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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音乐是人的创造、也是人所创造的,因此音乐既是人的一种创造方式、又是人的一种创造结果,它是不同于客体存在的“新自然”;因此离开一般哲学所说“存在与思维”、“物质与精神”,用更深更实的哲学观念去认识音乐的根本问题,将不再是“人与物”的关系,也并非仅仅是“人通过物的中介又诉诸人”的循环,而应该是“人与人相关”的“互向存在”。