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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劳动关系集体化转型的趋势出现,劳动争议的性质由以权利争议为主发展到利益争议凸显,这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和劳动关系的若干主体都提出了挑战。集体谈判制度作为调整劳动关系、解决劳资矛盾的核心制度,其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体系中对集体谈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利益争议的处理机制尚不明确。本文深层分析我国集体谈判中利益争议处理中的问题,并为其提供直接而有效的解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