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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1992年集中开展农民负担项目清理工作,2002年取消屠宰税、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农业特产税及乡统筹费等面向农民征收的政府性收费,2004年对种植粮油作物的农民免征农业税,2005年,率先在全国告别了延续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全面停止征收农业税。2006年,实施以“三改革、一化解、一建立”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全面取消固定面向农民收取的村提留金。一时间,社会人士认为浙江农民的“零负担”时代到来了。然而,后农业税时代的浙江农民真的已经实现了“零负担”吗?农民负担问题真的得到彻底解决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