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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对湖南省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行调研,阐述了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状,分析了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状;对策;湖南省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5-0301-02
安全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和基本保障。“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既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又决定着人民生命安全、民族振兴和人类繁衍传承。而作为食品加工的原材料,初级农产品和农产品的质量直接影响和决定着食品质量安全。湖南省是我国的农业大省,也是一个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消费大省。因此,建立健全科学、合理、适用、可持续发展的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刻不容缓。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结合湖南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实际情况而建立起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既有利于推动新农村建设,又有利于促进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的发展,还有利于建立稳定、安全、为民、惠民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1-2]。
1 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状
早在2003年8月,湖南省农业厅经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便成立了法定综合性质检机构(湘编办函〔2003〕66号)——湖南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并与湖南省农药鉴定所合署办公。“中心”依法设置,是对湖南省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督检验的重要技术执法工作机构。2004年3月12日,“中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和农业部机构审查认可。现在“中心”授权机构和所属部门有: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农业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农业部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授权检测机构、湖南省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肥料、农药、种子、农产品、食品)委托检验检测机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农业质量事故司法鉴定专业机构、湖南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长沙土壤肥料测试中心、湖南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湖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检验测试中心、湖南省农业环境监测中心等13个授权机构和部门。
湖南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任务由各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现在在省农业厅内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各市州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局),各县市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局),各乡镇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根据《2013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业办质〔2013〕45号)要求,全省采取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测。其中,省级例行监测采取量检方式,长沙市、益阳市和娄底市由农业部抽样监测,其余11个市、州由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抽样监测。具体检测内容见表1。
2 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2.1 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标准滞后,推动农产品生产发展的动力不足
我国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0〕51号)。这些法律、法规、意见的颁布与实施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远远滞后,且无法满足当前湖南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当前我国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标准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标准、农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标准和相关质量认证标准等。然而这些标准一方面缺乏系统化,另一方面远滞后于发达国家的相关质量标准。湖南省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但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指导与支撑,依然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3-4]。
2.2 监管机构不健全,质量监管主体不统一,分割监管削弱了监管力度和效果
湖南省在全国较早地建立了省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而且省质监局、检验检疫省局和长沙市局、省产商品检验所等都建立了相应的检测机构并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这为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但是纵观全省,个别市、州至今尚未配备与其农产品生产发展相适应的质量检测结构和设施设备,更多的县乡一级的检测机构或者空挂牌子,或者一人多职,这种不健全的监管机构无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2.3 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设施投入不足,布点不均,信息化程度不高
面对当前层出不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过去不可能出现在农产品、食品领域的物料(比如说苏丹红、三聚氰胺等)只有在现代高科技检测设备下才能顿现原形。然而在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设施投入方面,都受到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的限制。在湖南省的省一级和长沙市、衡阳市、株洲市等检测机构的投入就远超过其他地市、州,有些县一级检测机构甚至没有定量分析仪器设备。同时受到信息化建设的影响,湖南省至今无法实现检测数据全省联网,也就无法做到实时监控和联动监控。这样一来就会导致信息反馈不及时,进而出现信息不匹配,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
2.4 存在认识和观念上的误区,农业生产投入品监管处于“半真空”状态
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但求无过”错误观念的影响,特别是在乡镇一级,尚无主动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识。同时,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和对农药、兽药潜在危害性缺乏必要认识,少部分农民群众大量滥用农药、兽药、化肥、催熟剂、添加瘦肉精的饲料等,甚至使用国家明文禁止生产使用的剧毒农药。这一方面直接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另一方面污染了水源、土壤、空气等,间接且循环地继续污染农产品。湖南省在农业生产投入品监管方面还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仍处于“半真空”状[5-6]。 2.5 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方面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部门是近几年才独立成立的,加之湖南省有些县乡镇一级相关机构还没有完全独立地运作,从而导致从业人员缺乏对工作岗位的正确认识,更谈不上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另一方面,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并且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开展专业继续教育。笔者在调研过程中发现,湖南省部分地区在购置检验检测设备后,要么没人会用,要么嫌麻烦不愿意用。总之,没有使这些实施设备发挥其为人民群众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有的作用。
3 对策
3.1 加大立法力度,加快立法进程,完善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一方面严格按照国务院的相关法律、规章,另一方面借鉴和参考国外发达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南省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现状,加大力度、加快进程,制定和修订符合湖南省省情、有助于推动湖南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办法等。
通过整合湖南省高校、科研院所、农产品生产龙头企业、加工企业、流通企业的专家、行家、学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或修订相关的技术、管理方面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湖南省更好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技术上的保障。同时,利用农业推广系统,在全省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7]。
3.2 完善监管机构,理顺各职能部门关系,明确责任,清晰分工
建议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多元投入模式,引进有资质独立的第三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完善、市、县、乡镇四级质量监管机构,在农产品生产大户或大区,农产品流通大户、批发市场等还可以尝试建立自有的质量检测工作室。彻底理顺当前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监管的局面,充分利用湖南省食品安全会员会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衔接、协调各部门的关系,确保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
3.3 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投入,构建网络信息渠道
各级政府在资金预算和人事安排上都要确保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正常运行。同时,要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生产的现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要逐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覆盖面和工作能力。利用建设“数字湖南”和“新网工程”契机,全面构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加快信息交换速度,提高抗风险能力[8-9]。
3.4 加强宣传和教育,推广现代科学的农业生产技术
针对部分农民群众对农药、化肥、激素、添加剂饲料的认识不正确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误区的情况,充分利用电视、活动、宣讲、传单等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农业生产人员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人员对各种有害农药、化肥等的认识,逐步培养农民群众对于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和消费意识。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的专业合作社,有针对性地、广泛而深入地推广现代科学的农业生产技术。在湖南全省建立健全省、市两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体系,有效指导农民群众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在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5 加强培训,以赛促训,努力打造高素质优秀工作团队
建立市级培训、省级轮训制度,针对个别有特殊情况的县乡,开设定向培训班。同时通过个个培训、层层选拨的方式,每年举办以农产品质量检测为核心的专业技能竞赛。以赛促训,以赛交流,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纪律严明的优秀工作团队,是湖南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4 参考文献
[1] 刘雅宁,田春梅,袁宝凤,等.宝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状与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0(20):358-360.
[2] 朱秋兵,徐罗康,杭小强,等.东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1(8):340-343.
[3] 谭立群.河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研究——基于供应链管理视角[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2(7):71-76.
[4] 李琰,任毅强.鹤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现状及对策建议[J].广东农业科学,2009(9):208-210.
[5] 万俊毅,许世伟,罗超,等.梅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问题与对策[J].广东农业科学,2011(1):159-161.
[6] 史长菊,王杰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思考[J].农业环境与发展,2012(1):37-39.
[7] 陈幼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探索与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1(16):215-217.
[8] 王璐,温志强.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3(12):9-10.
[9] 李长健,韦冬兰.关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探究[J].湖南工程学院学报,2011(6):58-66.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状;对策;湖南省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5-0301-02
安全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和基本保障。“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既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又决定着人民生命安全、民族振兴和人类繁衍传承。而作为食品加工的原材料,初级农产品和农产品的质量直接影响和决定着食品质量安全。湖南省是我国的农业大省,也是一个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消费大省。因此,建立健全科学、合理、适用、可持续发展的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刻不容缓。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结合湖南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实际情况而建立起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既有利于推动新农村建设,又有利于促进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的发展,还有利于建立稳定、安全、为民、惠民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1-2]。
1 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状
早在2003年8月,湖南省农业厅经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便成立了法定综合性质检机构(湘编办函〔2003〕66号)——湖南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并与湖南省农药鉴定所合署办公。“中心”依法设置,是对湖南省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督检验的重要技术执法工作机构。2004年3月12日,“中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和农业部机构审查认可。现在“中心”授权机构和所属部门有: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农业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农业部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授权检测机构、湖南省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肥料、农药、种子、农产品、食品)委托检验检测机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农业质量事故司法鉴定专业机构、湖南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长沙土壤肥料测试中心、湖南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湖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检验测试中心、湖南省农业环境监测中心等13个授权机构和部门。
湖南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任务由各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现在在省农业厅内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各市州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局),各县市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局),各乡镇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根据《2013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业办质〔2013〕45号)要求,全省采取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测。其中,省级例行监测采取量检方式,长沙市、益阳市和娄底市由农业部抽样监测,其余11个市、州由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抽样监测。具体检测内容见表1。
2 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2.1 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标准滞后,推动农产品生产发展的动力不足
我国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0〕51号)。这些法律、法规、意见的颁布与实施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远远滞后,且无法满足当前湖南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当前我国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标准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标准、农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标准和相关质量认证标准等。然而这些标准一方面缺乏系统化,另一方面远滞后于发达国家的相关质量标准。湖南省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但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指导与支撑,依然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3-4]。
2.2 监管机构不健全,质量监管主体不统一,分割监管削弱了监管力度和效果
湖南省在全国较早地建立了省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而且省质监局、检验检疫省局和长沙市局、省产商品检验所等都建立了相应的检测机构并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这为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但是纵观全省,个别市、州至今尚未配备与其农产品生产发展相适应的质量检测结构和设施设备,更多的县乡一级的检测机构或者空挂牌子,或者一人多职,这种不健全的监管机构无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2.3 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设施投入不足,布点不均,信息化程度不高
面对当前层出不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过去不可能出现在农产品、食品领域的物料(比如说苏丹红、三聚氰胺等)只有在现代高科技检测设备下才能顿现原形。然而在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设施投入方面,都受到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的限制。在湖南省的省一级和长沙市、衡阳市、株洲市等检测机构的投入就远超过其他地市、州,有些县一级检测机构甚至没有定量分析仪器设备。同时受到信息化建设的影响,湖南省至今无法实现检测数据全省联网,也就无法做到实时监控和联动监控。这样一来就会导致信息反馈不及时,进而出现信息不匹配,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
2.4 存在认识和观念上的误区,农业生产投入品监管处于“半真空”状态
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但求无过”错误观念的影响,特别是在乡镇一级,尚无主动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识。同时,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和对农药、兽药潜在危害性缺乏必要认识,少部分农民群众大量滥用农药、兽药、化肥、催熟剂、添加瘦肉精的饲料等,甚至使用国家明文禁止生产使用的剧毒农药。这一方面直接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另一方面污染了水源、土壤、空气等,间接且循环地继续污染农产品。湖南省在农业生产投入品监管方面还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仍处于“半真空”状[5-6]。 2.5 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方面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部门是近几年才独立成立的,加之湖南省有些县乡镇一级相关机构还没有完全独立地运作,从而导致从业人员缺乏对工作岗位的正确认识,更谈不上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另一方面,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并且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开展专业继续教育。笔者在调研过程中发现,湖南省部分地区在购置检验检测设备后,要么没人会用,要么嫌麻烦不愿意用。总之,没有使这些实施设备发挥其为人民群众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有的作用。
3 对策
3.1 加大立法力度,加快立法进程,完善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一方面严格按照国务院的相关法律、规章,另一方面借鉴和参考国外发达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南省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现状,加大力度、加快进程,制定和修订符合湖南省省情、有助于推动湖南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办法等。
通过整合湖南省高校、科研院所、农产品生产龙头企业、加工企业、流通企业的专家、行家、学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或修订相关的技术、管理方面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湖南省更好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技术上的保障。同时,利用农业推广系统,在全省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7]。
3.2 完善监管机构,理顺各职能部门关系,明确责任,清晰分工
建议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多元投入模式,引进有资质独立的第三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完善、市、县、乡镇四级质量监管机构,在农产品生产大户或大区,农产品流通大户、批发市场等还可以尝试建立自有的质量检测工作室。彻底理顺当前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监管的局面,充分利用湖南省食品安全会员会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衔接、协调各部门的关系,确保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
3.3 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投入,构建网络信息渠道
各级政府在资金预算和人事安排上都要确保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正常运行。同时,要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生产的现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要逐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覆盖面和工作能力。利用建设“数字湖南”和“新网工程”契机,全面构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加快信息交换速度,提高抗风险能力[8-9]。
3.4 加强宣传和教育,推广现代科学的农业生产技术
针对部分农民群众对农药、化肥、激素、添加剂饲料的认识不正确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误区的情况,充分利用电视、活动、宣讲、传单等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农业生产人员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人员对各种有害农药、化肥等的认识,逐步培养农民群众对于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和消费意识。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的专业合作社,有针对性地、广泛而深入地推广现代科学的农业生产技术。在湖南全省建立健全省、市两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体系,有效指导农民群众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在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5 加强培训,以赛促训,努力打造高素质优秀工作团队
建立市级培训、省级轮训制度,针对个别有特殊情况的县乡,开设定向培训班。同时通过个个培训、层层选拨的方式,每年举办以农产品质量检测为核心的专业技能竞赛。以赛促训,以赛交流,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纪律严明的优秀工作团队,是湖南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4 参考文献
[1] 刘雅宁,田春梅,袁宝凤,等.宝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状与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0(20):358-360.
[2] 朱秋兵,徐罗康,杭小强,等.东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1(8):340-343.
[3] 谭立群.河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研究——基于供应链管理视角[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2(7):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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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史长菊,王杰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思考[J].农业环境与发展,2012(1):37-39.
[7] 陈幼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探索与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1(16):215-217.
[8] 王璐,温志强.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3(12):9-10.
[9] 李长健,韦冬兰.关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探究[J].湖南工程学院学报,2011(6):5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