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非人称主语模式的表现形式及优势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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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课题:本文拟为 2015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英汉语对比的系统模式构建研究》的成果之一,项目编号15C1065。
  摘 要:英语的表达模式中,在人称主语和非人称主语都可供选择的情况下,与汉语通常的人称主语模式不同,更倾向于选择非人称主语模式。英语的非人称主语模式具体的表现现实多样:用实物或时间作主语;用it或there作虚拟的形式主语;用抽象名词作主语;用人的表情、感官、感觉、动作、心理感受、情绪作主语。英语青睐非人称主语是基于其具备的客观优势:尤其体现在简化句式结构、达成修辞效果,以及增强表达的客观性三个方面。
  关键词:非人称主语模式;表现形式;优势
  作者简介:张丹(1980-),女,湖北黄石人,硕士,湖南中医药大学讲师,研究方向:翻译理论与实践、认知语言学。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15--03
  在任何语言系统中,主语都处于句子的核心地位,起到提出话题,或指明描述对象的作用。最常见的话题和对象,无非就是人物或事物,所以每种语言都能接受把人物或事物作主语的句式结构。然而,英语人群在选择主语的问题上,更偏爱非人称主语模式,不仅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并且具有明显的功能优势。这与汉语人群熟悉的人称主语模式存在极大的差异,值得深入研究。
  1.英语非人称主语模式
  非人称主语结构,是英语中普遍存在的表达现象,使用频繁,在英语中占有很高的比例。必须说明的是,英语的非人称主语结构,并不是因为在句中没有出现人物或者人称可以作为主语,而做出的不得已的选择,而是在有选择的情况下,更加偏爱选择非人称作主语。这种结构特征才能成为非人称主语模式。
  2.英语非人称主语模式的表现形式
  英语非人称主语模式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主语有:用实物或时间作主语;用it或there作虚拟的形式主语;用抽象名词作主语;用人的表情、感官、感觉、动作、心理感受、情绪作主语。
  2.1实物作主语
  英语和汉语中都接受用实际物体作主语的语言现象,但这种现象在英语中使用得比在汉语中中更广泛,而且享有更高的可接受程度。
  例1:The carpet deadened my steps on it.
  译文:1.这地毯,杀死了我的脚步声。
  2.这地毯能消音。
  3.(任何人)走在地摊上,一点声音也没有。
  例2:This chapter lies emphasis on the culture-involved translation strategies
  译文:1. 这章的重点是文化相关的翻译策略。
  2. 这章,我们重点讨论文化相关的翻译策略。
  2.2时间作主语
  英语中表示时间的成分大多为状语,但另一种普遍模式是将时间放在句首,从句法成分上说,是做主语。
  例3:The Second World War brought him rapid battle promotion.
  译文:1. 第二次世界大战使他的军衔快速提升。
  2. 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屡次提拔,晋升很快。
  例4:Monday mornings are more likely to find the employees in low spirit.
  译文:1. 周一早晨更容易使员工精神不振。
  2. 多数员工周一早晨总是精神不振。
  必须要注意,汉语的时间也可以居于句首,大多是在句子的实际主语缺失的情况下,而且,从成分上说,时间也仅仅是前置的状语,而非主语。而英语将时间置于句首的位置,在结构成分中的确是主语。
  2.3 It/There 作虚拟的形式主语
  英语除了祈使句,一般不允许无主句的结构,所以,当表达无明确对象的时候,句法逻辑上仍然需要一个形式上的主语。“It”和“There”就是英语中最常见的形式主语。
  “It”作形式主语,一些情况下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只是单纯的形式主语;另以下情况下,可以用于提示天气条件、时间或距离等信息。而相应的情况下,汉语要么采用人称主语,要么允许主语缺失。
  例5:It has fared well with him. (it 实为无意义的形式主语)
  译文:他一切都很顺利。 (变为人称主语)
  例6:It’s three years since I last met you.(it 表示时间)
  译文:我们三年没有见面了。 (变为人称主语)
  例7:It is blowing harder, and it lightened and thundered. (it表示风等天气条件)
  译文:风越刮越大,()还电闪雷鸣的呢。(主语缺失)
  例8:It is about two miles to the next village. (it表示距离)
  译文:()离下个村子还有两英里呢。(主语缺失)
  “There”也是英语中常用的形式主语,不仅能构成“there be”句型,表达“存在有”的意义;还可以和部分不及物动词搭配使用,表达发生、出现、坐落等意义。而相应情况下,汉语是允许无主句的。
  例9:There comes a knock at the door.
  译文:1. 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2. ()听见一阵敲门声。(无主句)
  例10:There grew reeds from the pits of the stone.   译文:一些杂草从石头的凹陷处长出来了。
  2.4抽象名词作主语
  英语表达中常使用一些抽象名词担任主语,这是令汉语人群最头疼的现象,在理解中始终感觉别扭,晦涩。
  例11:His invitation to his cottage is so charming an introduction to the country life
  译文:他邀请我去他在乡间的房子住,让我融入了多么美好的乡村生活啊。
  例12:The long exposure in the glaring sun made me burnt seriously.
  译文:(我)长时间在太阳下暴晒,我的皮肤晒伤了。
  2.5人的表情作主语
  汉语人群更加容易接受的表达模式是“某人做出/摆出某种表情”,而英语更倾向于用表情来作主语,一些实际使用中常常用到“某种表情来到/出现在某人脸上”的模式。
  例13:Smiles decked over Mrs. Bennet’s face.
  译文:班内特太太脸上满脸堆笑。
  例14:A flush came up on her face.
  译文:她脸红了。
  2.6人的感觉、感官作主语
  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的感官、感受是人最基本的身体体验,英语体现的模式是“某种感官感受对人的主观思维产生影响”, 而不像汉语,更强调“某人产生了某种感官、感受”的主语模式。
  例15:Not a sound reached our ears.
  译文:1. 没有一点声音传到我们耳朵。
  2. 我们没有听见一点动静。
  例16:The sight of stream of cars makes me dizzy.
  译文:1. 车流使我发晕。
  2. 我一看见眼前的车流就发晕。
  例17:The first taste of candy made the baby giggle in a funny way.
  译文:1. 第一次尝到糖果味道,让宝宝咯咯笑,可逗了。
  2. 宝宝第一次尝到糖果的味道,咯咯笑,可逗了。
  2.7人的行为动作作主语
  由人发出动作,产生动词是最为普遍的语言现象。但英语中一部分情况是将人的动作转化为名词作主语。而相应的汉语则更强调动词的使用,而施动者默认为主语。
  例18:A little flattery will settle him
  译文:1. 一点奉承就搞定他了。
  2. 他只要稍一奉承就搞定了。
  例19:A few steps to the end of corridor will show us the world renowned painting.
  译文:1. 几步路走到走廊尽头,就向我们展示了这幅世界知名的油画。
  2.( 所有游客、观赏者)只要走几步到走廊尽头,就看见这幅世界知名的油画。
  2.8人的心理感受和情绪作主语
  除了人的表情、感官、感受、动作能转化为名词性成分,成为主语,关于人的心理感受和情绪在英语中也是常见的主语,强调“感受和情绪产生怎样的结果”。而汉语则情调“某人产生感受或情绪。”
  例20:Anger chocked his words.
  译文:1. 愤怒堵塞了我的话。
  2. 我气得说不出话来。
  例21:Unease pervaded the front line troops.
  译文:1. 不安的情绪笼罩了在前线的军队。
  2. 前线的官兵们已经军心不稳了。
  例22:Our heartfelt sympathies went out to the relatives of the victims.
  译文:我们对受害者的亲属表示深切的同情。
  如上所述,英语的非人称主语模式,并非就是物称主语这么简单。尤其是后四种主语模式,明明表达的表情、感觉、感受、行为、动作、心理感受、情绪都是与人紧密相关的,句子中也完全可以用明确的人物或人称做主语的情况下,可英语还是选择非人称主语模式。这就尤其能够说明英语人群青睐非人称主语,并非是无奈之举,而是主动的选择,其中必然存在不可忽视的应用优势。
  3.英语非人称主语模式的优势体现
  英语青睐非人称主语,其中的理据就是其巨大的优越性,尤其体现在简化句式结构、达成修辞效果,及增强表达的客观性三个方面。
  以下将分三个方面深入论述,以汉语中人称主语的句子为例,而在英语译文中分别采用人称主语模式和非人称主语模式,通过不同译文间对比,直观体现英语非人称主语模式的优越性。
  3.1 非人称主语模式简化句式结构
  利用非人称主语模式来组织的句子,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简化语言结构。
  例23:人只有有所成就,才能活得有意思。
  译文:1. One can only have the real pleasure in life when he gets great achievement. (人称主语,1级主句 2级条件状语从句)
  译文:2. Achievement gives the only real pleasure in life.(物称主语,简单句)
  例24:我读了您的研究报告,深受启发,写了这篇相关的论文。   译文:1. I read your research report and got inspired from it, after which I wrote this relative paper.(人称主语,包含状语从句)
  译文:2. I wrote this relative paper after I read your research report and got inspired form it.(人称主语,包含状语从句)
  译文:3. Your research report inspired me into this relative paper.(物称主语,简单句)
  3.2 非人称主语模式达成修辞效果
  使用非人称主语模式往往可以达成了一些修辞效果,最常涉及拟人和委婉。
  例25:1. My implications would escape you. (非人称主语,人的动作为主语)
  2. You don’t understand what I’m saying.(直接采用人称主语)
  和长者、上级、老师或领导说话的时候,如果直接使用人称主语(译文2):“你没有听懂我的内在意思。”会带给交际对方明显的不尊敬意味。而采用非人称主语的表达1,可以最大化地避免矛头直指对方,造成冒犯,从而达成了很好的委婉效果。
  例26:(我)近来由于忙于各种事务,未能早些回信,深感抱歉。
  译文:1. I’m so busy that I could not give a earlier reply. I’m so sorry for that.(直接采用人称主语)
  译文:2. My apology goes for my full schedule preventing me from an earlier reply.(非人称主语,人的行为为主语))
  译文1 将“I”放在句首,将解释、推脱之辞放在句中靠前的位置,而将“sorry”放在句末,留给听话者的印象就是强词夺理,寻找借口,缺乏诚意。译文2,直接采用非人称主语模式,将“apology”置于句首,作为主语,更早让听话者感受到歉意,使听话者更容易接受。
  3.3非人称主语模式增强客观性
  避免使用人称作主语,直接结果就是使表达显得更为客观,具有更高的可信度。这也是非人称主语模式在应用型文体中使用非常普遍的原因。
  例27:()谈到语言学就不得不提语义学。(人称主语,缺失)
  译文:1. When we talks about linguistics, we have to mention semantics.
  译文:2. Any discussion of linguistics will involve semantics.
  例28:此次试验中,(我们)使用了科学的数据分析方法,(我们)以确保结果的精确性。
  译文:1. We take scientific data analysis methods to ensure the preciseness of the results in this experiment.
  译文:2. The scientific data analysis methods can make sure the preciseness of the results in this experiment.
  4.英语非人称主语模式的表现形式及优势总结
  这里必须再次声明,英语并非不允许或者排斥人称主语,而是在有人称主语可供选择时,仍然更倾向于选择非人称主语,这才体现出“非人称主语模式”是英语语言结构中,典型的、固有的模式之一。其具体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且,在简化句式结构、达成修辞效果和增强客观性三个方面存在强大的优势。
  参考文献:
  [1]Fauconnier, Gilles and Mark Terner. 2000. The Way We Think: Conceptual Blending and the Mind’s Hidden Complexities. New York: Basic Books.
  [2] Fauconnier, Gilles and Mark Terner. 2003. Polysemy and Conceptual Blending. Polysemy: Flexibal patterns of Meaning in Mind and Language. New York: Mouton de Gruyter.
  [3]Talmy, Leonard. 2000. Toward a Cognitive Semantics. Volume I: Concept Structuring Systems. Cambridge, MA: MIT Press.
  [4]范武邱, 陈晖. 非人称主语与科技翻译的简洁性[J]. 科技英语学习. 2002 (11).
  [5]李福印. 认知语言学概论[M]. 北京:中国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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