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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信业中,价格上限管制方式有取代公正报酬率管制方式的趋势.与公正报酬率管制相比,价格上限管制接受管制的评述周期一般比较长,受其管制的运营公司的收益率同时受到上调限制和下调限制,这种管制方式为受管制公司提供了更好的的定价灵活性.潜在的不足是需要更多相关的技术信息,且为管制者提供了随机判断运营者利润的机会.目前,英、美、法等国采取了这种可以促进放松管制和竞争的价格上限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