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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时代的进步,接收档案由从前的存在收集不完整、档案立卷质量不合格、移交不及时等三个方面的问题逐一得到改善,究其根本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基层单位尤其是领导重视档案工作,档案馆接收工作到位,档案接收工作的开放和激励机制健全。
笔者认为接收档案得到全方位高速发展,虽然有积极方面的意义,但还存在一定的相关问题,应在主观上查查因。见果我们的思想认识于客观方面,忽视努力因素,那么对接受档案的影响就会更严峻。由此笔者以为档案馆接收档案首先应在主努力上作文章,下功失,添措施。据笔者了解,日前在档案范围内,尤其是在基层档案部门,档案接收工作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接收档案大多没有纳入档案执法监督检查的内容,一般只注意了机关档案移交机关档案的工作,没有注意档案室向档案馆的移交工作,甚至对档案馆应履行的接收档案的职情况监督不力、检查很少;二是大多数档案部门接收档案是依靠档案馆里人员,而档案馆接收档案相对来说有一定问题,因为档案馆里人员大多在室内工作多,对外交往少,与机关档案室打交道不多,所以单枪匹马地去接收有一定困难。有的机关档案员就反映“:平时工作看不到档案馆里人员,一但我们把档案整好了,他们就来了”;三是被动接收的多。大多数档案馆把工作重心在档案保管、档案整理、档案编研和接待利用上,没有把档案接收当作经常性的工作的纳入议事日程,进行定期安排、检查和总结,一般是坐等上门或是安排一个人应付,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催一下,动一下,被动式接受多;四是对档案接收的前期控制不够,了解很少。接收档案质量如何,一般涉及到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知果形成积累有问题,立卷归档质量低,那么接收的档案就难于达到合格标准。而档案馆对档案形成的前期控制一般都未参与,大多由业务指导人员负责,对立卷归档质量不了解,所以接收的要求与档案形成质量要求有时没有很好地銜接起来,即使两方面的要求衔接起来了,有时档案业务指导工作与档案馆里工作也有两张皮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第二十四条又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从法律角度讲,授收档案是(档案法》赋予档案馆的职责,而移交档案是(档案法)规定的档案形成机关单位的法定义务。既然《档案法》对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有明确规定,那么我们就应该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做好档案的接收工作,不能光强调客观原因,而应从主观上去努力,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一是将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纳入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内容,不仅要对档案形成的机关单位是否按期移交档案进行监督检查,而且还要对档案馆是否依法接收档案进行监督检查。凡无充分理由而未按期移交档案或未依法接收档案的都要受到法律的处罚。只有把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纳入档案执法检查内容,加强执法监督,才能使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顺利进行,才能使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走向法制化。
二是局馆工作要衔接一致,馆内馆外工作要协调配合。目前绝大多数档案局与档案馆是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履行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这种组织形式十分有利于把局馆工作銜接起来,有利于馆内馆外工作协调一致。因此在局馆内部机构设置、职能划分上要适当考虑档案业务指导与档案接收工作的銜接配合问题,在部署、检查、总结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时,应同时部署、检查、总结档案的接收工作。只有局馆工作銜接一致,档案业务指导与档案馆工作相互配合,才能确保接收档案的质量,才能做好档案接收工作。
三是加强档案形成、积累、归档等前期控制工作。在前期控制上,既要做到档案业务指导要求与档案接收要求一致,又要在业务指导工作安排上适时考虑到接收工作。如在机关档案工作检查时,可吸收档案馆里人员参加,一并了解档案的形成质量,这样有利于档案的接收工作。凡立卷归档不合格的,必定是接收时的档案不合格,切忌不能出现立卷归档检查合了格,而档案接收检查又不合格的两张皮现象。在档案接收方面,首要的是档案业务指导把好立卷归档检查验收关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关,其次才是档案馆把好接收质量关。只要档案业务指导前期关把好了,把住了,就可以保证接收档案的质量。
四是要把档案的接收工作纳人档案馆里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档案是档案馆工作的物质基础,如果一个档案馆没有丰富的档案资源,不仅保管、整理工作避于开展,而且开发利用工作也难于做好。因此各级档案馆要把档案接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总结,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档案接收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只要我们把档案接收工作当作档案馆里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拿在手里,积极主动地去想办法、做工作,就一定会把档案接收工作做好。
总之,档案部门,尤其是档案馆在授收档案方面,既要考虑客观原因、不利因素,更要检查主观原因,多作主观努力,在一定程度上,主观努力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它不仅可以保证接收工作顺利进行,而且有时还可以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进而改变客观条件解决问题。
笔者认为接收档案得到全方位高速发展,虽然有积极方面的意义,但还存在一定的相关问题,应在主观上查查因。见果我们的思想认识于客观方面,忽视努力因素,那么对接受档案的影响就会更严峻。由此笔者以为档案馆接收档案首先应在主努力上作文章,下功失,添措施。据笔者了解,日前在档案范围内,尤其是在基层档案部门,档案接收工作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接收档案大多没有纳入档案执法监督检查的内容,一般只注意了机关档案移交机关档案的工作,没有注意档案室向档案馆的移交工作,甚至对档案馆应履行的接收档案的职情况监督不力、检查很少;二是大多数档案部门接收档案是依靠档案馆里人员,而档案馆接收档案相对来说有一定问题,因为档案馆里人员大多在室内工作多,对外交往少,与机关档案室打交道不多,所以单枪匹马地去接收有一定困难。有的机关档案员就反映“:平时工作看不到档案馆里人员,一但我们把档案整好了,他们就来了”;三是被动接收的多。大多数档案馆把工作重心在档案保管、档案整理、档案编研和接待利用上,没有把档案接收当作经常性的工作的纳入议事日程,进行定期安排、检查和总结,一般是坐等上门或是安排一个人应付,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催一下,动一下,被动式接受多;四是对档案接收的前期控制不够,了解很少。接收档案质量如何,一般涉及到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知果形成积累有问题,立卷归档质量低,那么接收的档案就难于达到合格标准。而档案馆对档案形成的前期控制一般都未参与,大多由业务指导人员负责,对立卷归档质量不了解,所以接收的要求与档案形成质量要求有时没有很好地銜接起来,即使两方面的要求衔接起来了,有时档案业务指导工作与档案馆里工作也有两张皮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第二十四条又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从法律角度讲,授收档案是(档案法》赋予档案馆的职责,而移交档案是(档案法)规定的档案形成机关单位的法定义务。既然《档案法》对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有明确规定,那么我们就应该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做好档案的接收工作,不能光强调客观原因,而应从主观上去努力,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一是将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纳入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内容,不仅要对档案形成的机关单位是否按期移交档案进行监督检查,而且还要对档案馆是否依法接收档案进行监督检查。凡无充分理由而未按期移交档案或未依法接收档案的都要受到法律的处罚。只有把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纳入档案执法检查内容,加强执法监督,才能使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顺利进行,才能使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走向法制化。
二是局馆工作要衔接一致,馆内馆外工作要协调配合。目前绝大多数档案局与档案馆是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履行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这种组织形式十分有利于把局馆工作銜接起来,有利于馆内馆外工作协调一致。因此在局馆内部机构设置、职能划分上要适当考虑档案业务指导与档案接收工作的銜接配合问题,在部署、检查、总结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时,应同时部署、检查、总结档案的接收工作。只有局馆工作銜接一致,档案业务指导与档案馆工作相互配合,才能确保接收档案的质量,才能做好档案接收工作。
三是加强档案形成、积累、归档等前期控制工作。在前期控制上,既要做到档案业务指导要求与档案接收要求一致,又要在业务指导工作安排上适时考虑到接收工作。如在机关档案工作检查时,可吸收档案馆里人员参加,一并了解档案的形成质量,这样有利于档案的接收工作。凡立卷归档不合格的,必定是接收时的档案不合格,切忌不能出现立卷归档检查合了格,而档案接收检查又不合格的两张皮现象。在档案接收方面,首要的是档案业务指导把好立卷归档检查验收关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关,其次才是档案馆把好接收质量关。只要档案业务指导前期关把好了,把住了,就可以保证接收档案的质量。
四是要把档案的接收工作纳人档案馆里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档案是档案馆工作的物质基础,如果一个档案馆没有丰富的档案资源,不仅保管、整理工作避于开展,而且开发利用工作也难于做好。因此各级档案馆要把档案接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总结,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档案接收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只要我们把档案接收工作当作档案馆里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拿在手里,积极主动地去想办法、做工作,就一定会把档案接收工作做好。
总之,档案部门,尤其是档案馆在授收档案方面,既要考虑客观原因、不利因素,更要检查主观原因,多作主观努力,在一定程度上,主观努力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它不仅可以保证接收工作顺利进行,而且有时还可以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进而改变客观条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