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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尚“排蓄灌”水利,在黑龙江省已成传统。所谓“排蓄灌”,系指进行防洪除涝治渍排水时,不应该把这些有害水统统“排”掉,而应使其“蓄”起来资源化,用于灌溉等,变害为利。这种理念在我省具有特殊意义。冈为我省年平均降水400~600毫米,对于仅能种植一季作物而言,属于水资源平衡或余富区,还容许发展一定比例耗水大的水稻等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