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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党委通过建立村(居)民议事中心和监督委员会,精挑“议员”、广征“议题”、规范“议程”、落实“议效”,积极开展了基层民主协商,进一步增强了基层社会活力。今后,镇党委将继续加大力度、优化结构、提高实效,努力完善一中一委的制度建设,使之成为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开展自治的重要力量。
[关键词]基层自治;议事中心;监督委员会;实践与思考
[中图分类号] D6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5)03-0051-03
近年来,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党委以问题管理为向导、以矛盾化解为抓手,通过建立村(居)民议事中心和监督委员会开展基层民主协商,从而使全镇村、居的民主管理、自治制度得到不断完善,协商议事机制和工作载体得到不断发展,村、居两委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在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解决群众利益诉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 现状分析
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现有常住人口14.8万,下辖18个行政村和5个居民区,是较为典型的上海郊区小城镇。从目前全镇村、居群众自治面临的现状来看,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一)党组织“核心地位”有待加强。一是先进性不够突出。经济上,全镇现有经济薄弱村14个,18个村资产均不足1000万,其中5个村不足500万。干部方面,部分村干部不够先进,导致在换届选举中得票率较低。据统计,在2012年4月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67名村干部中,有15名干部的得票率不足90%。二是群众满意度不高。在全镇村干部的满意度测评中,500份问卷数据显示,尚有10.8%的群众对村干部表示不满意。三是村两委班子成员数偏少。当前,全镇共有人口13.3万,其中来奉人口8万,村两委班子成员数93人,即相当于每位村干部需要服务1430位群众,两者比例悬殊,致使工作上显得人手不足,很多时候有心无力,严重削弱了服务效果,从而影响了党组织核心地位作用的发挥。
(二)基层“民主实践”有待深化。一是群众参与村、居管理的愿望增强。许多村(居)民希望能够进一步了解和参与到管理决策中,在500人的调查问卷中,74.8%的村(居)民希望参与村、居管理,表达自己的想法。二是基层自治的需求加大。由于现有的基层自治管理模式、工作方法在实践中遇到不少困难,群众对加强自治有了更大需求。在“你对目前基层民主做法的观点”一题中,选择“希望有所创新”的选项达46%。三是监督工作力度需加大。随着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群众对于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提出更高要求。但近年来,全镇仍有多名村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监督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三)各类“疑难杂症”有待化解。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矛盾利益纠葛、村务公开不及时等因素,自治管理的难度日益加剧。有些村、居班子决策与群众的意愿相背离,有些村村务不公开、不透明,这些都直接导致了干群关系紧张,并激起群众上访甚至群访。由此可见,推进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健全一套简便有效的协商议事机制,培育一支经常性参与群众自治的骨干力量,充分发挥村、居党组织在价值引领、组织动员、支持服务、统筹协调,凝聚骨干方面的主导作用,就会在党组织、政府与村(居)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就会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具体做法
村(居)民委员会是组织基层群众开展民主自治的基本形式和主要平台,但从实践来看,并不能完全满足基层自治内容日益拓展、参与力量日益增加和自治形式日益丰富的需要。为了有效破解这一难题,镇党委组织进行了多次深入调研,认真总结提炼行前村、新强村、东星村等基层民主自治做法,提出了建立村(居)民议事中心、监督委员会的设想,并把村(居)民议事中心和“四议两公开”、“村级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党员议事会”等有机结合起来,在全镇范围进行推广。具体做法如下:
(一)精挑“议员”,扩大有序参与。议事中心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关键是要有一批“想议事、会议事、并且能议成事”的议事会组成人员。在村、居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镇党委组织群众进行广泛推荐,重点在村(居)民代表大会代表、党员代表议事会代表、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骨干中,推荐产生了一批政治上靠得住、本领上过得硬、群众中威望高的村(居)民作为议事中心成员。初步人选锁定后,再经过村、居两委会,村(居)民代表会议等多种形式反复酝酿,最终确定议事中心正式成员。每个议事中心成员一般在10-15人,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议事中心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又在当地有影响力、威望高的市区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管干部、优秀企业法人代表、来奉人员、镇机关干部中聘请1-3人担任顾问,真正将热心且有能力的人纳入议事中心,组建起了一个精干高效的协商议事团队。截至2012年底,全镇23个村、居全部成立了议事中心,共有成员255名,其中党员172名,群众83名,聘请顾问67名。
(二)广征“议题”,汇集民情民智。全镇建立了议事中心成员定点接访和走访制度,并组织议事中心成员通过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走访、“三带三百三问”大走访等,深入村组楼组,广泛联系群众,了解群众诉求,梳理形成议题。村两委则不定期将一些涉及村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征用、宅基地置换、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交给议事中心讨论商议,听取意见建议。自推行议事中心以来,共计讨论议题124个,80%的议题来自群众反映,已经解决的议题103个,21个正在落实中。如白沙村李家3组的70多亩鱼塘,原来属于集体所有,出租给外来养殖户养鱼。2010年土地确权后,村民提出提高租金,若养殖户不同意就无偿收回鱼塘,村两委请议事中心商议先提出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议事中心成员在接到议题后,深入实地了解情况,并多次召开议事会进行讨论,在平衡养殖户和村民的利益后,提出了村民和养殖户都欣然接受的解决办法,圆满解决了此事。 (三)规范“议程”,实现科学民主。根据规定,议事会必须有四分之三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主要程序为:通报议题,议题提出人对议题进行说明,议事中心成员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表决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对由10人以上村(居)民联名提出的议题,通知提出议题的代表列席会议。对专业性较强的议题,邀请上级专业部门召开听证会,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群众认同度。议事过程中,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议事中心顾问以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可以应邀列席,共同参与议事,并监督议事全过程。议事会形成的决议事项须经与会成员四分之三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切实做到科学民主。如资福村在处置两间闲置厂房时,村两委对如何处置意见不一。议事中心商议后,作出了进行转制的决议,但在具体转制金额上又出现了分歧。议事中心再次组织召开由村民代表、企业当事人、镇相关部门同志参加的听证会,就转制金额进行集体商议,最终使闲置厂房转制金额增值60万元。整个议事过程公开透明,决策程序科学民主,处理结果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村书记说:“议事中心是我们村里的‘智囊团’,是我们村两委决策的好参谋、好帮手!”
(四)落实“议效”,确保议有所为。一般说来,议事中心需在形成决议后的两天内将决议提交村、居两委,并同步通过公开栏、农信机、小组长会议、设立意见箱、调查走访等形式将议事决定及推进情况向村(居)民宣传通报,主动接受评议。对涉及一般问题和矛盾的决议,由议事中心成员通过走访联系,予以落实;对涉及较复杂问题和矛盾的决议,由村、居两委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工作部署,并借助老党员、老干部等村、居骨干力量予以落实;对涉及村级重大事项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必要时启动“四议两公开”程序予以落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决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其真正“落地见效”。推行议事中心以来,全镇有10多起疑难信访事项通过商议得到了圆满解决,把信访的第一道防火墙建立在了基层,真正做到了“三个不出”:即一般矛盾不出组,较大矛盾不出村,重大矛盾不出镇。2012年以来,全镇23个村、居共组织召开议事、监督会议136次,讨论议题184个,其中,80%以上的议题来自群众反映,涉及的都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同时,采纳群众意见154条,解决热点、难点问题60余件。
三、取得成效
(一)集中民智,提高了村、居两委班子决策的科学性。通过充分讨论,集思广益,集聚了党员群众的智慧,村、居两委班子制定发展规划时更加科学合理,减少了失误和被动,干部、群众上下一心,齐心协力促进了本辖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梁典村有条水泥路,由于出资方经营困难,路修到一半,无力再履行出资承诺,造成村民出行不便。路要不要继续修,要修的话谁来出资,成了摆在村两委班子面前的一道难题。但通过召开议事中心会议,收集民意,共同商讨,最终提议由村委会出资100多万继续修路。村民议事中心最大的好处就是在决策之前通过议事中心成员去了解群众的意愿,既减少矛盾又办成了事情。
(二)凝聚民心,激发了群众参与村(居)务管理的积极性。村(居)民议事中心和监督委员会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多数人的意见办事,杜绝了一言堂现象的发生,努力让老百姓说话、让农民群众当家做主。而村(居)民做到了自己的事情自己议、自己干,提高了参与热情。新强村自从试点启动后,每次遇重要决策或重大财务支出事项,都要召开村民议事中心会议,主动接受监督或质疑。通过监督委员会成员按月对村集体预算执行、土地流转、资产收益、公益福利等财务事项进行审查,老百姓对于村党总支作出的“让每项决策都能在阳光下执行,让每项支出都能花在老百姓信得过的地方”的承诺,由半信半疑转为深信不疑。
(三)沟通感情,架起了干群关系的连心桥。村(居)民议事中心和监督委员会的成立,为干群经常性交流和村民参与管理开辟了新渠道,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通过群众质询、群众问干部答,使干部与群众的距离拉近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猜疑少了支持多了,干群关系更融洽、更密切了。
由此可见,发挥好村(居)民议事中心的作用,有利于改变村、居两委过于依赖行政方式开展工作和对上负责有余而对下关注不足的问题,在决策议事的内容上,增加了群众所提议题的比重;在决策议事过程中,让更多的群众决策议事;在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更多地运用群众自己的力量去实现,激发了群众更加主动地参加各项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工作中。
四、发展思考
(一)成员构成有待进一步优化。虽然对议事中心和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推选标准、具体条件等作了规定,但是由于当前人户分离现象较为普遍,议事中心和监督委员会的成员中,年龄超过50岁以上的成员比例达86%,年龄在20-35岁的中青年比例不到5%。同时,在议事中心和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学历和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文化程度高中以上的成员比例不足36%。
(二)工作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实践证明,议事中心在党组织引领下的群众自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解决问题取得了明显效果,在群众中有着较高认可度和赞誉度。但是从推行议事中心以来,各村、居普遍反映可议内容越来越少,事实上,这也可能是基层干部在思想上的一种束缚,没有把镇党委布置的工作和村、居发展的各项事项自觉纳入议事内容所造成的。
(三)群众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从单打独干到成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的智囊团,议事中心成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群众宣传的深度、广度上还有待加强。需要共同思索、探讨如何使议事中心成员同时成为一名合格的宣传员,让更多的群众动员起来,参与进来,使群众自治的参与范围更广,受惠面积更大,效果影响更好。
村(居)民议事中心和监督委员会的成立,进一步加强了金汇镇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今后,金汇镇将努力完善议事中心和监督委员会制度。着重努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力度,规范制度文件。村、居党组织要把议事中心和监督委员会工作与村级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操作规程,不断完善议事内容、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真正使党员议事中心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践行科学发展观、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二是优化结构,多元挑选成员。主要是从年龄、地域、行业、人数等方面进一步优化议事中心成员,增加来奉人员、知识青年等在议事中心的比重。同时,加强对成员在法律法规知识、科学发展理念、民主管理意识、成员自身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加以开展。三是提高实效,注重议事效率。密切议事中心、监督委员会成员与村(居)民代表、三农监督员、宅基地老娘舅等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的联系,保证议事中心运行的实效性。注意把党的意图通过议事中心决议等途径,转变为农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繁荣和发展。
责任编辑:刘 捷
[关键词]基层自治;议事中心;监督委员会;实践与思考
[中图分类号] D6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5)03-0051-03
近年来,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党委以问题管理为向导、以矛盾化解为抓手,通过建立村(居)民议事中心和监督委员会开展基层民主协商,从而使全镇村、居的民主管理、自治制度得到不断完善,协商议事机制和工作载体得到不断发展,村、居两委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在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解决群众利益诉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 现状分析
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现有常住人口14.8万,下辖18个行政村和5个居民区,是较为典型的上海郊区小城镇。从目前全镇村、居群众自治面临的现状来看,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一)党组织“核心地位”有待加强。一是先进性不够突出。经济上,全镇现有经济薄弱村14个,18个村资产均不足1000万,其中5个村不足500万。干部方面,部分村干部不够先进,导致在换届选举中得票率较低。据统计,在2012年4月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67名村干部中,有15名干部的得票率不足90%。二是群众满意度不高。在全镇村干部的满意度测评中,500份问卷数据显示,尚有10.8%的群众对村干部表示不满意。三是村两委班子成员数偏少。当前,全镇共有人口13.3万,其中来奉人口8万,村两委班子成员数93人,即相当于每位村干部需要服务1430位群众,两者比例悬殊,致使工作上显得人手不足,很多时候有心无力,严重削弱了服务效果,从而影响了党组织核心地位作用的发挥。
(二)基层“民主实践”有待深化。一是群众参与村、居管理的愿望增强。许多村(居)民希望能够进一步了解和参与到管理决策中,在500人的调查问卷中,74.8%的村(居)民希望参与村、居管理,表达自己的想法。二是基层自治的需求加大。由于现有的基层自治管理模式、工作方法在实践中遇到不少困难,群众对加强自治有了更大需求。在“你对目前基层民主做法的观点”一题中,选择“希望有所创新”的选项达46%。三是监督工作力度需加大。随着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群众对于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提出更高要求。但近年来,全镇仍有多名村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监督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三)各类“疑难杂症”有待化解。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矛盾利益纠葛、村务公开不及时等因素,自治管理的难度日益加剧。有些村、居班子决策与群众的意愿相背离,有些村村务不公开、不透明,这些都直接导致了干群关系紧张,并激起群众上访甚至群访。由此可见,推进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健全一套简便有效的协商议事机制,培育一支经常性参与群众自治的骨干力量,充分发挥村、居党组织在价值引领、组织动员、支持服务、统筹协调,凝聚骨干方面的主导作用,就会在党组织、政府与村(居)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就会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具体做法
村(居)民委员会是组织基层群众开展民主自治的基本形式和主要平台,但从实践来看,并不能完全满足基层自治内容日益拓展、参与力量日益增加和自治形式日益丰富的需要。为了有效破解这一难题,镇党委组织进行了多次深入调研,认真总结提炼行前村、新强村、东星村等基层民主自治做法,提出了建立村(居)民议事中心、监督委员会的设想,并把村(居)民议事中心和“四议两公开”、“村级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党员议事会”等有机结合起来,在全镇范围进行推广。具体做法如下:
(一)精挑“议员”,扩大有序参与。议事中心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关键是要有一批“想议事、会议事、并且能议成事”的议事会组成人员。在村、居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镇党委组织群众进行广泛推荐,重点在村(居)民代表大会代表、党员代表议事会代表、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骨干中,推荐产生了一批政治上靠得住、本领上过得硬、群众中威望高的村(居)民作为议事中心成员。初步人选锁定后,再经过村、居两委会,村(居)民代表会议等多种形式反复酝酿,最终确定议事中心正式成员。每个议事中心成员一般在10-15人,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议事中心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又在当地有影响力、威望高的市区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管干部、优秀企业法人代表、来奉人员、镇机关干部中聘请1-3人担任顾问,真正将热心且有能力的人纳入议事中心,组建起了一个精干高效的协商议事团队。截至2012年底,全镇23个村、居全部成立了议事中心,共有成员255名,其中党员172名,群众83名,聘请顾问67名。
(二)广征“议题”,汇集民情民智。全镇建立了议事中心成员定点接访和走访制度,并组织议事中心成员通过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走访、“三带三百三问”大走访等,深入村组楼组,广泛联系群众,了解群众诉求,梳理形成议题。村两委则不定期将一些涉及村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征用、宅基地置换、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交给议事中心讨论商议,听取意见建议。自推行议事中心以来,共计讨论议题124个,80%的议题来自群众反映,已经解决的议题103个,21个正在落实中。如白沙村李家3组的70多亩鱼塘,原来属于集体所有,出租给外来养殖户养鱼。2010年土地确权后,村民提出提高租金,若养殖户不同意就无偿收回鱼塘,村两委请议事中心商议先提出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议事中心成员在接到议题后,深入实地了解情况,并多次召开议事会进行讨论,在平衡养殖户和村民的利益后,提出了村民和养殖户都欣然接受的解决办法,圆满解决了此事。 (三)规范“议程”,实现科学民主。根据规定,议事会必须有四分之三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主要程序为:通报议题,议题提出人对议题进行说明,议事中心成员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表决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对由10人以上村(居)民联名提出的议题,通知提出议题的代表列席会议。对专业性较强的议题,邀请上级专业部门召开听证会,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群众认同度。议事过程中,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议事中心顾问以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可以应邀列席,共同参与议事,并监督议事全过程。议事会形成的决议事项须经与会成员四分之三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切实做到科学民主。如资福村在处置两间闲置厂房时,村两委对如何处置意见不一。议事中心商议后,作出了进行转制的决议,但在具体转制金额上又出现了分歧。议事中心再次组织召开由村民代表、企业当事人、镇相关部门同志参加的听证会,就转制金额进行集体商议,最终使闲置厂房转制金额增值60万元。整个议事过程公开透明,决策程序科学民主,处理结果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村书记说:“议事中心是我们村里的‘智囊团’,是我们村两委决策的好参谋、好帮手!”
(四)落实“议效”,确保议有所为。一般说来,议事中心需在形成决议后的两天内将决议提交村、居两委,并同步通过公开栏、农信机、小组长会议、设立意见箱、调查走访等形式将议事决定及推进情况向村(居)民宣传通报,主动接受评议。对涉及一般问题和矛盾的决议,由议事中心成员通过走访联系,予以落实;对涉及较复杂问题和矛盾的决议,由村、居两委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工作部署,并借助老党员、老干部等村、居骨干力量予以落实;对涉及村级重大事项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必要时启动“四议两公开”程序予以落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决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其真正“落地见效”。推行议事中心以来,全镇有10多起疑难信访事项通过商议得到了圆满解决,把信访的第一道防火墙建立在了基层,真正做到了“三个不出”:即一般矛盾不出组,较大矛盾不出村,重大矛盾不出镇。2012年以来,全镇23个村、居共组织召开议事、监督会议136次,讨论议题184个,其中,80%以上的议题来自群众反映,涉及的都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同时,采纳群众意见154条,解决热点、难点问题60余件。
三、取得成效
(一)集中民智,提高了村、居两委班子决策的科学性。通过充分讨论,集思广益,集聚了党员群众的智慧,村、居两委班子制定发展规划时更加科学合理,减少了失误和被动,干部、群众上下一心,齐心协力促进了本辖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梁典村有条水泥路,由于出资方经营困难,路修到一半,无力再履行出资承诺,造成村民出行不便。路要不要继续修,要修的话谁来出资,成了摆在村两委班子面前的一道难题。但通过召开议事中心会议,收集民意,共同商讨,最终提议由村委会出资100多万继续修路。村民议事中心最大的好处就是在决策之前通过议事中心成员去了解群众的意愿,既减少矛盾又办成了事情。
(二)凝聚民心,激发了群众参与村(居)务管理的积极性。村(居)民议事中心和监督委员会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多数人的意见办事,杜绝了一言堂现象的发生,努力让老百姓说话、让农民群众当家做主。而村(居)民做到了自己的事情自己议、自己干,提高了参与热情。新强村自从试点启动后,每次遇重要决策或重大财务支出事项,都要召开村民议事中心会议,主动接受监督或质疑。通过监督委员会成员按月对村集体预算执行、土地流转、资产收益、公益福利等财务事项进行审查,老百姓对于村党总支作出的“让每项决策都能在阳光下执行,让每项支出都能花在老百姓信得过的地方”的承诺,由半信半疑转为深信不疑。
(三)沟通感情,架起了干群关系的连心桥。村(居)民议事中心和监督委员会的成立,为干群经常性交流和村民参与管理开辟了新渠道,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通过群众质询、群众问干部答,使干部与群众的距离拉近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猜疑少了支持多了,干群关系更融洽、更密切了。
由此可见,发挥好村(居)民议事中心的作用,有利于改变村、居两委过于依赖行政方式开展工作和对上负责有余而对下关注不足的问题,在决策议事的内容上,增加了群众所提议题的比重;在决策议事过程中,让更多的群众决策议事;在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更多地运用群众自己的力量去实现,激发了群众更加主动地参加各项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工作中。
四、发展思考
(一)成员构成有待进一步优化。虽然对议事中心和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推选标准、具体条件等作了规定,但是由于当前人户分离现象较为普遍,议事中心和监督委员会的成员中,年龄超过50岁以上的成员比例达86%,年龄在20-35岁的中青年比例不到5%。同时,在议事中心和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学历和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文化程度高中以上的成员比例不足36%。
(二)工作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实践证明,议事中心在党组织引领下的群众自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解决问题取得了明显效果,在群众中有着较高认可度和赞誉度。但是从推行议事中心以来,各村、居普遍反映可议内容越来越少,事实上,这也可能是基层干部在思想上的一种束缚,没有把镇党委布置的工作和村、居发展的各项事项自觉纳入议事内容所造成的。
(三)群众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从单打独干到成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的智囊团,议事中心成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群众宣传的深度、广度上还有待加强。需要共同思索、探讨如何使议事中心成员同时成为一名合格的宣传员,让更多的群众动员起来,参与进来,使群众自治的参与范围更广,受惠面积更大,效果影响更好。
村(居)民议事中心和监督委员会的成立,进一步加强了金汇镇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今后,金汇镇将努力完善议事中心和监督委员会制度。着重努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力度,规范制度文件。村、居党组织要把议事中心和监督委员会工作与村级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操作规程,不断完善议事内容、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真正使党员议事中心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践行科学发展观、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二是优化结构,多元挑选成员。主要是从年龄、地域、行业、人数等方面进一步优化议事中心成员,增加来奉人员、知识青年等在议事中心的比重。同时,加强对成员在法律法规知识、科学发展理念、民主管理意识、成员自身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加以开展。三是提高实效,注重议事效率。密切议事中心、监督委员会成员与村(居)民代表、三农监督员、宅基地老娘舅等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的联系,保证议事中心运行的实效性。注意把党的意图通过议事中心决议等途径,转变为农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繁荣和发展。
责任编辑:刘 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