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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蒙山区的沂源县立足于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在村级探索建立了以党员为主体的家族调解员、村民小组调解组、村(居)调解委员会“三层”调解网络,建立完善“五项”工作制度,实现了村内矛盾纠纷化解的无缝隙覆盖,基本实现了“家庭矛盾不出门、邻里矛盾不出组、社会矛盾不出村”的目标,筑牢了维护农村稳定、社会和谐的坚强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