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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国家政权衰微,民不聊生,社会秩序结构在其间发生了很大变化,民间秩序结构在其间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的民间秩序结构表现为豪强割据、豪族游侠统治、坞堡自救、望族的精神领导。民间秩序结构中的阶级组成主要为大族、官僚与门生故吏之间的依存关系,大族、豪强与宗族乡党、侠徒之间的共存关系。其特点为相对的独立性,豪强、游侠统治的强权性,轻财重义、仗义疏财的侠义性,以宗族乡党为基础的宗族性,有理想有抱负的知识分子建立乌托邦社会的“复古性”,共同体中自救共存的互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