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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着重讨论了在新经济条件下,走私犯罪产生的原因,并对如何控制预防走私犯罪的发生,以维护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走私缉私市场
中图分类号:D9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1-102-01
走私犯罪作为破坏国家海关监督管理制度的一种经济犯罪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故意违反海关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检查,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货币,金银或其他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或者偷逃应缴关税,破坏国家对外贸易和进出口物品的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的行为。
走私是一种国际性的社会现象,它的产生是与关税制度,国家间商品差价和贸易限制的存在紧密相联的。只要国家实施对外贸易管理,只要存在国内外市场差价,就必然会有走私现象的发生。总的来说,世界上走私活动的规模越来越大,人数越来越多,组织越来越严密,手段越来越狡猾,先进。走私活动的日益猖獗给世界各国带来了巨大危害。为了与走私作斗争,也不断健全国内法力度,各国政府还相互合作,共同参加制定了一些国际公约,同时在组织机构,情报交流等方面相互合作,共同打击走私犯罪。
一、走私犯罪的原因
走私作为逃避国家关税的一种犯罪行为,由于受高额利润的驱使,长期以来在全球蔓延。导致走私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体上讲,可以概括为如下几方面:
(一)经济原因
国家对外贸易的过严管制和内外商品差价悬殊,是走私犯罪的内在原因。我国自1978年后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日益暴露出我国同其他经济发达国家的真正差距,其表现之一是我国国内市场的许多商品与国际市场上的同类商品之间的差价悬殊很大。正是由于这些商品差价所蕴含的巨大利润的存在,客观上刺激了走私犯罪的贪婪欲望与暴发企图。
(二)制度原因
由于目前我国对外贸易的管理体制,国内市场管理体制以及财政管理体制等都存在不同程度上的缺陷,都还不太完善,甚至可以说有些混乱与薄弱。管理体制的缺陷还表现在我国少数海关检查人员素质不高,他们放纵走私,甚至参与走私,使得走私物品在出入境时畅通无阻。
(三)观念原因
由于走私犯罪,并不直接侵犯公民个人的切身利益,甚至也不具体侵犯到任何单位的利益,好像没有特定的受害人。相反,不少人认为走私活动能给他们带来不少好处。因此,人们往往对走私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许多走私的人甚至包括海关和司法部门对走私犯罪不是深恶痛绝,有时甚至对走私犯罪进行放任,纵容,甚至是支持。同时,走私犯本身并不认为这是犯罪行为。
(四)执法原因
1.缉私能力不足。目前,走私犯罪日趋现代化,走私分子大多拥有现代化的通讯交通工具,用以对付缉私人员的查私活动,有的还在缉私队伍内部安插走私组织成员,择机而动。同时,一些走私分子极力拉拢腐蚀查私工作人员等等。
2.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缉私权属多头,政出多门,力量分散是造成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的缉私部门从本部门、本地区利益出发,往往不愿意把走私真正查清,以致走私问题越来越严重。
3.刑事打击不力。由于刑事打击不力,大部分查获的走私案件都是以罚代刑,该判刑的不判刑,这无疑给犯罪分子带来一种安全感,助长了他们的侥幸心理,从而肆无忌惮的进行走私,走私犯罪活动屡禁不止。
二、防治走私犯罪的对策
(一)加强市场管理
在中央提出的“海上抓,岸上堵,口岸查,市场管,处罚严”这五项反走私工作方针中,加强市场管理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和一项对策。加强对国内市场的管理,使国内市场规范化,有序化,是断绝走私犯罪分子来源,堵住走私犯罪分子货流,从而控制和预防其犯罪实施的一项有效措施。
(二)以情报信息为先导,发动群众检举走私犯罪活动
广泛开辟情报信息来源,积极掌握境内外走私犯罪活动的动向,是打击、防范、遏制走私犯罪活动的基础。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反走私犯罪的情报信息建设工作。获取情报信息,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依靠人民群众的监督、检举与揭发。只有这样,才能使走私犯无处可逃。为方便群众的举报,各地海关均设有举报电话,同时,海关总署、财政部还公布和实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检举走私和协助查获违反海关法案件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等,以鼓励公民积极检举揭发走私案件。
(三)大力发展和提高生产力,缩小境内外商品间的巨大差额
防治走私犯罪的最根本有效的方法,就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增强国民经济实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国内企业竞争能力,缩短商品价格差距。国内外商品差价悬殊,是走私犯罪存在的内在原因之一,国外一些产品通过走私渠道进入我国,有其一定的不可避免的原因,但是,如果我们提高了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则能通过缩短商品差价和质量差距途径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走私行为。我国近几年一些国内产品不断增强竞争力的事实,已经证实了这一点。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产品质量的提高,价格的降低,会使走私分子“无利可图”,进而使走私行为的减少成为可能。
(四)加强监督,削弱、限制地方保护主义
由于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冲突,又允许展开竞争,地方保护主义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必然性。某些地方对走私犯罪活动的纵容是当地走私犯罪活动长期猖獗的主要原因,要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一方面应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尤其是强化外贸活动中的制约机制;另一方面,适当扩大地方自主经营权,缓解地方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消除其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心理,从而减弱地方保护主义,单位走私严重的局面也将能得到很大的改观,地方对其他走私犯罪活动打击不力的情况也将不会存在。
反走私斗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项长期任务。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必然要求我们把打击走私工作放到一个重要位置,以保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方向,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安定,为新形势下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关键词走私缉私市场
中图分类号:D9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1-102-01
走私犯罪作为破坏国家海关监督管理制度的一种经济犯罪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故意违反海关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检查,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货币,金银或其他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或者偷逃应缴关税,破坏国家对外贸易和进出口物品的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的行为。
走私是一种国际性的社会现象,它的产生是与关税制度,国家间商品差价和贸易限制的存在紧密相联的。只要国家实施对外贸易管理,只要存在国内外市场差价,就必然会有走私现象的发生。总的来说,世界上走私活动的规模越来越大,人数越来越多,组织越来越严密,手段越来越狡猾,先进。走私活动的日益猖獗给世界各国带来了巨大危害。为了与走私作斗争,也不断健全国内法力度,各国政府还相互合作,共同参加制定了一些国际公约,同时在组织机构,情报交流等方面相互合作,共同打击走私犯罪。
一、走私犯罪的原因
走私作为逃避国家关税的一种犯罪行为,由于受高额利润的驱使,长期以来在全球蔓延。导致走私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体上讲,可以概括为如下几方面:
(一)经济原因
国家对外贸易的过严管制和内外商品差价悬殊,是走私犯罪的内在原因。我国自1978年后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日益暴露出我国同其他经济发达国家的真正差距,其表现之一是我国国内市场的许多商品与国际市场上的同类商品之间的差价悬殊很大。正是由于这些商品差价所蕴含的巨大利润的存在,客观上刺激了走私犯罪的贪婪欲望与暴发企图。
(二)制度原因
由于目前我国对外贸易的管理体制,国内市场管理体制以及财政管理体制等都存在不同程度上的缺陷,都还不太完善,甚至可以说有些混乱与薄弱。管理体制的缺陷还表现在我国少数海关检查人员素质不高,他们放纵走私,甚至参与走私,使得走私物品在出入境时畅通无阻。
(三)观念原因
由于走私犯罪,并不直接侵犯公民个人的切身利益,甚至也不具体侵犯到任何单位的利益,好像没有特定的受害人。相反,不少人认为走私活动能给他们带来不少好处。因此,人们往往对走私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许多走私的人甚至包括海关和司法部门对走私犯罪不是深恶痛绝,有时甚至对走私犯罪进行放任,纵容,甚至是支持。同时,走私犯本身并不认为这是犯罪行为。
(四)执法原因
1.缉私能力不足。目前,走私犯罪日趋现代化,走私分子大多拥有现代化的通讯交通工具,用以对付缉私人员的查私活动,有的还在缉私队伍内部安插走私组织成员,择机而动。同时,一些走私分子极力拉拢腐蚀查私工作人员等等。
2.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缉私权属多头,政出多门,力量分散是造成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的缉私部门从本部门、本地区利益出发,往往不愿意把走私真正查清,以致走私问题越来越严重。
3.刑事打击不力。由于刑事打击不力,大部分查获的走私案件都是以罚代刑,该判刑的不判刑,这无疑给犯罪分子带来一种安全感,助长了他们的侥幸心理,从而肆无忌惮的进行走私,走私犯罪活动屡禁不止。
二、防治走私犯罪的对策
(一)加强市场管理
在中央提出的“海上抓,岸上堵,口岸查,市场管,处罚严”这五项反走私工作方针中,加强市场管理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和一项对策。加强对国内市场的管理,使国内市场规范化,有序化,是断绝走私犯罪分子来源,堵住走私犯罪分子货流,从而控制和预防其犯罪实施的一项有效措施。
(二)以情报信息为先导,发动群众检举走私犯罪活动
广泛开辟情报信息来源,积极掌握境内外走私犯罪活动的动向,是打击、防范、遏制走私犯罪活动的基础。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反走私犯罪的情报信息建设工作。获取情报信息,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依靠人民群众的监督、检举与揭发。只有这样,才能使走私犯无处可逃。为方便群众的举报,各地海关均设有举报电话,同时,海关总署、财政部还公布和实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检举走私和协助查获违反海关法案件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等,以鼓励公民积极检举揭发走私案件。
(三)大力发展和提高生产力,缩小境内外商品间的巨大差额
防治走私犯罪的最根本有效的方法,就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增强国民经济实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国内企业竞争能力,缩短商品价格差距。国内外商品差价悬殊,是走私犯罪存在的内在原因之一,国外一些产品通过走私渠道进入我国,有其一定的不可避免的原因,但是,如果我们提高了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则能通过缩短商品差价和质量差距途径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走私行为。我国近几年一些国内产品不断增强竞争力的事实,已经证实了这一点。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产品质量的提高,价格的降低,会使走私分子“无利可图”,进而使走私行为的减少成为可能。
(四)加强监督,削弱、限制地方保护主义
由于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冲突,又允许展开竞争,地方保护主义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必然性。某些地方对走私犯罪活动的纵容是当地走私犯罪活动长期猖獗的主要原因,要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一方面应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尤其是强化外贸活动中的制约机制;另一方面,适当扩大地方自主经营权,缓解地方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消除其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心理,从而减弱地方保护主义,单位走私严重的局面也将能得到很大的改观,地方对其他走私犯罪活动打击不力的情况也将不会存在。
反走私斗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项长期任务。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必然要求我们把打击走私工作放到一个重要位置,以保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方向,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安定,为新形势下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