,降低金融业营业税率 ,特别是降低银行业的营业税率。为了避免产生大的震动,银行业营业税税率可以在2003年 降至5%的基础上继续逐步调低至2%。在调整银行业营业税税基方面,可以考虑将按照银行 营业额全额计征营业税改为按照营业净额(即存贷利差)计征;对逾期应收未收利息作为坏 账处理,如果以后得以收回,再按实际收回的利息数额征收营业税。其次,改革商业银行呆 帐准备金提取办法。从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看,应当取消按照提取呆帐准备资产期末余额计提 呆帐准备金的规定,准予内资银行按规定在税前计提专项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